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料工.docx
运 料 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运料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工作面和巷道支护状况,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材料的规格质量下料,不准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工作面。 第3条 运料工不得操作刮板输送机、小绞车等。 第4条 严禁在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炸材料库及附近5米内,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损坏或不齐全处,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行人等处堆卸料。 第5条 装卸、运送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应将柱心或活柱插入柱套内,打紧水平楔;装卸、运送单体液压支柱时,应将柱筒内的乳化液放净,活柱收缩到位。 第6条 装拱型支架时,两边必须用木墩或木楔挤紧,防止滚倒。 第7条 装卸料时,应站在材料垛的一端,不许站在当中,以免材料滚下伤人。 第8条 装车前,必须将车停稳,把车轮制住,以防车自动滑行伤人。严禁使用损坏失修的材料车。 第9条 人力推车运料,必须遵守推车工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10条 极薄煤层或溜煤眼离棚梁、顶板距离小于0.3米的工作面,不得用刮板输送机运料;弯度较大的物料,宽度大于溜槽宽度的物件,不得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严禁倒开刮板输送机运料。 第11条 机组下面严禁过料。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备齐绳索、铁丝等用品,了解工作面所需材料和存贮材料情况,所需材料车数量及存放地点。 第13条 检查运料线路的巷道支护情况,轨道、道岔的质量;材料车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操作顺序 第14条 运料工的操作顺序准备用品→检查→处理问题→装料→运料→卸、堆料→往工作面送料→工作结束 五、正常操作 一装卸料 第15条 装料时一般应不超过车沿高度,若巷道顶或棚梁距离车沿净高0.6米以上时,可超过车沿高度装料,但最多不得超出车沿0.3米。所有物料必须绑牢。 第16条 装运柱帽、楔子等小件物料时,应用绳索将其捆绑结实,以防运送过程中散失。 第17条 搬取物料时,先取上层,从上往下逐层搬拿,不得先抽取中、底层而悬空顶层。严禁放垛取料。 第18条 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一车内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第19条 2人同时装卸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不得盲目乱扔。 第20条 材料必须卸在指定地点,不许放在有水地方。若必须在水沟上卸料时,水沟上应横放牢固的木料或短钢轨,不得降料扔在水沟里。 第21条 卸料时应小心,不得砸坏水管、电缆、电话线等。 第22条 堆放材料场要保持整齐清洁。码放材料时按品种、觇格、分类码放,料垛要下宽上窄,每码放一层要横放两块木板或笆棍,以防滚动。料垛的边沿距轨道不得少于0.5米。 二平巷、斜巷运料 第23条 平巷、斜巷运料要遵守前述规定。斜巷采用小绞车运料时,必须执行小绞车司机及把钩工的操作规程,并由相应工种进行操作。 三刮板输送机运料 第24条 运料前,要先和工作面人员、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使用地点必须有人取料或有人跟随取料。 第25条 向刮板输送机放料时,木板梁、金属铰接顶梁要平面朝下,大头在后;金属网卷放入刮板输送机链板中;摩擦式金属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柱筒朝前,柱锁、柱阀朝上。 第26条 放料间距1.5米以下的坑木、1.3米以下的摩擦式金属支柱不得小于3米;1.5~2.5米的坑木、1.3~2.0米的摩擦式金属支柱不得小于5米;2.5~3.2米的坑木及2.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单体液压支柱不得小于8米;金属网卷不得小于5米;成捆的柱帽、楔子、小杆、荆条、竹笆不得小于2米。 第27条 从刮板输送机上取料事先要选择好取料的地点及存放的位置;取料时,应站在刮板输送机边靠采空区一侧,面朝刮板输送机运料方向下方,稍弯腰,做好取料准备。 第28条 取料时,必须拿料的后端,抬起拖出溜槽。严禁靠着棚子和迎面对着来料,抓拿料的前端。 第29条 取木料时,用手提起木料运行方向的后端三分之一处,将料拖出溜槽外,斜放入人行道,放稳并摆设整齐。 第30条 取铰接顶梁时,抓住顶梁后端提起,先放入人行道内,然后将绞接顶梁放在适当地方。 第31条 取金属网时,用手将金属网后部抓起,拖出溜槽外,放到人行道内,并摆齐放稳。 第32条 2米以上木料及1.5米以上摩擦式金属支柱及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要停止刮板输送机后取出,并摆齐放稳。严禁开机时取料。金属支柱要立放整齐。 第33条 运煤运料同时进行时,溜槽内煤的高度为溜槽的1/52/3为宜。 第34条 外运回收材料或破损材料时,平巷各台刮板输送机应该单独操作,在每台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处都必须有专人看守和倒料,当一台刮板输送机长超过40米时,中途必须有人看管。 四倾斜、急斜工作面运料 第35条 运料前要检查所用的绳索是否结实,若有破损,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36条 自上往下运料时,要站在料的旁边,不准超过材料前端,也不得站在柱子的正前面。 第37条 下料前必须检查周围支架、脚手架、拉条是否齐全牢固,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下料时,在其传料线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工作。 第38条 工作面要存料时,必须在其下部打好栅栏,码放的材料不得超过栅栏高度。 第39条 急斜工作面运料时,应在准备班自上而下由运料工上递下接传料,分次分段备料堆码。每分段的料应横放于支柱上,放置牢靠和摆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行人和运煤。严禁从上口一次放料到下口。 五人力背料或拉料 第40条 用绳拉料时要拴紧大头,距顶端至少0.3米,不得拴活扣。 第41条 在缓倾斜工作面由下往上拉料时,2人相距不得少于10米。倾斜及急斜工作面不得2人同时背扛材料,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六、收尾工作 第42条 收工前将卸空的材料车、矿车推到不阻塞其他车辆的运行及影响行人与通风的指定地点。 第43条 检查、清点储料场的存料品种、规格、数量,向下班运料工或区队值班人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