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工作面薄带炮采技术措施.doc
工 程 说 明 本措施为三采区114左四片回采补充规程。综采二队回采三采区114左四片,由于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量较大,经常出现薄带导致采煤机无法下推、液压支架无法移架,经领导研究决定。 1、工作面薄带处使用炮采,并采用放小炮的方法进行拉底。 2、爆破方式采用YT-29式风钻打眼、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爆破落货,采用正向装药(附炮眼布置示意图)。拉底时眼深为0.6米,每眼装药量为150克,眼距为0.3米。 3、拉完底必须保证底板平直,保证刮板运输机和液压支架能够顺利通过。 4、拉底后必须保证工作面高达到1.4米以上。 针对性安全措施 1、打眼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打眼前,将采煤机开到打眼位置上5米处,挂上安全网,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首先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浮石、罩头煤等。应用长钎处理掉,待隐患处理后方可打眼。 3、打眼及放炮期间工作上方禁止其他人员工作。 4、打眼时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角度施工,防止崩坏溜子。 5、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扶托钻杆。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打眼,经处理安全后,方可继续打眼。 (1)工作区域内瓦斯浓度达到0.8。 (2)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 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5)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不准抽动钻杆。 7、放炮前用旧皮带挡好支架,防止崩坏液压管等设备。 8、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必须正向装药。放炮期间,瓦检员与放炮员必须在同一区域内工作,瓦检员不在现场不许放炮。 9、抽取单发电管时,不得强拉、硬拽脚线,必须将电管角线扭结成短路。 10、抽取单发电管必须在20米范围内无电器设备,顶板完好,无淋水,支护可靠的安全地点,20米内瓦斯不得超过0.8。 11、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装药前,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装入后,装入一卷化学炮泥,然后装入0.5米的粘土炮泥,将雷管脚线放入眼内,严禁裸露在外。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13、放炮员位于爆破地点3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用放炮器起爆,放炮器必须防爆。禁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起爆,严禁明火放炮,放糊炮、动力放炮、放翻身炮。放炮母线不短于35米,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放炮器严禁放入火药,电管箱内。 14、每次放炮必须由班长亲自负责在距放炮地点50米以外所有通路上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放完炮后确认安全后,由班长亲自负责撤回警戒人员。 15、联线必须采用串联法,一次放炮距离不超过5米,脚线连接工作只许放炮员一人进行,放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停止打眼,严禁装药放炮。 16、放炮母线应采用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17、放炮时,工作面严禁行人,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大喊三声“放炮啦”确认无误后方可放炮。放完炮后,待炮烟排尽后连下一炮,严禁先连放炮母线后接脚线,严格执行自连自放制。 18、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起爆完先停留15分钟后,放炮员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沿线检查,若连线造成不爆,重新连线放炮后不爆者,按瞎炮处理。 19、处理瞎炮、残炮方法 (1)、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米处打出的平行炮眼中重新装药放炮,眼深要超过瞎炮孔深度;打眼时应在瞎炮眼外端口插入炮棍做为导向标志。 (2)、严禁用镐刨或从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或用压风吹瞎炮眼。 (3)、在瞎炮处理完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4)、处理瞎炮之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找出未爆的电雷管。 20、放炮前,必须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顶板,煤壁、支架等情况, 不具备条件禁止放炮。 21、严格执行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联合放炮制,做到一炮三检。每次炮后,等吹散炮烟完毕,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 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柱、瞎炮残炮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经确认不危险后,方可进入作业。 22、有以下情况者,不准放炮 (1)、支架隔离板失效,放炮容易损坏支架设施。 (2)、没有检查瓦斯,没排除积存瓦斯,放炮地点20米内瓦斯浓度达0.8。 (3)、没有消除煤尘隐患。 (4)、没有充填炮泥和化学炮泥。 (5)、没有消除电器失爆。 (6)、没有专职放炮员、放炮器。 (7)、没有设好警戒。 23、放完炮后及时清理液压支架内的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