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441-2016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docx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441-2016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 Standard for calcula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design 2016-08-26 发布 2017-04-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能耗计算 7 4.1 计算公式 7 4.2 计算规定 7 5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计算 11 5.1 计算公式 11 5.2 计算规定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15 引用标准名录 16 附 条文说明 17 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The calculation for energy consumption 7 4.1 Calculation ula 7 4.2 Calculation requirements 7 5 The calculation for unit fact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finery 11 5.1 Calculation ula 11 5.2 Calculation requirements 1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7 2 1 总 则 1.0.1 为统一石油化工建设项目设计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 计算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及石油、天然气产品为主要 原料的炼油厂、化工厂、化肥厂和化纤厂的全厂、装置和公用工程 系统的新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能耗计算,以及项目投产验收的实 测能耗计算。 1.0.3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耗能工质 energy transfer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 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2.0.2 能源折算值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 单位数量的一次能源及生产单位数量的电、氢气和耗能工质 所消耗的一次能源,折算为标准燃料的数值。 2.0.3 统 一 能源折算值 specified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 根据石油化工行业平均用能水平分析确定的能源折算值。 2.0.4 设计能源折算值 estimated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 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的能源折算值。 2.0.5 实际能源折算值 actual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 根据企业生产实际计算的能源折算值。 2.0.6 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耗能体系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电、氢气和耗能工 质,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折算为一次能源量标准燃料的 总和。 2.0.7 单位能耗 unit energy consumption 耗能体系加工单位数量原料或生产单位数量产品的能耗。 2.0.8 设计能耗 design energy consumption 按燃料、电、氢气及耗能工质的设计消耗量计算的能耗。 2 2.0.9 实测能耗 practical energy consumption 按燃料、电、氢气及耗能工质的实测消耗量计算的能耗。 2.0.10 标准能耗 standard energy consumption 同一时期内,同类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或全厂的先进单位 能耗平均值。 2.0.11 标准能耗系数 standard energy consumption ratio 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标准能耗与基准装置标准能耗的 比值。 2.0.12 能耗因数 energy consumption factor 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标准能耗系数按其原料或产品量折 算至基准装置原料或产品量的值。 2.0.13 炼油能耗因数 energy consumption factor of refinery 炼油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能耗因数之和与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的乘积。 2.0.14 炼油单位能耗 unit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finery 按原油料加工量计算的炼油厂单位能耗。 2.0.15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 unit fact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finery 炼油单位能耗与炼油能耗因数的比值。 3 3 基 本 规 定 3.0.1 能耗应按一次能源消耗计算,能耗单位宜采用千克kg 标准油或吨t 标准油,1千克标准油的低发热量为41.868MJ。 3.0.2 炼油厂、化工厂、化纤厂装置的原料不应计入能耗,化肥 厂装置的原料应计入能耗。 3.0.3 能耗宜采用单位原料或单位产品为基准计算,也可按单位 时间为基准计算。 3.0.4 设计能耗应按设计条件计算,开工、停工、事故、消防、临时 吹扫等工况下的消耗不应计入能耗。正常生产过程中的间断消耗 或输出应折算为平均值后再计入能耗。 3.0.5 装置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应计入装置能耗。 3.0.6 全厂能耗计算宜采用设计能源折算值或实际能源折算值, 也可采用统一 能源折算值。装置能耗计算应采用统一 能源折 算值。 3.0.7 考核设计能耗时,宜采用实测能耗。 3.0.8 燃料、电、纯氢及耗能工质的统一能源折算值应按表3.0.8 选取。耗能体系之间交换的热量,应按本标准第4.2.3条规定计 算能耗。 表3.0.8 燃料、电、纯氢及耗能工质的统一能源折算值 序号 类 别 单位 能源折算值 kg标准油 备 注 1 电 kWh 0.22 一 2 标准油① t 1000 3 标准煤 t 700 4 续表3.0.8 序号 类 别 单位 能源折算值 kg标准油 备 注 4 汽油 t 1030 5 煤油 t 1030 6 柴油 t 1020 7 催化烧焦 t 950 8 工业焦炭 t 800 9 甲醇 t 470 10 纯氢② t 3000 适用于化肥厂能耗计算 11 纯氢② t 1100 适用于炼油厂能耗计算 12 10.0MPa级蒸汽 t 92 7.0MPa≤P③ 13 5.0MPa级蒸汽 t 90 4.5MPa≤P③7.0MPa 14 3.5MPa级蒸汽 t 88 3.0MPa≤P③4.5MPa 15 2.5MPa级蒸汽 t 85 2.0MPa≤P③3.0MPa 16 1.5MPa级蒸汽 t 80 1.2MPa≤P③2.0MPa 17 1.0MPa级蒸汽 t 76 0.8MPa≤P③1.2MPa 18 0.7MPa级蒸汽 t 72 0.6MPa≤P③0.8MPa 19 0.3MPa级蒸汽 t 66 0.3MPa≤P③0.6MPa 20 ≤0.3MPa级蒸汽 t 55 一 21 7℃12℃冷量 MJ 0.010 显热冷量 22 5℃冷量 MJ 0.014 相变冷量 23 0℃冷量 MJ 0.015 24 -5℃冷量 MJ 0.016 25 10℃冷量 MJ 0.018 26 15℃冷量 MJ 0.020 27 20℃冷量 MJ 0.024 28 25℃冷量 MJ 0.029 5 续表3.0.8 序号 类 别 单位 能源折算值 kg标准油 备 注 29 30℃冷量 MJ 0.036 相变冷量 30 35℃冷量 MJ 0.041 31 一40℃冷量 MJ 0.046 32 一45℃冷量 MJ 0.052 33 -50℃冷量 MJ 0.060 34 新鲜水 t 0.15 35 循环水 t 0.06 36 软化水 t 0.20 37 除盐水 t 1.0 38 104℃除氧水 t 6.5 39 凝汽机凝结水 t 1.0 40 需除油除铁的120℃凝结水 t 5.5 41 可直接回用的120℃凝结水 t 6.0 42 污水④ t 1.1 43 净化压缩空气 m⑤ 0.038 44 非净化压缩空气 m⑤ 0.028 45 氧气 m⑤ 0.15 46 氮气 m⑤ 0.15 47 二氧化碳气 m⑤ 0.15 注①燃料应按其低发热量折算成标准油; ②体积分数不小于99.9,其他纯度的氢气按其质量分数折算; ③蒸汽压力指表压; ④作为耗能工质的污水,为生产过程排出的需耗能才能处理合格排放的污水; ⑤0℃和0.101325MPa状态下的体积。本标准中涉及的气体计量单位m 均 为该状态下的体积。 3.0.9 气 体 燃 料 的 能 源 折 算 值 可 根 据 气 体 组 成 按 低 发 热 值 计 算 。 6 4 能 耗 计 算 4.1 计 算 公 式 4.1.1 耗能体系的能耗应按下式计算 E∑G₁C∑Q 4.1.1 式中E 耗能体系的能耗,正值时表示消耗能源,负值时表示 输出能源; G 燃料、电、氢气及耗能工质消耗量,消耗时计为正值, 输出时计为负值; C; 燃料、电、氢气及耗能工质的能源折算值; Q; 耗能体系与外界交换热量所折成的标准能源量,输入 时计为正值,输出时计为负值。 4.1.2 单位能耗应按下式计算 eE/G 4.1.2 式 中e-单位能耗kg/t; E 耗能体系的能耗kg/h; G 耗能体系的原料量或产品量t/h。 4.2 计 算 规 定 4.2.1 各耗能体系的能耗计算可按表4.2.1汇总。 表4.2.1 能耗计算汇总样表 装置或单元或全厂名称 公称设计规模 Mt/a 原料产品量 t/h 序号 项 目 消耗量 能源折算值 设计 能耗 kg/h 单位 能耗 kg/t 备注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1 电 kW kg/kWh 7 续表4.2.1 序 号 项 目 消耗量 能源折算值 设计 能耗 kg/h 单位 能耗 kg/t 备注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2 燃料 燃料油 t/h kg/t 燃料气 t/h kg/t 煤 t/h kg/t 催化烧焦 t/h kg/t 工业焦炭 t/h kg/t 3 氢气① 化肥氢 t/h kg/t 乙烯氢 t/h kg/t 煤制氢 t/h kg/t 4 蒸汽 10.0MPa t/h kg/t 3.5MPa t/h kg/t 1.0MPa t/h kg/t 0.3MPa t/h kg/t ≤0.3MPa t/h kg/t 5 冷量 7℃12℃ MJ/h kg/MJ 15℃ MJ/h kg/MJ 30℃ MJ/h kg/MJ 一50℃ MJ/h kg/MJ 6 水 新鲜水 t/h kg/t 循环水 t/h kg/t 8 续表4.2.1 序 号 项 目 消耗量 能源折算值 设计 能耗 kg/h 单位 能耗 kg/t 备注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软化水 t/h kg/t 除盐水 t/h kg/t 除氧水 t/h kg/t 凝汽机凝结水 t/h kg/t 加热设备凝结水 t/h kg/t 污水 t/h kg/t 7 热量 热进料/出料 MJ/h kg/MJ 热输人/输出 MJ/h kg/MJ 8 气体 净化压缩空气 m/h kg/m 非净化压缩空气 m/h kg/m 氧气 m/h kg/m 氮气 m/h kg/m 二氧化碳气 m/h kg/m 9 合计 注①炼油厂全厂或化肥厂能耗计算时有此项,炼油工艺装置能耗计算时无此项。 4.2.2 原料不计入能耗的耗能体系所消耗的燃料应包括外部供 入和自产燃料,原料计入能耗的耗能体系所消耗的燃料不应计入 自产燃料。 4.2.3 耗能体系与外界交换的热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标准能 源量 1 油品的热进料、热出料热进料或热出料热量的温度等于 或大于120℃时,高于120℃的热量按11的比例计算标准能源 9 量;油品规定温度与120℃之间的热量折半计算标准能源量;油品 规定温度以下的热量不计算标准能源量。有关油品的规定温度 汽油为60℃,柴油为70℃,蜡油为80℃,渣油为120℃。 2 热量交换耗能体系之间通过热交换输入或输出的热量, 温度高于120℃以上的热量按11的比例计算标准能源量;60℃ 120℃之间的热量折半计算标准能源量;60℃以下的热量不计算标 准能源量。 4.2.4 用于采暖、制冷等季节性的热量输出或输入,应折算为年 平均值计入能耗。 4.2.5 输变电系统电损失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炼油厂用电负 荷设计计算方法SH/T 3116执行。 10 5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计算 5.1 计 算 公 式 5.1.1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应按下式计算 ecfe/f 5.1.1 式中ec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kg/t; e炼油单位能耗kg/t; f 炼油能耗因数,无量纲。 5.1.2 炼油单位能耗应按下式计算 eE/G 5.1.2 式中E 炼油能耗kg/h 或 kg/a, 应按公式4.1.1计算; G原料油加工量t/h 或 t/a。 5.1.3 炼油能耗因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R;K;fefwfsLfeLfaf. 5.1.3-1 f₁1.07044.717210-t2.950410-5t 7.448210-⁷t5.016510-8t⁴2.207810- 1t⁵ 5.1.3-2 式中R;K; 第 i 个炼油装置能耗因数,无量纲; R; 第 i 个炼油装置加工量系数,为装置加工量与炼油 厂原料油加工量的比值; K第 i 个炼油装置标准能耗系数; f。储运系统能耗因数; fw 污水处理场能耗因数; fsL热力损失能耗因数; 11 feL输变电损失能耗因数; fo 其他辅助系统能耗因数; f.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t当地全年平均环境温度℃。 5.1.4 储运系统能耗因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eEcp/E EcDEEeE3 E₂0.1VD0.3M/G 5.1.4-1 5.1.4-2 5.1.4-3 式中EcD储运系统标准能耗kg/t; E₀炼油基准装置标准能耗kg/t; Ee₁原油储存和输送系统的标准能耗,取值为1.0 kg/t; E.₂ 重质油品储存、调和、输送系统的标准能耗kg/t; V需要加热的重质油罐总容积m; D重质油罐需要加热的天数d/a; M通过重质油罐周转的重质油品总量t/a; G 原料油加工量t/a; Ec₃ 原料油进厂、卸油,油品洗槽的标准能耗计算值 之和kg/t,详见表5. 1.4。 表5.1.4 Ee3分类计算 单位kg/t 分 类 Ec₃分类项 原油槽车进厂 2.5Gcc/G 原油油驳进厂 1.6GYB/G 原油油轮进厂 0.7GyL./G 原油管道进厂 0.015LGGD/G 油品洗槽车 0.5Gxc/G 注1 Gcc原油槽车进厂总量t/a; 2 GYB原油油驳进厂总量t/a; 3 GYL原油油轮进厂总量t/a; 4 L在炼油企业管辖范围内,计算能耗所涉及的原油输送管道长度km; 5 GGD原油管道进厂总量t/a; 6 Gxc经洗槽车周转的油品总量t/a。 12 5.1.5 污水处理场能耗因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wEw/E₀ 5.1.5-1 5.1.5-2 式中EwD污水处理场标准能耗kg/t; Iw;污水处理场各单元标准能耗kg/t, 见表5. 1.5; Gw;污水处理场各单元污水处理量t/a。 表5.1.5 污水处理单元的标准能耗 Iwi 序号 单 元 名 称 符号 污水处理单元的标准能耗kg/t 1 来水提升 Iw1 0.20 2 匀质调节 Iw4 0.20 3 隔油 Iwz 0.12 4 浮选 全溶气 Iw₃ 0.2 回流溶气 0.11 5 生化 Iws 0.30 6 絮凝沉淀 Iw₆ 0.02 7 中水活性炭吸附过滤 Iw 0.06 8 中水回用 Iw8 0.20 9 污泥脱水及干化 Iw₉ 0.07 5.1.6 热力损失能耗因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sLEsLD/E。 EsLD2.85Gs/G 5.1.6-1 5.1.6-2 式中EsLD 热力损失标准能耗kg/t; Gs炼油生产用汽总量t/a。 5.1.7 输变电损失能耗因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eLEeLD/E₀ EeLD0.0075GE/G 5.1.7-1 5.1.7-2 式中EeLD 输变电损失标准能耗kg/t; GE炼油生产用电总量kWh/a。 13 14 5.1.8 其他辅助系统能耗因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1.8-1 5.1.8-2 式中r 计算其他辅助系统能耗因数时的关联系数,无量纲。 5.2 计 算 规 定 5.2.1 燃料型炼油厂能耗计算范围应包括工艺装置和辅助系统。 工艺装置应包括常减压、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减粘裂化、催化 重整、气体分馏、烷基化、甲基叔丁基醚MTBE、 加氢处理、加氢 裂化、加氢改质、加氢精制、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轻汽油醚化、石脑 油异构化、制氢、酸性水汽提、溶剂再生、硫黄回收等。 炼油辅助系统应包括服务于工艺装置的储运系统、公用工程 及其他辅助系统,包括原油、半成品及成品油储运系统,空气压缩 站、空气分离站,蒸汽动力站、热水站、蒸汽管网,供配电,供排水、 污水处理,化验、消防、生产管理等。 5.2.2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能耗计算范围应在本标准第5.2.1 条的基础上增加润滑油工艺装置及其辅助系统。润滑油工艺装置 应包括溶剂脱沥青、润滑油溶剂精制、酮苯脱蜡、石蜡加氢精制、白 土精制、分子筛脱蜡、润滑油加氢精制、润滑油高压加氢等。 5.2.3 炼油基准装置宜为常减压装置,标准能耗为10kg/t。 5.2.4 炼油厂制氢装置能耗计算时,应仅计入转化炉燃料及其他 公用工程消耗。 5.2.5 炼油厂外购氢气应计入炼油能耗。 5.2.6 炼油能耗因数计算应包括外购氢气的能耗因数。 5.2.7 炼油工艺装置标准能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炼油单位产品 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中的能耗定额执行。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5 引用标准名录 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 炼油厂用电负荷设计计算方法SH/T 3116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 GB/T 50441-2016 条 文 说 明 修 订 说 明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2016,经住房城 乡建设部2016年8月26日以第128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版标准是在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 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总结吸收了近几年石油化 工行业能耗计算与节能评估的实践经验,炼油单位因数能耗计算 主要参考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和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节能技术中心于2004年12月所编写的炼油厂能量 消耗计算与评价方法。 本次修订增加了第2.0. 10条~第2.0. 15条及第5章,修改 了电、水和冷量的统一能源折算值,增加了炼油厂外购氢气的统一 能源折算值。 为便于广大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 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 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9 目 次 2 术 语 23 3 基 本 规 定 25 4 能 耗 计 算 30 4.1 计算公式 30 4.2 计算规定 30 5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计算 32 5.1 计算公式 32 5.2 计算规定 33 21 2 术 语 2.0.1 常见的耗能工质有新鲜水、循环水、软化水、除盐水、除氧 水、蒸汽、压缩空气、氮气、氧气、冷量介质、导热油等。 2.0.3 根据全国火电企业供电煤耗确定电的统一能源折算值。 2.0.6 耗能体系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燃料按低发热值直接折算 为标准一次能源量,但对消耗的电、氢气及各种耗能工质,不能只 计算本身所含有的能量如电的热当量、蒸汽的焓所折算的标准 一次能源量,还应计算生产和输送过程所消耗的全部能量并折算 成标准一次能源量。 规定的计算方法在本标准中系指选用或计算燃料、电、氢气及 耗能工质的能源折算值,可根据能耗计算及对比的需要选用统一 能源折算值、实际能源折算值或设计能源折算值。 2.0.7 以单一原料生产多种产品的装置或石油化工厂以原料量 为基准;以多种原料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的装置或石油化工厂以 一种主要产品产量为基准。 2.0.8 当装置的公称设计规模与设计原料产品量不同时,设计 能耗计算采用设计的原料产品量及实物消耗量。 2.0.10 标准能耗是同类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的先进单位能耗平 均值,不同于能耗定额或能耗限额,体现了能耗的先进性,如具有 一定的规模、先进的工艺与设备等。本标准中的先进单位能耗指 国内排名前5名以内。 2.0.11 在一个复杂配置的石化企业中,选择一个典型装置作为 基准装置。基准装置的原料或产品量等于典型装置的原料或 产品量,它的标准能耗为一个规定值。 2.0.12 能耗因数是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的标准能耗系数和其 23 原料或产品量与基准装置原料或产品量比值的乘积。 2.0.13 炼油能耗因数的值越大,表明高耗能装置多或加工流程 长。本次标准修订过程中,将过去炼油行业中惯常使用的能量因 数改为能耗因数,其原因是能耗因数中的能耗指一次能源消耗而 不是能量消耗。 2.0.14 炼油单位能耗指标直观,但不同炼油厂的炼油单位能耗 差别较大,可比性差。 2.0.15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指标可以较为客观地评价不同炼油厂 的用能水平,相较于炼油单位能耗可比性更好。 24 3 基 本 规 定 3.0.1 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以石油及其产品为原料,且以油、气为 燃料,这些原料和燃料的低发热量均约为10000kcal/kg 。 长期以 来,石油化工行业的能耗以每吨原料或产品的千克标准油表示。 考虑到上述两方面,本标准规定能耗的数据单位采用千克标准油, 而不采用千克标准煤。鉴于其他行业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能耗数 据单位多采用千克或吨标准煤,当上报国家或地方政府能耗数据 时,可将本标准计算结果的能耗数据单位转换为千克或吨标准煤。 3.0.3 以单位原料或单位产品为基准的能耗单位为 kg/t, 表示 处理每吨原料或生产每吨产品的千克标准油数量,不能将分子分 母约去kg, 变成一个无单位数据。 3.0.5 污水能耗计入装置能耗的目的是将污水处理场的能耗按 各装置或单元产生的污水量追溯至各装置或单元,这对压缩污染 源、改善环境和污水回用等有促进作用。 3.0.6 为了提高能耗计算的合理性,深刻反映能耗指标的系统特 性,有利于提高工艺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的用能水平,本标准规定 先计算设计能源折算值或实际能源折算值,再计算各能耗指标。 设计能源折算值或实际能源折算值的计算主要涉及锅炉房 或动力站,以下简单示例说明计算方法。 某动力站设计配置1台锅炉和1台背压汽轮机。 锅炉消耗为电1000kW,1.0MPa 蒸汽20t/h, 除盐水120t/h 设计能源折算值为1.32kg/t,燃料油9500kg/h 设计能源折算 值为1kg/kg。 锅炉外供3.5MPa 蒸汽10t/h, 汽轮机外供1.0MPa 背压蒸汽 100t/h, 其他有关数据见图1。试求电、3.5MPa 蒸汽、1.0MPa 蒸 25 汽的设计能源折算值Φ电、Φ3.5、Φ1.o。 自用1.0MPa 蒸汽20t/h 3.5MPa蒸汽 130t/h 锅炉 发电机 燃料油9500kg/h 发电7000kW 电1000kW 除盐水120t/h 汽轮机 外供3.5MPa蒸汽10t/h 外供1.0MPa蒸汽100t/h 焓为3307.6kJ/kg 焓为3056.4kJ/kg 图 1 动力站设计能源折算值计算示意图 以汽轮机为体系按热量法求解供热比A 1300003307.6A100003307.6 1000003056.4200003056.4A 可解出A 为0.9183,供电比为0.0817。 用 供 热 比 、 供 电 比 将 产 电 和 蒸 汽 的 消 耗 分 开 。 发电7000kW 的消耗1.0MPa 蒸汽200.08171.634t/h, 电10000.081781.7kW, 除盐水1200.08179.8t/h, 燃料 油95000.0817776.15kg/h。 可 列 出 Φ 电 的 关 系 式 ① 电 1 . 6 3 4 Φ 1 . 。 8 1 . 7 Φ 电 9 . 8 1 . 3 2 7 7 6 . 1 5 1 / 7 0 0 0 同理,可求出外供3.5MPa 蒸汽10t/h 、1.0MPa 蒸汽120t/h 的消耗1.0MPa 蒸汽18.366t/h, 电918.3kW, 除盐水110.2t/h, 燃料油8723.85kg/h 。 这些消耗折一次能源消耗量B 26 B18.366Φ1.0918.3Φ 电110.21.328723.851 在外供蒸汽中,仍以热量法求出外供3.5MPa 蒸汽的用热比 例100003307 .6/100003307 .61200003056 .4 0.0827,外供1.0MPa 蒸汽的用热比例为0.9173。 分别列出Φ3.5、Φ1.0的关系式 B0.0827/10Φ3.5 B0.9173/120Φ1.0 联合求解上述关系式,可解出Φ电、3.5、Φ.o 为0.133kg/kWh, 86.5kg/t,79.96kg/t。 3.0.8 燃料、电、纯氢及耗能工质的统一能源折算值说明如下 1统一能源折算值按照当前国内石化平均用能水平或常规 条件取值包括输送过程的损失。 22013年国内火电企业每度电的平均供电煤耗为321克标 准煤,2014年平均供电煤耗为319克标准煤。考虑到标准实施的 前瞩性及供电煤耗降低的可能性,本标准平均供电煤耗取315克 标准煤,电的统一能源折算值取0.22千克标准油。 3针对近几年炼油厂外购氢气量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为 完善炼油单位能耗指标,规定了外购氢气的能源折算值。外购氢 气的能源折算值采用炼油厂气体制氢装置的标准能耗。 4石化企业蒸汽管网通常有10.0MPa、3.5MPa、1.0MPa、 0.3MPa 四个压力等级,但部分企业还有其他等级,为扩大适用范 围,设置了9个压力等级。从应用的角度看,对于常用等级之外的 压力等级,如果能源折算值与某一常用等级的折算值差别不大 3kg/t, 尽量不用非常用压力等级。装置自产蒸汽或汽轮机背 压蒸汽均采用统一能源折算值。 5在13个冷量等级中,7℃12℃冷量为空调级,由溴化锂 制冷机以工艺装置的低温余热80℃100℃为热源所生产。其 余等级的冷量均由压缩制冷生产,制冷机由电机驱动,冷量为相变 冷量。至于其他温度更低的冷量统一能源折算值,本标准暂不作 27 统一规定,在设计中视具体情况而定。 6新鲜水的能源折算值是按提升、净化等过程的总扬程约 为150m 计算的能耗。 7循环水的能源折算值依据2012年~2014年石化行业平 均电耗及电的能源折算值调整后确定。 8污水的统一能源折算值是污水处理的全过程消耗处理 至中水回用和污泥脱水及干化所计算的能耗。 9软化水、除盐水、除氧水的能源折算值均以进水温度20℃ 为基准,并按本标准中规定的热量计入能耗的方法进行计算。在 电的统一能源折算值调整后,相应调整软化水能源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