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锤答记者《规定》.pdf
以人为本,源头治理,依法治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依法治突 赵铁锤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颁布实施赵铁锤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颁布实施 答记者问答记者问 2009年5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签署总局第19号令,颁布防 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以下简称防突规定 ) ,该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同志。 记者 防突规定修订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记者 防突规定修订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赵铁锤1995年原煤炭工业部颁发实施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14年 来,该细则为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 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煤矿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越来越重 要,一是煤矿突出危险性越来越严重,2008年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全国煤与瓦斯 突出矿井计754处,比2007年增加了55处;二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时有发生, 2008年,全国煤矿发生重大突出事故10起,占重特大瓦斯事故的55.6。为体现 煤矿防突技术、装备和管理的进步,并与近年来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新法规和标准 相衔接,进一步加强防突工作,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进行修订。 记者 防突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当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有什么重要记者 防突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当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有什么重要作作 用用 赵铁锤 防突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当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具有重要 作用。一是防突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提升了法律约束力,对防突工作有更大 的推动作用; 二是 防突规定 更加严格了区域防治措施,规定区域措施不到位 , 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源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会起到重要 的推动作用;三是更加突出了煤矿企业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对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系统性做好防突工作会起到重要的推 动作用。 记者修订过程中,在总体思路上是如何把握的记者修订过程中,在总体思路上是如何把握的 赵铁锤修订的总体思路,概括起来有十二个字以人为本、源头治理、依 法治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于安全第一。民生问题、安全第一,以人为 本、生命至上,将保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修订的根本原则。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立足于超前防治。 防突规定充分吸纳了近年 来科技攻关成果,将已经成熟的经验和措施纳入规定之中,重点强化区域防突措 施,提升防突理念,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局部防突措施。 三是坚持依法治突的原则,立足于严格管理。修订后的内容与近年来新颁布 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标准、规范相衔接,与行政许可 和现行管理体制相衔接,并上升到部门规章,体现权威性。 记者 防突规定有哪些特点记者 防突规定有哪些特点 赵铁锤概括来讲, 防突规定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强制性、超 前性和完整性。 一是强制性。在防突规定中,我们立足于当前体制机制的实际,在规范 煤矿企业防突工作的同时,对违反有关防突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增强权威性, 促进防突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因此, 将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修改为 防 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以总局局长令发布实施。 二是超前性。近年来,随着防突理论、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不少企业坚 持把开采保护层和煤层预抽等区域防突措施作为防突工作的重点, 将局部防突措 施作为补充,较好地解决了煤与瓦斯突出这一安全生产难题。因此,修订工作必 须站在当前防突工作新的发展水平的高度上,与时俱进,提出符合当前防突工作 实际和有利于今后一个时期防突工作的新理念。 防突规定提出了“区域防突措 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和“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理念,强调突出煤 层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在采掘作业 过程中还必须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验证,对局部仍存在突出危险的煤层, 必 须补充局部防突措施并达到规定标准方可继续进行采掘作业。 三是完整性。为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充分体现防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源头治理、依法治突的原则,解决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根据 我国煤矿防突工作的现状, 防突规定在原防突细则的基础上,充实了一 些新内容,理顺了防突工作中对鉴定、设计、基建、开采、装备、机构设置、培 训及管理等各项要求的内容关系;增加“罚则”,主要是加强对煤矿企业防突工作 的监管监察,及时有效地对违反防突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规范防突工 作;将“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分章进行规定,明确了区域综 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之间的关系以及区域防突、 局部防突的技术和管 理要求。 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防突规定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防突规定 赵铁锤 防突规定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一部重要规章,煤矿企业、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突 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防突规定的宣贯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于近期组织煤矿 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的有关负责同志开展防突规定 的专题培训,并借助各种媒体开展宣贯工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组织对各 级监督、执法人员和技术、管理、操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所有涉及到防突工作 的人员都要掌握防突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是煤矿企业要对照防突规定的要求对所属矿井的防突工作进行一次全 面细致的自查评估,对不符合防突规定要求的有关工程、措施、设备和有关 技术指标,要制定整改计划,8月1日前要达到防突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防突规定 的 规定对煤矿企业实施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突规定 ,促进煤矿企业 防突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