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907-2002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docx
ICS 91.100.30 Q13 J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材 行 业 标 准 JC/T 9072002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Interface treating agent for concrete 2002-12-09发布 2 0 0 3 - 0 3 - 0 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JC/T 9072002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曹杨建筑粘合剂厂、上海绿建干粉建材有限公司、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 常州市恒成建筑粘合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震雄、赵 敏、金爱华、张慧丽、董成斌、邰希贤、张冬梅。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JC/T 9072002 引 言 工程实践证明,使用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是预防粉刷层与基层墙体起壳、分离、剥落的一种有效技术 措施。界面处理剂近年来使用和发展较快,为规范产品性能,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考和总结国内界面剂使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使用要求,通过验证试验结果而确 定指标的。本标准中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的处理条件、晾置时间等试验方法修改采用了 EN120042001 瓷砖粘结剂 定义与技术规范。 IⅡ JC/T 9072002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以下简称界面剂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 装、标志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改善砂浆层与水泥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等材料基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界面处理剂,对 于新老混凝土之间的界面,废旧瓷砖、马赛克等表面的处理剂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T4100.5 干压陶瓷砖 第5部分 陶质砖吸水率E10 GB/T 92651988 建筑涂料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GB 125731990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SO法 JG/T 30491998 建筑室内用腻子 3 分类和标记 3.1 类别 按组成分为两种类别 P类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填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干粉状产品。 D类含聚合物分散液的产品,分为单组分和多组分界面剂。 注D类产品需与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和水等按比例拌和后使用。 3.2 型号 按适用的基面分为两种型号 I 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II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3.3 标记 由产品名称、类别、型号和标准号构成。 示例干粉状用于水泥混凝土界面的界面处理剂标记为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P I JC/T 9072002 4 要求 4.1 外观 干粉状产品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结块。液状产品经搅拌后应呈均匀状态,不应有块状沉淀。 4.2 物理力学性能 P类、D 类界面剂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1 JC/T 9072002 表 1 界面剂的物理力学性能 项 目 指 标 I型 Ⅱ 型 剪切粘结强度 MPa 7d ≥1.0 ≥0.7 14d ≥1.5 ≥1.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未处理 7d ≥0.4 ≥0.3 14d ≥0.6 ≥0.5 浸水处理 ≥0.5 ≥0.3 热处理 冻融循环处理 碱处理 晾置时间 min 一 ≥10 注I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 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23℃2℃,相对湿度45~75。 5.1.2 试验用基材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以上。 5.1.3 试验机示值误差应不超过1,试样的破坏负荷应处于满标负荷的20~80之间。 5.1.4 界面剂的拌和 5.1.4.1 界面剂检验时,水和各组分的用量应按生产商推荐的配合比例。如推荐的配合比为一定范围 的数据,应取这一范围的平均值。在进行各项试验时,这一配合比应保持一致。 5.1.4.2 单组分的D 类界面剂检验时,采用符合GB 175要求的强度等级为3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符 合GB/T 176711999要求的ISO标准砂。 5.1.4.3 界面剂用机械或手工搅拌均匀,每次试验至少准备2kg 拌好的界面剂。 5.1.5 试件养护时间的允许偏差见表2。 表 2 试件养护时间的允许偏差 养 护 时 间 偏 差 24h 0.5h 7d 3h 14 d 6h 5.2 外观 用目测方法检查。 5.3 剪切粘结强度 5.3.1 试验用瓷砖 应采用符合GB/T 4100.5要求的陶质无釉砖,尺寸108 mm108mm, 至少6mm 厚,表面应平整。 5.3.2 试件的制备 2 JC/T 9072002 取两块试验用瓷砖,在每块瓷砖的正面,距砖边10mm处划一条与砖边平行的参照线。将拌和好的 界面剂分别均匀地涂抹在两块瓷砖的正面,应保证界面剂完全覆盖。按划好的参照线将两砖粘贴压合在 一起,以确保两砖错开10mm, 刮去边上多余的界面剂。将粘合好的试件水平放置,在试件上加7kg15g 的重物,保持3min。 按上述方法,每一龄期的剪切粘结强度各制备至少10个试件。 5.3.3 养护条件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和14d。 5.3.4 试验步骤 到5.3.3规定的养护龄期后,将试件放入材料试验机的夹具中,以5mm/min 的速度施加剪切力。图1 和图2分别提供了两种试验夹具的示意图。加荷至试件破坏,记录最大荷载。试验时如瓷砖先发生破坏, 且数据在该组试件平均值的20以内,则认为该数据有效。 5.3.5 结果计算 3 剪切粘结强度按式1计算 式中 1 T 剪切粘结强度,MPa F₅ 最大荷载,N; 单位为mm 1垫块;2移动固定爪;3试样。 图1 适用于压力试验机的剪切试验夹具 JC/T 9072002 单位为mm 1试样;2受力挡板;3限位;4与试验机的连接头; 5U形夹具框;6一匣形夹具框 图2 适用于拉力试验机的剪切试验夹具 单个试件的剪切粘结强度值精确至0.01MPa 。如单个试件的强度值与平均值之差大于20,则逐次 剔除偏差最大的试验值,直至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差不超过20,如剩余数据不少于5个,则结果以剩 余数据的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MPas 如剩余数据少于5个,则本次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制备试件进 行试验。 5.4 拉伸粘结强度 5.4.1 试验用砂浆试件 应采用符合GB 175要求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符合GB/T 17671要求的ISO标准 砂。水泥、砂和水按12.50.5的比例,采用人工振捣方式成型40mm40mm10 mm和70 mm70mm 20 mm两种尺寸的水泥砂浆试件。砂浆试件成型之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后拆模,浸入23℃2 ℃的水中6d, 然后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1d以上。 5.4.2 试件的制备 按JG/T 30491998中5.10规定制备试件。在70mm70mm20mm 的砂浆试件和40mm40mm 10mm的砂浆试件上各均匀地涂一层拌和好的界面剂,然后二者对放,轻轻按压,刮去边上多余的界面 剂。将对放好的试件水平放置,在试件上加重1.6kg15g, 保持30s。 每种拉伸粘结强度各准备不少于10个按上述方法制备的试件。 5.4.3 未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5.4.3.1 养护条件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和14d。在到规定的养护龄期24h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如环 氧类粘结剂将拉拔接头见图3粘贴在40mm40mm10mm 的砂浆试件上。24h后按5.4.3.2测定拉 伸粘结强度。 4 JC/T 9072002 1界面剂;270mm70mm20mm 的砂浆试件;3一拉拔接头;4垫块; 540mm40mm10mm的砂浆试件;6拉伸试验夹具 图3 拉拔接头与拉伸试验夹具 5.4.3.2 试验步骤 将试件放入试验机的夹具中,以5mm/min 的速度施加拉力,测定拉伸粘结强度。图3为试件与夹具 装配的示意图,夹具与试验机的连接宜采用球铰活动连接。试验时如砂浆试件发生破坏,且数据在该组 试件平均值的20以内,则认为该数据有效。 5.4.4 浸水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 然后完全浸没于23℃2℃的水中,6d后将试件从水中取出并用 布擦干表面水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7h后将试件浸没于23℃2℃的水中,24h后将 试件取出,擦干表面水渍,按5.4.3.2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4.5 热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 然后在100℃2℃的烘箱中放置7d, 到规定的时间后将试件从烘 箱中取出冷却4h, 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24h后按5.4.3.2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4.6 冻融循环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 然后将试件浸入23℃2℃的水中1d。将试件取出,进行25次冻 融循环。每次循环步骤如下 a 将试件从水中取出,用布擦干表面水渍,在-15℃3℃保持2h20min; b 将试件浸入23℃2℃的水中2h20min。 最后一次循环后将试件放置在标准试验条件下4h, 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24h后按 5.4.3.2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4.7 碱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 然后在按GB/T92651988 第4章规定的碱溶液中浸泡6d, 取出并 用布擦干表面水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7h后将试件再浸没于碱溶液中,24h后将试 件取出按5.4.3.2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 JC/T 9072002 5.4.8 结果计算 拉伸粘结强度按式2计算 2 式中 o 拉伸粘结强度,MPa; F 最大荷载,N; A₁粘结面积,mm。 单个试件的拉伸粘结强度值精确至0.01MPa。 如单个试件的强度值与平均值之差大于20,则逐次 剔除偏差最大的试验值,直至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差不超过20,如剩余数据不少于5个,则结果以剩 余数据的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MPa; 如剩余数据少于5个,则本次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制备试件进 行试验。 5.5 晾置时间 按5.4.2在70mm70mm20mm 和40mm40mm10mm 的砂浆试件5.4.1上各均匀地涂一层拌 和好的界面剂,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10min, 或更长时间例如15min 、20min等,然后二者对放,轻轻 按压,刮去边上多余的界面剂。将试件水平放置,在试件上加重16N0.15N, 保持30s 。试件在标准试 验条件下养护14d 。每一时间间隔为一组,每组准备不少于10个按上述方法制备的试件。 在到规定的养护龄期24h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将拉拔接头见图3粘贴在40mm40mm 10mm的砂浆试件上。24h后,按5.4.3.2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按5.4.8计算每一时间间隔的拉伸粘结强度。 晾置时间是指拉伸粘结强度不低于0.5MPa 的最大时间间隔,用min表示。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7d剪切粘结强度和7d未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6.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全部要求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 组批和抽样 6.2.1 组批 用同一类型的界面剂作为一批,每批数量P类为300t,D 类为30t。若不足上述数量亦按一批计。 6.2.2 抽样 P类产品按GB/T12573 中袋装水泥的规定进行取样。D类产品中液状组分按GB/T 3186的规定进行取 样;固体组分按GB/T 12573的规定取样。抽取4kg样品,将样品一分为二,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复验 用。 6.3 判定规则 6.3.1 外观 外观符合4.1规定,则判外观合格。 6 JC/T 9072002 6.3.2 物理力学性能 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和晾置时间试验项目中,试验结果达到表1规定指标,则判该项目合 格。 6.3.3 若性能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允许在该批产品中抽取相同数量样品进行单项 复验。若复验达到本标准要求,则判该项目合格。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3.4 综合判定 外观及物理力学性能均符合第4章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7 包装、标志和贮存 7.1 包装 P 类界面剂宜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D 类界面剂中液状组分宜采用塑料桶密封包装,但包装材料不 应与界面剂发生物理和化学作用影响产品质量;固体组分宜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 产品包装上应含有符合7.2规定的标志。 7.2 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标志应含有下列内容 a 商品名称及商标; b 产品标记 c 生产日期或批号; d 贮存期; e 净含量; f 使用说明 g 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7.3 贮存 若生产商无特别说明,界面剂应贮存于5℃30℃的干燥室内。 P 类产品贮存期为6个月。D类产品 液状组分贮存期为1年,固体组分贮存期为6个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