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方案.doc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黑政发[2010]9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重点煤矿 瓦斯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龙煤集团所属各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消除瓦斯隐患,彻底根治瓦斯灾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技术装备水平,加速改善煤矿防治瓦斯安全生产条件,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安全管理体系,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努力实现我省国有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目标通过实施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整体提高瓦斯监测监控能力、抽采利用能力和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力争到2012年完成295项瓦斯治理工程。瓦斯抽采量由20 10年预计2.65亿立方米提高到2012年3.5亿立方米,瓦斯抽采率由现在的42提高到50以上,瓦斯利用率由现在的23提高到50以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瓦斯超限报警次数每年以30幅度下降,2012年降到100次以下。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达标率达到100,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实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彻底杜绝瓦斯煤尘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生产的长治久安。 三、推进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年。投资8.53亿元完成瓦斯治理工程项目99项。瓦斯抽采量达到2.65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42.7;瓦斯利用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27.3;10处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全部达标;有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比例要达到50以上;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二第二阶段2011年。投资22.13亿元完成瓦斯治理工程项目104项。瓦斯抽采量达到3.1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47.5;瓦斯利用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38;建成瓦斯发电站9座,扩建1座,新增装机容量15500千瓦;11处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全部达标;施工地面抽采钻井15个,进行煤层采前预抽;有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比例要达到70以上;杜绝5人以上瓦斯煤尘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三第三阶段2012年。投资22.39亿元完成瓦斯治理工程项目92项。瓦斯抽采量达到3.5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50.7;瓦斯利用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50;建成瓦斯发电站6座,新增装机容量10500千瓦;11处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全部达标;施工地面抽采钻井30个,进行煤层采前预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 部实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有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比例要达到90以上;杜绝3人以上瓦斯煤尘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1.简化优化通风系统。淘汰原有的老旧杂主扇和2K60、70B2系列主扇,更换成新型节能的BDK等系列对旋主扇。在重点煤矿新建通风井,使矿井通风系统更加合理可靠。 2.继续开展降阻增风工程会战。重点对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杏花煤矿、正阳煤矿、东海煤矿,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新铁煤矿,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公司七星煤矿、新安煤矿等进行降阻增风,使矿井通风阻力降到300毫米水柱以下。 3.实现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严把设计关,所有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高瓦斯区域采区设计要报分公司审批,没有按规定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采区不准投产。 4.合理配备风量。矿井、采区、工作面及用风地点的风量配备充足,配风合理,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定。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风门联锁、自动化程度高,局部通风质量完好,所有掘进工作面全部更新为新型节能高效对旋局部通风机。 二加大瓦斯先抽后采力度,确保抽采达标。通过与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合作施工地面钻井,采取压裂等措施进行煤层开采前预抽。同时利用澳大利亚井下千米定向钻机等先进设备,采用预抽煤层瓦斯,边采边抽、边掘边抽、采空区抽放、邻近层卸压抽放及顶板钻孔、高抽巷、高冒带钻孔等相结合的综合抽采瓦斯技术,进一步提高瓦斯抽采量和抽采率。 1.把瓦斯抽采纳入矿井设计同步实施。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斯先抽后采的内容,并纳入安全专篇。 2.矿井瓦斯抽采规划与生产规划、矿井月份瓦斯抽采计划与月份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必须首先考虑瓦斯先抽后采设计,制定瓦斯抽采措施。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煤量,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 3.瓦斯治理工程超前施工。高抽巷及专用排瓦斯尾巷、部分抽放岩巷必须超前施工,确保充足的抽采时间。在做好采后卸压抽采工艺的同时,进行煤体松动爆破或水力压裂等试验,增大煤层瓦斯透气性,进行瓦斯预抽,实现先抽后采。施工抽采巷道63600米,钻孔工程643万米。其中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施工抽采巷道27000米,施工钻孔195万米;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施工抽采巷道13500米,施工钻孔190万米;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公司施工抽采巷道8 100米,施工钻孔63万米;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施工抽采巷道15000米,施工钻孔19 5万米。 4.建立地面抽采系统,增加抽采能力。利用3年时间,新建地面抽采系统12套。 5.实现采前地面预抽。继续与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合作施工地面钻井45个,进行采前预抽瓦斯,降低开采煤层瓦斯含量,做到先抽后采。龙煤集团各分公司矿井瓦斯抽采率规划指标表抽采率单位2010年2011年2012年鸡西分公司44.648.751.7鹤岗分公司41.744.64 6.8双鸭山分公司32.838.840.3七台河分公司41.14 5.747.7 三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为瓦斯治理提供基础保障。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延长煤炭产业链。加快推进煤化工大项目建设,鹤岗10万千瓦矸石热电厂力争2010年年末投产,龙煤东化100万吨尿素项目、龙煤航天30万吨甲醇项目、鸡西龙恒焦化项目力争用2年时间建成投产。 2.合理采掘布置。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减人、缩面、压产”的要求,减少矿井生产采区30个,减少采掘工作面124个,压减人员8000人,压减产量662万吨。保证1个矿井生产采区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采区工作面个数不超过2采4掘,采区人数不超100人。 3.加大开拓力度。坚持抽采工程优先的设计原则,开展开拓掘进工程会战,缓解接续紧张局面,确保瓦斯治理工程同步进行。对水平和生产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采的矿井,严格按照规划继续开展开拓工程会战,力争在2011年年底前解决80,2012年年底前全部解决接续紧张、不合理开采的问题。 四加大矿井瓦斯开发力度,确保有效利用。龙煤集团4个分公司煤层气总资源量11 06亿立方米。其中鸡西分公司煤层气总资源量865亿立方米;鹤岗分公司煤层气总资源量8 0亿立方米;双鸭山分公司煤层气总资源量65亿立方米;七台河分公司煤层气总资源量96亿立方米。 1.提高瓦斯利用率,扩大瓦斯利用规模。龙煤集团各分公司要继续制定瓦斯抽采与利用奖励政策,鼓励矿井进行瓦斯抽采与利用。已开展瓦斯利用的矿井,瓦斯利用率应逐步达到50以上。不断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和做强做大的步伐。龙煤集团主要利用煤层气进行发电和民用,并加强煤层气产业化开发利用研究,逐步开展余热利用、乏风利用、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等工作。通过新建扩建瓦斯发电站,增加装机容量,建立健全储配站和输气管网,使矿井瓦斯利用量在2012年年底达到8000万立方米,瓦斯利用率达到50,实现变废为宝。 2.强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根据瓦斯来源不同,采用边抽边掘和在工作面施工超前释放钻孔等抽采技术,有效防治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更换陈旧设备,提高瓦斯抽采率,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抓好瓦斯利用工作,实现“以抽采保利用、以利用促抽采、以利用养抽采”的良性循环。龙煤集团各分公司矿井瓦斯利用率规划指标表利用率单位2010年2011年2012年鸡西分公司25.13 647鹤岗分公司657075双鸭山分公司28.93340七台河分公司15.32535 五建立装备齐全、灵敏可靠的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1.全面完成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做好收尾验收工作,同时完成监测系统冗余环网改造工作。加强系统使用和维护,减少误报警次数,增强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瓦斯断电仪要灵敏可靠,每10天对断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保证瓦斯超限时断电功能和范围有效。 2.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报警断电规定,最大限度减少超限次数。科学设置监测探头,有效扩大监控范围,对突出区域和突出工作面除按规定设置探头外,分析研究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瓦斯逆流时可能涉及范围监测探头的设置,做到发生瓦斯逆流时能迅速切断波及范围的所有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六加大瓦斯治理科技研发力度,确保技术支撑。针对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这两个难题,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基础研究,掌握矿区瓦斯赋存规律、突出规律,为治理煤与瓦斯突出提供技术保证。围绕瓦斯治理、重大灾害救援确立的10个课题,利用产学研联盟的平台组织攻关。同时,龙煤集团各分公司要在吨煤中提取5元以上的费用,用于科研攻关,重点在瓦斯预测、瓦斯抽采技术、矿井通风技术、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等方面进行科技项目研究,加强技术创新。 七加大防突工作管理力度,确保措施到位。 1.实施综合防突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全部取消架线电机车,改为蓄电池机车或其他安全运输方式。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远距离爆破等安全防护措施。 2.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突出煤层开采坚持“以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相结合、以非突出煤层保护突出煤层、强化抽采”的技术原则,区域防突措施应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3.加强突出鉴定工作。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兆帕的矿井,应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未完成鉴定前,应严格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4.严把设计、验收关。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履行审批程序。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相关部门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5.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完成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系统,逐步实现对矿井、瓦斯、火灾、水灾实施监控、预报。所有矿井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完善装备,建立微震台,装备电磁辐射仪,实现对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防治。开展局部井下物探工作,探清百米之内构造变化和应力变化,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成立龙煤集团瓦斯治理工程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安全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黑龙江煤监局、龙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机制保障。建立健全责任保障体系,明确瓦斯治理、一通三防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机构、管理人员、专业队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明确考核目标、范围、办法和奖罚规定。 三资金保障。龙煤集团3年瓦斯治理工程需要投入资金53.05亿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资金6亿元,3年规划瓦斯治理项目资金39.75亿元,3年科技攻关项目30项,资金7.3亿元。资金来源3年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约7亿元;国债资金地方配套按照20补助、示范矿井按投资额10补助,3年约1.6亿元;科技开发从销售收入中提取7.3亿元;企业自筹,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3年筹集36亿元;省政府在科技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用于国有重点煤矿科技创新工作。同时,省政府将在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技术保障。充分利用黑龙江煤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确立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成立龙煤瓦斯地质研究院,为瓦斯治理工程顺利完成提供技术保障,定期组织召开瓦斯治理科技攻关项目专题会议。加大瓦斯治理科技攻关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针对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这两个难题,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产学研联盟的平台组织攻关,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基础研究,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保证。逐步实现对矿井瓦斯、火灾、水灾的预测预报工作。 五舆论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宣传全国、全省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黑龙江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的重要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瓦斯隐患、治瓦斯隐患、防瓦斯隐患的浓厚氛围,促进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