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制度.doc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瀚海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3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4职责 见附表二 5内容 5.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见附表一 5.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5.2.1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 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5.2.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3 重大危险源管理 5.3.1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2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3.3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5.3.4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5.3.5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5.3.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1 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5.3.6.2 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5.3.6.3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5.3.6.4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槽); 5.3.6.5 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5.3.6.6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6.7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5.3.6.8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5.3.6.9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 5.3.6.10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5.3.7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6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