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关于印发车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车矿字„ 2014‟ 9号 关于印发车集煤矿 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预防煤矿零 打碎敲事故的指导意见 ,有效预防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通过 站位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集煤 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车集煤矿 2014年 1月 5日 车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站位管理”是持续提升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 操作行为,有效预防零打碎敲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区队自 主管理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落实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预防煤矿零打碎敲事故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区队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学习车集煤矿 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确保每名职工都能够准确掌握作 业时的安全站位,并严格落实于现场。 第三条 各单位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规章制度时, 需将 车 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纳入安全技术 措施或规章制度中。 第四条 各区队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详细制定队内站位管 理办法,对本规定未涉及的站位管理要求要补充完善,明确考核 内容。制定队内站位管理办法时应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本人站 位是否在安全范围之内;二是个人站位是否影响到本作业区域其 他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或安全。 第五条 相关要求 1、各区队队长、书记要经常检查职工对关键环节安全站位 掌握情况,每次下井至少抽查一名职工,对掌握不清的及时进行 纠正,将抽查结果纳入危险预知考核,同时根据本单位制度对相 关人员严格落实奖罚。 2、各科室业务主管及以上人员、安检员每次入井至少抽查 一名职工的安全站位掌握情况,对掌握不清的及时进行纠正,并 将抽查结果纳入危险预知考核。 3、各级管理人员在抽查时,不得影响现场安全生产。 第六条 考核办法 1、队内无站位管理办法的,对队长、书记各罚款 200元、 当月“双基”考核扣 2分。 2、区队队长、书记、各科室业务主管及以上人员、安检员 入井或地面检查期间不按要求抽查的, 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100元。 3、各科室业务主管及以上人员、安检员抽查时,职工未答 出相应内容或所回答的内容与现场所从事的工作不相符的,对责 任人罚款 50元。 4、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抽 查现场人员对安全站位掌握情况,拒绝接受检查提问的,罚款 100元 /次。 5、 “站位管理”要做到“知行合一” 。现场作业人员不但要 熟练掌握 “站位管理” 的内容, 更要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 对违反规定作业的将严格按照车集煤矿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处罚 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区队要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安全站位执行情况监督落 实,每天可将安全站位自查自纠情况与隐患自查自纠报表一并上 报安检科。凡区队积极上报的矿不再纳入考核,且根据自查自纠 管理规定给予“双基”奖励。 7、为提高区队开展站位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矿根据安全站 位抽查合格率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各区队分组进行排名,按排名对 相关单位当月“双基”考核进行加扣分。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车集煤矿。 附件1. 安全站位考核分组及奖罚标准表 2. 车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主办安检科 车集煤矿行政办公室 2014年 1月 5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站位考核分组及奖罚标准表 附件2 车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作业站位管理 1、安装或拆除锚索托盘、锚杆托盘、钢带、锚索梁等巷道 顶部支护材料时,身体应处于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的范围以外, 严禁其他人员及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必要时除手以外处于 支护材料或工具下落范围内。 2、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 3架范围以外操作, 15以下时可以站在机身后操作, 15以上时不得站在机身后 方操作 ,严禁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 范围内。 3、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头 5m 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 5m 范 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 戒,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4、拉移支架时,应站在当前架顶梁下上底座面向煤壁操作, 严禁站在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操作。 5、推溜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人行道侧,站在支架底座等安 全地点,严禁站或坐在推拉杆上、运输机上或煤壁侧。 6、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人员应撤至单体柱 5m 以外的安全地点供液,严禁人员站在单体柱 5m 范围以内供液。 7、拉移转载机时,人员应撤至破碎机后或转载机头以外, 拉移皮带尾时,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撤至破碎机后或老桩 以外,严禁拉移转载机时站在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严禁拉移 皮带尾时其他人员站在破碎机至老桩之间。 8、综采回撤面回棚时,人员应站在回撤棚梁 3m 以外的安全 地点放棚,严禁人员站在回撤棚梁 3m 范围以内放棚。 9、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人员应在设备上无煤 矸时快速通过机头前方,严禁在机头正前方停留。 10、缩拔加长节升降柱时,手应离开大立柱明柱及卡块,严 禁手触碰大立柱明柱及卡块。 11、采掘面爆破、贯通、耙矸、移耙矸机、综掘机割煤时, 无关人员应撤离至警戒线以外,严禁除设备司机以外的任何人员 站在警戒线以内爆破、贯通警戒线内不得有任何人员 。 12、 侧卸式铲车运行时, 除司机和拖电缆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应 撤离至设备后方拉设的警戒线以外,严禁无关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13、 掘进面拉移皮带尾时, 人员应站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站在皮带尾与综掘机之间。 14、对顶帮进行支护或其他作业时,应站在顶帮支护良好、 无片帮掉矸危险、后路畅通的安全地点作业,严禁在后路不畅通 处、无有效支护的煤帮及顶板下作业。 二、设备安装、回撤、维护作业站位管理 15、对接设备、管路、轨道时,应站在设备、管路、轨道移 动、 坠落范围外, 需要对对接部位进行调整时, 应采用工具辅助, 严禁使身体任何部位处于设备、管路、轨道的眼孔、对接部位或 移动、坠落范围内。 16、支架回撤磨架时,除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站在警戒 线以外,监护人应站在当前架 3架以外的支架架怀内,严禁站在 钢丝绳波及的范围及支架 3架范围内。 17、支架安装卸支架时,指挥人员应站在回采煤壁侧支架上 方 3m 以外,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18、安装支架卸卡具时,操作人员应遵循先下后上、先里后 外的原则在支架侧方操作,严禁人员站在支架车下方。 三、运输作业站位管理 19、 斜坡运输时, 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斜坡或撤至躲避硐中, 平巷运输时,应在巷帮距轨道的宽度不低于 1.0m 处等待车辆通 过后再行走或作业, 严禁在运输中平巷轨道上或斜坡行走、 逗留。 20、人力推车时,应站在车辆的后方,手扶矿车扶手、框架 或物料末端,严禁站在轨道上、车辆两侧、手扶在物料的突出部 位推车。 21、无极绳绞车运输期间,应站在梭车上方侧 515m 的地 点跟车平巷为后方 ,其他人员应在不飘绳、跟车人员后方或 梭车下方 30m 以外的人行道侧行走, 严禁在巷道易飘绳的低洼点、 梭车下方侧 30m 至上方侧 5m 范围内、拐弯内侧行走或跨越轨道。 22、处理车辆掉道时,应站在车辆上方侧、车辆倾倒及移动 范围外操作, 严禁站在车辆下方侧、 车辆倾倒及移动范围内处理。 23、皮带打料期间,巷道中人员应在硐室中躲避或撤至警戒 线以外,严禁在运输通道内人行道行走或逗留。 24、物料卸车时,人员应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范围外,严禁 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范围内。 25、需要跨越有车辆停放的轨道时,应绕过矿车,摘挂车辆 插销时,应侧身摘挂,严禁跨越临时停放的车辆或将身体除手臂 以外任何部位伸到矿车之间摘挂插销。 26、大巷行走过程中有车辆通过时,应站在距轨道宽度不低 于 1.0m 的巷帮侧等待车辆通过,严禁在大巷中与车辆同行。 四、钻孔施工作业站位管理 27、液压钻机钻进、拔钻、处理塌孔等作业时,人员应站在 钻机两侧操作,严禁任何人员站在液压钻机正后方。 28、风动凿岩机打眼时,人员应在钻机左右两侧作业,严禁 骑跨在气腿上或在钻杆下方作业。 29、 拔钻杆、封孔器时, 其他人员应站在钻杆、 封孔器两侧, 严禁站在钻杆、封孔器正后方。 五、起吊拖运大件作业站位管理 30、起吊时,应站在起吊重物上方侧及手拉葫芦链条弹出范 围外,严禁站在起吊重物坠落、摆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及手拉葫 芦链条弹出范围内。 31、人工拖运重物时,应站在重物前方 2m 以外作业,严禁 站在人工拖运重物两侧及前方 2m 范围内。 32、使用绞车、油缸拖运重物时,应站在重物与绞车或老桩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站在运输通道范围内。 六、地面作业站位管理 33、砂轮机、抛光机、切割机运行时,人员应躲避至侧方或 旋转方向 2m 以外的安全地点操作或站立,严禁站设备的旋转方 向 2m 范围内。 34、车削、钻削、铣削作业时,需要调整工件或设备时,应 在设备转动部位完全静止的状态下进行,严禁触碰转动的工件或 设备部件。 35、刨削作业时,人员应站在刨床、锯床的侧方,严禁站在 刨床及锯床工作部件的行程范围内或正对刨床头站立。 36、电气焊、锻造、锤击等作业时, 除操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 应站在飞屑波及范围外,严禁靠近电气焊、锻造、锤击作业地点。 七、其他作业站位管理 37、登高作业时,应站在专门架设的平台、架子、梯子或凳 子上操作,严禁站在矿车帮、花车帮、三用阀、油桶、电缆线等 不可靠地点作业。 38、作业人员应在采取了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煤、矸 仓上口护栏以里,严禁非作业人员私自进入煤、矸仓上口护栏以 里。 39、敲击螺钉或其他物件时,应先定位后砸入或用钳子等工 具辅助操作,严禁用手扶被敲击物件。 40、落底、刷帮、清矸等使用手镐、锨、钎子作业时,其他 人员应站在工具、 矸石甩出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站在工具、 矸石甩出的范围内。 41、需通过有巷修、架棚或其他作业的地点时,应在征得现 场作业人员同意后或等待作业完成后再通过,严禁私自从正在巷 修、架棚等作业地点通过。 42、处理管路堵塞或对设备、管路卸压时,应站在液、气体 喷出的范围以外,严禁正对眼(管)孔或闸、阀口处。 43、人员行走时,应绕行打栅栏的巷道,严禁私自进入栅栏 以里。 44、煤仓、溜煤眼放矸、放煤时,人员应站在仓口下方周围 3m 以外安全地点,严禁站在煤仓、溜煤眼放矸(煤)口下方周围 3m 范围内。 45、注锚、装药吹眼时,人员应站在眼孔的侧方,严禁正对 眼孔观察。 46、注浆、水力压裂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高压胶管甩脱范围 外,其他人员应躲避在拉设的警戒线以外,严禁人员站在高压胶 管易甩脱伤人的地点。 47、敲帮问顶时,人员应用长柄工具站在煤矸坠(片)落的 上方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煤、矸石坠(片)落的范围内。 48、 行走时应选择底板平整的地点, 跨越运输设备应走过桥, 严禁在托绳轮等不可靠的设施上行走、跨越或站立在未按规定停 电闭锁的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设备上。 49、需穿越或在设备下方作业时,应在采取了防护措施后才 可进入,严禁穿越、作业于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设备下方。 50、抬运管路、钢梁等长材时,应用手托住长材,在底板平整 的地点行走,底板湿滑不平整时,应采取拖运方式,严禁抬运长材 时人员在湿滑的底板上行走,严禁将手放在长材末端或上方。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