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066.2-2004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 ABC干粉灭火剂.doc
ICS 13.220.30 C 8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4066.22004 代替GB 150602002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ABC 干粉灭火剂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Part 2ABC powder ISO 72021987,Fire protectionFire extinguishing mediaPowder,NEQ 2005-02-01实施 2 0 0 4 - 0 8 - 0 5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 4066.22004 前 言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4066干粉灭火剂分为两个部分 - 第 1 部 分 BC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ABC 干粉灭火剂。 本部分为 GB 4066 的第2部分。本部分与 ISO 72021987消防 干粉灭火剂的一致性程度为非 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增加了含水率、吸湿率、颜色的要求; 修改了灭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附录 A“磷酸二氢铵含量试验方法”、附录B“流动性试验方法”。 本部分代替GB 150602002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本次修订除参照 ISO 72021987 外,同时参 照美国联邦规范 O-D-1380B 1990.12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马来西亚标准 MS 11801990 第三部分 干粉灭火剂。 本部分与 GB15060-200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颜色、喷射性能的要求; 修改了含量、松密度、粒度分布的要求; 修改了含水率、灭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磷酸二氢铵含量试验方法”见附录 A;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流动性试验方法”见附录B。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135321992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GB 150602002磷酸铵盐干 粉灭火剂同时废止。 本部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3 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殿峰、刘玉恒、李姝、孙卫东、钱涛。 本部分于1983年12月首次发布,1994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2年1月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为第 三次修订。 I GB 4066.22004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1 范围 GB 4066的本部分规定了ABC 干粉灭火剂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能扑灭A 类 、B 类 、C 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4066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066.12004 干粉灭火剂 第1部分BC 干粉灭火剂ISO 72021987,NEQ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4066 的本部分 3.1 ABC 干粉灭火剂 ABC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Powder 能扑灭A 类 、B 类 、C 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4 要求 ABC 干粉灭火剂主要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主要组分含量/ 厂方公布值士3 松密度/g/mL 0.80,厂方公布值土0.1 含水率/ 0.20 吸湿率/ 3.00 抗结块性针人度/mm 16.0 斥水性 无明显吸水,不结块 粒度分布/ 0.250 mm 0.0 0.250 mm0.125 mm 厂方公布值士3 0.125mm0.063mm 厂方公布值士6 0.063 mm0.040 mm 厂方公布值士6 底 盘 50.0 耐低温性/s 5.0 电绝缘性/kV 5.00 1 GB 4066.22004 表1续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颜色 黄色 喷射性能/ 90 灭A类火灾效能 三次灭火试验至少二次灭火成功 灭B、C类火灾效能 三次灭火试验至少二次灭火成功 5 试验方法 5.1 主要组分含量 磷酸二氢铵含量的测定见附录 A; 其他组分含量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测定;若无相应标 准,应由委托方提供适当的检测方法。 结果准确到0. 1。 5.2 松密度 按GB4066.12004 中5.2的规定进行试验。 5.3 含水率 按GB4066.12004 中5.3的规定进行试验。 5.4 吸湿率 按GB4066.12004 中5.4的规定进行试验。 5.5 抗结块性 按GB 4066.12004 中5.5的规定进行试验。 5.6 斥水性 按GB 4066.12004中5.6的规定进行试验。 5.7 粒度分布 按GB 4066.12004 中5.7的规定进行试验。 5.8 耐低温性 按GB 4066.12004中5.8的规定进行试验。 5.9 电绝缘性 按GB 4066.12004中5.9的规定进行试验。 5.10 颜色 将干粉灭火剂试样松散堆放在容器内,目测试样颜色。 5.11 喷射性能 5.11.1 方法I 仲裁检验 按 GB 4066.12004中5.11.1的规定进行试验。 5.11.2 方法 5.11.2.1 仪器、设备 a 8kg 贮压式 ABC 干粉灭火器符合 GB 4351 的规定; b 振动台振幅3 mm, 频率1080Hz; c 电热鼓风干燥箱精度2; d 台秤精度0.05 kg; e 秒表分度值0.1 s。 5.11.2.2 试验步骤 按GB 4066.12004中5.11.2.2的规定进行试验。 2 GB 4066.22004 5.11.2.3 结果 按 GB 4066.12004 中5. 11.2.3的规定进行计算。 5.12 灭 A 类火灾效能 5.12.1 材料、仪器、设备 a 燃料90号车用无铅汽油; b 风速仪; c3kg 专用干粉灭火器按GB 4066.12004 中5. 12. 1c 的规定; d 木材湿度仪量程040; e 秒表分度值0.1s; f 松木78根13层,每层6根。规格383mm383mm65110mm, 含水率9 13,无节子; g 钢质油盘686 mm686mm102mm, 盘壁厚度2.5 mm; h 木垛与支架见图1。 单位为毫米 1水泥方柱; 2--65405角钢; 3木垛。 图 1 A 类火木垛与支架 5.12.2 试验步骤 a 试验温度为030,风速不大于3 m/s。 b 在油盘内倒人3.8 L 燃料点燃,引燃木垛。当油盘内的燃料烧尽后,撒出油盘。 c 在点燃燃料的同时开始计时,当木垛燃烧到失重40左右时预燃时间约为6 . 5 min 7.0min 开始灭火。 d 用灭火器灭火开始时,从距离木垛不小于1.8 m 处喷射,以后操作者可以随意向木垛的前 面、顶面和两侧面喷射,但不允许从木垛的背面喷射。 3 GB 4066.22004 e 灭火后计时,到15 min 时观察木垛有无复燃、阴燃现象。 5.12.3 结果 灭火后15 min 木垛不复燃、阴燃即为灭A 类火试验成功。灭火试验应进行三次,若连续二次灭火 成功,第三次可免试。 5.13 灭 B、C类火灾效能 按 GB4066.12004 中5. 12的规定进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别与项目 6.1.1 出厂检验 本部分的主要组分含量、松密度、含水率、吸湿率、抗结块性、斥水性、粒度分布、耐低温性为出厂检 验项目。 6.1.2 型式检验 本部分表1中的全部检验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式生产时每隔二年的定期检验; d 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 组、批 批为一次性投料于加工设备制得的均匀物质。 组为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用相同的原料和工艺生产的产品,包括一批或多批。 6.3 抽样 6.3.1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抽样。抽样前应将产品混合均匀,每一项性能在检验前 也应将样品混合均匀。 6.3.2 按“组”和“批”抽样,都应随机抽取不小于50 kg 样品。所取的样品必须贮存于洁净、干燥、密封 的专用容器内。 6.4 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部分中第4章规定的技术要求,如有一项不符合本部分要求,则 判为不合格产品。 7 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每个包装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明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主要灭火组分及含量、商标、标准编 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合格标志、质量及适用的火灾类别和简单的贮存保管要求等。 7.2 包装 干粉灭火剂应密封在塑料袋内,塑料袋外应加保护包装。 7.3 使用说明书 生产厂应提供具有使用注意事项及符合本部分所规定的主要性能要求的说明书。 7.4 运输和贮存 干粉灭火剂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运输中应避免雨淋,防止受潮和包装破损。 4 GB 4066.2200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磷酸二氢铵含量试验方法 A.1 方法原理 磷酸二氢铵溶液中的正磷酸根离子在酸性介质中和喹钼柠酮试剂生成黄色磷钼酸喹啉沉淀,经过 滤、洗涤、干燥后,称量所得沉淀的重量。 A.2 试剂 A.2.1 钼酸钠分析纯。 A.2.2 柠檬酸分析纯。 A.2.3 硝酸分析纯。 A.2.4 三级水符合GB/T 66821992的规定。 A.2.5 喹啉不含还原剂。 A.2.6 丙酮分析纯。 A.2.7 硝酸溶液11溶液。 A.2.8 喹钼柠酮试剂 溶液a 将70 g 钼酸钠置于400 mL 烧杯中,加入100mL 三级水溶解; 溶液 b将60 g 柠檬酸置于1000 mL 烧杯中,加入100 mL 三级水溶解后,加入85 mL 硝酸; 溶液c 把溶液a 加到溶液b 中,混匀; 溶液 d 在400 mL 烧杯中,将35 mL 硝酸和100 mL 三级水混合,然后加入5mL 喹啉; 把溶液d 加到溶液c 中,混匀,静置一夜,用滤纸或棉花过滤,滤液加入280mL 丙酮,用三级水稀释 至1000 mL, 混匀,贮存在棕色容量瓶中,放在暗处,避光,避热。 A.3 仪器 a 天平感量0.2 mg; b 坩埚式滤器4号,容积30 mL; c 带刻度烧杯容量400 mL; d 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士2; e 封闭电炉。 A.4 试验步骤 A.4.1 待测溶液制备 a 称取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试样1g, 精确至0.0002 g, 置于100mL 烧杯中,加2 mL 丙酮并不 断搅拌。 b 待丙酮挥发后,加入少量热三级水6070溶解过滤,用约250 mL 三级水洗涤不溶物,将 滤液和洗涤液均收集在500 mL 容量瓶中,用三级水稀释至500 mL, 摇匀,即为待测溶液 A。 A.4.2 用移液管吸取25 mL 溶液 A 移人400 mL 烧杯中,加人10 mL 硝酸溶液,用三级水稀释至 100mL, 预热近沸。加人4045mL 喹钼柠试剂,盖上表面皿,在封闭电炉上微沸1 min 或置于沸 水浴中保温至沉淀分层,取出烧杯,冷却至室温,冷却过程转动烧杯三至四次。 A.4.3 用预先在1802下干燥45 min 的坩埚式滤器过滤,先将上层清液滤完,然后用约100 mL 5 GB 4066.22004 三级水洗涤沉淀,将沉淀连同滤器置于1802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45 min, 移人干燥器中冷却 45 min,称量。 A.5 结果 6 试样中磷酸二氢铵含量 x 按式1计算 式中 m。试验时所取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 磷钼酸喹啉沉淀质量,单位为克g。 取差值不大于0.5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A.1 GB 4066.22004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流动性试验方法 B.1 仪器、设备 B.1.1 流动性测定仪见图 B.1 由玻璃砂钟见图 B.2 和可翻转的支架组成。 B.1.2 天平感量0.5 g。 B.1.3 秒表分度值0.1 s。 B.2 试验步骤 B.2.1 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300 g, 精确至0 . 5 g, 放入玻璃砂钟内。 B.2.2 将玻璃砂钟安装在支架上,然后将试样在砂钟内连续翻转30 s, 使试样充气后,即开始测定其 全部自由通过中部颈口的时间,连续测定20次。 B.3 结果 取20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B.4 判定 流动性宜控制在8s 以 下 。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751” 00 26 3 113 1轴; 2支架; 3玻璃砂钟; 4紧固螺母; 5玻璃砂钟盖; 6底座。 图 B.1 流动性测定仪示意图 图 B.2 玻璃砂钟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