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山选煤厂机电管理标准.doc
九里山选煤厂机电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规范机电工作程序,提高维护和检修质量。 2.范围 本规定适合全厂包机人员及机电管理人员。 3.职责 3.1机电厂长负责全的机电管理工作。 3.2机电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机电管理细则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3.3各单位负责人和机电主任负责按机电管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实施工作。 4.通过具体规定 4.1机电维修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配带工具和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否则罚款5-10元。 4.2全厂机电人员及岗位司机,对设备进行机修、处理故障,凡进入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停电后方可进入设备,否则罚款10-20元。 4.3设备检修完后,应及时通知调度室恢复送电,调度室应做好记录,如检修不汇报或汇报送电不及时的,根据情况罚款10-50元。 4.4全厂机电设备必须达到92、4、0.8即完好率为92以上,设备待修率低于4,事故率为0.8,否则,每月对包机班组按机电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4.5全厂机电设备等紧固螺栓必须齐全,地脚螺栓每缺一条罚款10元,其它螺栓每缺一条罚款5元,责任人为机修、电修、岗位司机。 4.6全厂所有电气设备均需有可靠接地,接地不好或无接地,每处罚款10元。 4.7各车间所借材料组公用工具,当天必须归还,特殊情况值班厂领导同意可另行处理,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款20元。所借工具还时必须保证完好,如有损坏可根据损坏程度按工具原值的20-50罚款,如丢失按原价赔偿。 4.8全厂各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如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备用标准,对所属班组、车间给予50元/天罚款。 4.9全厂机电设备严禁重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除外)否则将对责任人50-100元罚款。胶带输送机在重负荷启车时,只允许重负荷起车三次(间继性),如三次不能正常运转,必须将负荷清净再启车,否则给予30-50元罚款,引起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另行处理。 4.10全厂机电设备润滑部位必须达到润滑标准,干油润滑部位润滑不到位给予机修或电修20元/处的罚款,稀油润滑部位达不到标准给予机修工、岗位司机20元处的罚款,各维修班组必须有润滑记录,没有润滑记录的给予班组或个人30元的罚款。 4.11各班组、岗位司机每班必须有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将设备状况、运转情况详细检查记录,否则按10元/班进行处罚。 4.12岗位司机应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如隐瞒问题或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给予30元以上罚款直到给予行政处分。 4.13一些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须加盖防护罩或防护栏,否则每处罚款20元。 4.14全厂所有减速机不得漏油,达到设备完好标准,否则每处罚款10元。 4.15包机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声音,温度过高等其它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汇报处理,不得强行开车。 5.具体规定 5.1皮带机、刮板机 5.1.1皮带机应及时调整,防止皮带跑偏,不准用圆木、钢管等物在边缘档皮带跑偏,发现用圆木或钢管调偏,每一次罚款30元。 5.1.2在用的托辊不得发出尖叫声,否则,每个罚款3元,托辊不转或损坏仍在使用的每个罚款5元,缺少托辊的每个罚款10元,托辊磨平的每个罚款15元,如岗位司机没有汇报的,与机修工同等罚款。 5.1.3皮带机滚筒应转动灵活,煤塞住滚筒的给予100元罚款。 5.1.4胶带接头扣开的每处罚款20元,胶带撕裂的在5000元以内的按20给予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人按5的比例进行处罚。 5.1.5对轮应找正,不准反口,否则每处罚款10元。 5.1.6皮带机的调偏托辊应灵活,好用,否则每处罚款10元,托辊等变形的应及时更换,否则每条罚款20元。 5.1.7每条胶带应保证两条清扫器,清扫器以接触皮带为宜,不得将胶皮带顶起,缺少一个清扫器不合标准罚款10元。 5.1.8挡煤皮应长短适宜,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挡煤皮窜到皮带外、调整不及时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5.1.9刮板机链条应松紧适宜,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刮板有弯曲的应及时更换,否则每发现一个弯刮板罚款10元。 5.1.10刮板机刮板应运转正常,不得刮槽体或弧形板,否则每处罚款20元。 5.1.11刮板机的大链、链轮磨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造成刮板错牙、掉道,给予所在班组30元的罚款,岗位司机发现不及时造成刮板错牙,引起掉道,给予岗位司机20元罚款。 5.1.12刮板机检修时,必须停电后方可检修,配电室并悬挂停电牌,否则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5.1.13刮板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处理故障,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5.2给煤机及振动器 5.2.1主井口给煤机停机时,仓内煤不准放空,防止大矸石砸给煤机底板,否则发现一次仓放空罚款20元。 5.2.2给煤机长时间停车时,应关闭闸门将给煤机上的物料排空,发现一次给煤机皮带上压煤,每处罚款20元。 5.2.3机修工应保证给煤机闸门开关灵活,否则每处罚款10元。 5.2.4给煤机皮带辊,应保证完好,否则每处罚款10元。 5.2.5给煤机电机上积煤过多每台罚款50元。 5.2.6振动筛对轮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每损坏一处罚款10元。 5.2.7振动筛筛板、压条必须保证完好,发现一处筛板损坏,更换不及时罚款10元,岗位司机不能及时发现的罚款10元,发现一处压条松动罚款10元。 5.2.8振动筛弹簧应保证完好,发现损坏的、失效的应及时更换,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5.2.9包机人员应定期检查激振器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激振器螺栓松动每条罚款20元,缺一条罚款40元。 5.2.10岗位司机应定期清理筛板,每发现一次筛板上积煤太多罚款20元。 5.2.11包机人员应及时检查给煤机振动筛的振动部位与固定架的间隙应不小于50mm,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否则每处罚款20元。 5.2.12链条式给煤机的链条应保证完好,损坏的应及时更换,每缺一处罚款10元。 5.3斗提机 5.3.1岗位司机每班应至少检查2遍斗提机的运转情况,包括斗勺、链板、销子、销帽、链条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因岗位司机发现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给予20-80元罚款。 5.3.2岗位司机应及时掌握斗子的排料情况,不得使斗子提升机打循环,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30-5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5.3.3机修工应保证斗子提升机达到完好标准,发现斗勺、拉板和销孔等磨损厉害的应及时更换,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5.3.4斗子提升机安全销应按规定标准使用,不得用其它件代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3.5斗提机检修时,如需进入机体内,应停电挂牌,且每楼层均需要设监护人,而且严禁平衡作业,否则视情况给予20-50元罚款。 5.3.6斗子提升机严禁超负荷运转,斗勺内物料严禁超过斗勺,否则将给予5元/斗的处罚。 5.3.7斗子链条、链轮应达到完好使用标准,不得缺油、干链、链轮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5.3.8包机人员应随时观察机头。机尾四方轮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更换,如更换不及时造成掉道,视情况给予20-50元罚款。 5.3.9包机人员应定期检查滑道的使用情况,发现磨损超限,应及时更换,如不汇报又不更换的视情节给予10-30元罚款。 5.3.10包机人员应保证斗子松紧适度,因斗链松造成掉道的罚款30元/次。岗位司机发现不及时造成斗子拉脱的罚款50元,每发现一次斗子松罚款20元,岗位司机不汇报的同等罚款。 5.4水泵、阀门 5.4.1水泵司机在开泵前,应人工先盘对轮1-2圈看是否灵活,如转不动,严禁开车,否则视情况给予10-30元罚款。 5.4.2操作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如果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泵、烧电机者,将给予30-50元罚款。 5.4.3包机人员应保证设施完好,盘根不合适漏水、漏气严重罚10元/次。 5.4.4司机在停泵,开泵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水泵坐死,罚款30元。 5.4.5包机人员必须保证各阀门灵活好用,不漏水,岗位司机必须定期开、关阀门,以保证阀门不锈死。每发现一个阀打不开,罚责任人20元,每发现一处阀门漏水,罚责任人10元。 5.4.6包机人员应定期检查叶轮的磨损程度,发现叶轮磨损超限,应立即更换,否则因叶轮磨损严重影响水泵正常运转罚款20元/次。 5.5破碎机 5.5.1开车前,破碎机司机应检查破碎机内是否有杂物、有无缺齿现象,如发生有杂物无法正常开车或造成电机过载烧坏的,视情况给予20-50元罚款。 5.5.2破碎机堵死时,应停电挂牌并设监护人,方可处理机内物料,不得强行开车。每发现一次处理机内物料不停电罚款30元,不设监护人罚款30元,不处理完强行开车的20元/次,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理。 5.5.3运转过程中司机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包括声音、温度等,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因大块物料、杂物卡塞破碎机,不能及时发现,造成事故的给予20-50元的罚款。 5.5.4包机人员应保证破碎机达到完好标准,液力偶合器易熔塞合乎标准,不得用其它体代替,否则发现一次罚款30元,弹性胶垫损坏应及时更换,否则每发现一处损坏罚款10元。 5.5.5开车时,破碎机观察孔应关上,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开车过程中不得打开观察孔,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6跳汰机 5.6.1开车前岗位司机应检查各风压表应正常复位,电磁阀应工作灵活可靠,三联体油雾化器的油量,油质符合要求,空气过滤器正常,如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否则影响正常开车,罚责任人20元/次。 5.6.2检查各风阀、水阀的调整手把或手轮应灵活好用,排料装置应正常无卡现象,自控装置,各仪表灵活好用,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 5.6.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排大块,否则,每压住一次斗子提开机罚款50元。 5.6.4包机人员应保证跳汰机达到完好标准,电子磁阀、三联体,气缸应灵活好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处。 5.6.5岗位司机应定期清理床层,检查筛板使用情况,发现严重损坏、漏煤、大面积松动,应立即汇报处理,否则罚款10元/次。 5.6.6包机人员应保证液压部分油路畅通,供油正常,油质恶化应立即更换,不得有漏油现象,否则罚款20元/次。 5.6.7跳汰机所属各阀门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否则罚款10元/处。 5.7压滤机 5.7.1操作人员应按正常的操作制度操作,各种压力正常,否则损坏设备根据情节罚款20-30元。 5.7.2滤板应定期清洗,如因滤板粘煤太多,造成滤板损坏,太紧错位,尾板倾斜比较严重的,罚款50元/次。 5.7.3包机人员应保证各部螺丝钉、紧固件不松动脱落,液压系统油管、入料管路及管路头应无漏水、漏油现象,否则每处罚款10元/次。 5.7.4包机人员应保证油箱油位、安全阀、换向阀、截止阀、压力继电器的位置适当、灵活可靠,否则罚款10元/款。 5.7.5包机人员应保证链条、拉钩的完好,不缺油、干链;链条松紧适度,否则罚款10元/次。 5.7.6包机人员应保证压力表、行程开关、远近距离控制按钮灵活可靠,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7.7包机人员应保证压滤机达到完好标准。 5.8鼓风机 5.8.1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制度操作,开车前后,各阀门位置正常,否则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 5.8.2开车前应先人转动对轮1-2圈,看是否灵活,如转不动,严禁开车,立即汇报处理,如不汇报,强行开车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20-50元罚款。 5.8.3设备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看机壳的温度、电流声音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否则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理。 5.8.4包机人员应保证鼓风机达到完好标准、保证正常使用,否则罚款30元。 5.8.5包机人员应保证鼓风机油质正常、油量适当,否则每次罚款20元。 5.8.6包机人员应保证鼓风机各阀门灵活好用,不得有漏气现象,每发现一次损坏或漏气罚款10元。 5.8.7包机人员应定期清洗,更换空气过滤器,保证供气正常。 5.9浓缩机 5.9.1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浓缩机池内煤泥浓度、煤量、发现浓度、煤泥量超标及时汇报处理,若发生压耙等事故情节罚款50-100元。 5.9.2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情况,是否平整、牢固,托辊是否过度磨损,减速机外部传动齿轮是否过度磨损,否则影响生产视情节给予20-50元罚款。 5.9.3包机人员应保证浓缩机达到完好标准,保证滑道平整、传动齿轮不得缺油,否则罚款10-20元,减速机不得缺油、漏油,否则罚款15元。 5.9.4自动提耙装置应灵活好用,保险销应合乎标准,否则罚款20元。 5.10调度绞车及附属设备 5.10.1包机人员定期检查钢丝绳、地轮、绞车滚轮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过度磨损罚款10元。 5.10.2包机人员应定期检查导向轮轴、瓦磨损情况,必须润滑的不得缺油,否则罚款20元。 5.10.3包机人员应定期检查导向小车、坠砣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11其它规定 5.11.1全厂电动葫芦非机电维修人员和各车间指定人员(班组长)不得操作,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11.2全厂电焊机、电动葫芦用完后,必须停电,否则罚责任人20元。 5.11.3各车间在处理卫生时,不得往电气设备、元气件冲洗、喷水、否则,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 5.11.4各单位应及时检查厂内各溜槽的磨损情况,发现一次溜煤,罚款10元,挡煤板不得磨皮带,否则一处罚款10元。 5.11.5包机人员保证厂内各翻板、插板完好,灵活好用,否则一处罚款10元。 5.12电气部分 5.12.1电气检修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否则按违章处理、罚款10元/次。 5.12.2全厂不得出现明线头,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线必须合格,否则罚款10元/处。 5.12.3原煤配电室必须保证每天处理卫生一次,否则罚款10元/次,每一个月对原煤配电室电气元件检查一次,否则罚款30元/次,其余配电室必须保证室内卫生整洁,否则罚款10元/次。 5.12.4全厂所有安全保护必须灵活可靠,否则罚款10元/处,全厂不得出现长明灯,否则罚责任人5元/盏。 5.12.5全厂线路必须布置整齐,不得私拉乱扯,否则每处罚款10元/处。 5.12.6各种熔断器必须规格、型号正确,不得随意增大,严禁用铜丝等物品替代,否则,每处罚款20元,各种电气元件整定值必须与所控制设备容易相符,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小,否则每处罚款15元。 6.考核单位机电安全办公室 九里山选煤厂机电设备管理与维修标准 1.目的 机电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础。机电设备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规模、效益产品的质量、动力消耗及维修费用等。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全面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降低机电设备故障率和设备寿命周期维护费用,达到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合理运行,保证我厂生产经营的良好发展,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九里山选煤厂下属各单位机电设备运行及维修管理。 3.职责 3.1机电厂长负责机电设备管理的领导工作。 3.2机电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维修管理。 3.3厂属各车间负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维修、维护等工作。 4.具体规定 4.1设备计划与购置 4.1.1各单位在每年10月份根据本单位下一年度工艺改造项目及设备运转情况,将本单位设备购置申请计划上报机电安全办公室,由机电安全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编制出厂设备购置申请计划,经厂有关领导审批后,上报机电处、计划处。 4.1.2设备到货后,机电安全办公室应组织使用单位和验收小组一起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对有缺陷设备做退货处理或勒令制造厂限期整改,对于图纸、资料不全的设备不得办出、入库手续。 4.1.3备用设备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自行保管和保养,但由机电安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所有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 4.1.4机电安全办公室应对全厂所有设备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健全设备台帐。 4.1.5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急需设备时,由机电安全办公室负责在厂内部协调调用,如需采购的,由使用单位上报设备急需计划,经机电安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机电处、计划处,由机电安全办公室负责和公司协调解决。 4.2设备管理 4.2.1各单位对在用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包机到人,并悬挂设备包机责任牌和设备完好牌,严格执行“选煤厂包机管理办法”。 4.2.2各单位对使用的固定设备必须建立健全“焦煤公司九里山选煤厂机电设备技术履历表”,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随机技术资料及安装资料(复印件)、安装使用日期、使用单位、安装位置、历次改造及大型检修记录等。 4.2.3机电安全办公室作为选煤厂机电设备的唯一管理部门,所有设备的改造、换型、增减及外委修理、检测都必须经机电安全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处罚。 4.2.4机电安全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机电设备组织进行三次以上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填写机电设备隐患整改处理通知单,限期要求整改,整改情况由责任单位和机电安全办公室一起复查与验收,并将结果存档。 4.2.5各单位每月应对设备组织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2.6机电安全办公室应对机电设备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4.2.7所有机电设备操作使用实行专责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制度。 4.2.8各单位在对设备日常巡回检查的同时,应按厂重点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对本单位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4.2.9各单位应对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制度,严格执行选煤厂设备润滑制度并建立健全设备润滑台帐。 4.2.10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主要设备实行状态监测监控,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 4.2.11各单位对出现的机电设备事故,必须按我厂有关规定予以追查并记入设备台帐。 4.3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3.1各单位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严格执行九里山选煤厂设备操作规程和煤炭工业出版社的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3.2机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和检修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4.3.3各单位在用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92以上,待修率不大于4,事故率不大于0.8,主煤流线设备必须保证每台完好,所有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善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4.3.4各单位设备操作人员,对大型重要设备应每1小时巡回检查一遍,一般设备每班巡回检查不少于3次。 4.3.5新安装的设备必须验收和试车,试运转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交付使用。 4.3.6设备配用的检测、监控仪器仪表必须按期校验。 4.3.7各单位严格按照设备设计能力使用和维护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所有机电设备无特殊情况,严禁重负荷停车,否则按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3.8设备的保护元件必须按设计能力要求进行整定,不得随意增大。 4.3.9设备的保护元件及维护用工具,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校验。 4.4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 4.4.1各单位必须保证机电设备每天2小时的检修时间,每月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处理主煤流系统及供配电存在的大型机电隐患。 4.4.2各单位对机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停送电制度、检修汇报制度及高压电器设备检修规定等制度。 4.4.3各单位对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日、月、年检制度,具体检查项目与办法按照厂重要机电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4.4机电安全办公室及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必须深入车间,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听取操作人员汇报设备情况及检查设备运转记录。 4.4.5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4.4.6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过程中,应时刻监视设备运转情况,不得脱岗、串岗、睡觉及干其他与设备监护无关的工作。 4.4.7设备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运转中有故障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或出现紧急情况,可按照九里山选煤厂机电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4.8设备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一定要做好设备开机前的准备工作以及设备开机过程中的监护工作,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4.9各单位必须更换设备的大型件、材料(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无论是否达到使用期限,都必须经机电安全办公室鉴定后,方可更换,其具体操作办法可按九里山选煤厂大型材料、配件使用更换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4.10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应按规定检查、检修设备。 4.5设备大、中修 4.5.1机电安全办公室每月编制月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设备中修)及月底检修计划上报厂部并下发厂属各单位执行。 4.5.2大型及主要设备检修前,应制定符合实际的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且必须经机电安全办公室、调度及施工单位一同讨论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措施。 4.5.3严格执行设备大修开竣工报告、结束后进行空、轻、重负荷试车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4.5.4设备大、中修具体操作办法按九里山选煤厂机电设备大、中修具体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4.5.5机电安全办公室应做好设备大、中修的管理工作。 4.6电气设备管理及电气安全 4.6.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可采用扁铜线或镀锌扁铁,严禁用其他材料代替。 4.6.2所有电气操作及检修工作都必须遵守厂下发的停送电制度、检修汇报制度、高压电气设备检修的具体规定及选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4.6.3供电系统的接地、短路、漏电保护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严禁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带病运行。 4.6.4选煤厂30KW以上电机应采用真空接触器,降低事故率和故障率。 4.6.5机电安全办公室应负责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厂接地、防雷试验,保证全厂接地装置良好。 4.6.6九里山选煤厂所有配电室属于无人值班配电室,电修人员应保证人员离开即上锁,非电气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变压器室。 4.6.7所有配电室门窗应完好,保证做到防尘、防水,所有配电室及变压器应加通风装置,保证室内通风。 4.6.8全厂所有电缆保护管电缆出口端应密封,电缆离开电缆架桥应有保护措施,设备上电缆可采用钢管或蛇形管保护电缆。 4.6.9电气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上,必须穿戴好电气绝缘用具、绝缘用具必须按规定做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6.10电气检修用工具、材料、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安全标志,没有的严禁使用 。 4.6.11选煤厂的电气保护元件应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整定,保证电气保护的可靠性。 4.6.12全厂所有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特殊情况生产必须使用的,须经厂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5.其他规定 5.1为了便于设备维护与管理,厂内新增设备与改造设备应保持与厂内设备具有互换性、通用性,备品配件也应逐步进行改造,能采用规格尺寸一致的,尽量采用同型号的。 5.2为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各单位必须加强设备检查做好预防性检修工作。 5.3起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检修规程及操作维护规程。 5.4测灰仪的维护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及警示牌,测灰仪应定期进行校验。 5.5轨道衡应半年校验一次,机电安全办公室与铁路检衡厂家一起,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确定轨道衡的大修。 6.相关文件 6.1选煤厂安全规程 6.2选煤厂包机管理规定 6.3选煤厂机电管理办法 6.4九里山选煤厂润滑制度 7.考核单位机电安全办公室 九里山选煤厂机电设备大、中修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对运行状态,性能存在缺陷的设备,按大修周期对设备进行全面的修理,降低事故率、故障率,提高机电设备运转的可靠性,现将九里山选煤厂机电设备大、中修的具体规定如下 2.内容 2.1设备大、中修的分类 2.1.1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原精度和性能,对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修理,大修一次费用应大于折旧费,但一般不超过其完全重置价值的80,大修计划纳入厂年度统一计划,其费用由集团公司或厂支付。 2.1.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修理,更换和修复较多的磨损零部件,校正设备基础,保证达到设备标准精度和性能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转到一次计划修理,费用由厂各单位自行承担,其计划列入厂月度检修计划。 2.2设备大、中修周期 2.2.1设备大修周期见附表一 2.2.2设备中修项目及周期见附表二 2.3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与管理 2.3.1设备中修计划由各车间每月20号之前上报下个月的中修计划,由机电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并编制全厂的月底中修计划,并经机电厂长审批后,下发各车间执行。 2.3.2各单位根据厂下发的月底检修计划,在实施设备中修的前三天,将施工措施及方案、安全措施上报机电安全办公室,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设备的中修。 2.3.3各单位每项设备中修计划实施后,应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其内容包括检修起止时间,检修负责人,检修更换材料、配件,修复的材料配件及设备各部件的异常情况,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情况与使用班组联合验收情况,并有验收人员签验收意见。若存在检修质量问题,须将重新处理情况也必须认真填写。 2.3.4机电安全办公室必须对每一项设备中修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选煤厂月底检修计划汇总表。 2.3.5机电安全办公室在每月28日之前将上月的设备中修情况整理并分析,在机电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 2.3.6设备中修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各单位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须经厂分管领导审批后可由厂承担。 2.4设备大修管理程序 2.4.1计划编制机电安全办公室依据煤炭行业制订的大修理周期和厂制定的设备大修周期,对所掌握的设备运行、检查、测定的技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大修设备的品种、数量,计划包括设备号、使用车间、注明设备名称规格、设备的原值、净值及计划检修和改造的主要内容,所需材料配件及大修计划费用,须要外委修理的应特别注明,包括公司内部修理和公司外修理,并注明计划检修日期。 2.4.2计划审定大修计划机电安全办公室编制后,应组织厂机电安全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及有关领导进行讨论,并经机电厂长审批后,在每一年的11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机电设备大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计划处,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设备的大修计划。 2.4.3大修计划的实施设备大修的实施一般为本厂自修,公司内部修理,少量设备对外委托修理。 2.4.4机电安全办公室应根据设备大修计划公司审批情况,对于厂内自行修理部分,应根据计划检修日期与检修单位一起提前编好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经机电安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参与检修人员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机电安全办公室应在设备大修前,对检修单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把关,准备工作不充分或不具备实施大修条件的,不允许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大修工作。 2.4.5在具备设备大修条件之后,施工单位应将设备大修开工报告上机电安全办公室,经机电安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设备大修。 2.4.6施工单位在设备大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如有改动须经机电安全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改动方案组织施工人员重新学习后,方可进行设备大修。 2.4.7大修项目中在厂内施工部分,应严格遵守厂检修汇报制度、停送电制度严禁在厂内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学习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外,应遵守厂有关制度规定。 2.4.8大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记录检修过程有关的数据,包括检修、检侧、整定、试验等有关数据和内容,以及材料、配件更换及换型记录(包括规格型型号、尺寸),有隐蔽工程的应做为隐蔽工程有关数据记录,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大修项目施实过程中,应做好检修交接班,包括检修进度,检修注意事项及安全注意事项。 2.4.9大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分管领导及机电安全办公室汇报,严禁私自处理或违章作业,一旦发现,将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2.4.10施工单位在大修项目结束时,应填写设备大修竣工报告,上报机电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验收标准为本规定质量保证条款所列内容,它包括设备外观验收,设备空、轻、重荷试车验收和有关效能鉴定,如发现异常待处理后方可签字验收,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机电安全办公室主管技术人员为主,会同设备修理、使用单位、操作维护维修及有关人员参加,大修后的设备,经试运转合格,并经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11大修后的机电设备必须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不少于三个月,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标准执行,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根据情节,追究参加验收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4.12对于公司外委修理部分,机电安全办公室应选好修理单位,并对修理单位的技术情况进行评定,具备修理条件的,可按计划并经机电处同意后进行设备的外委修理。公司内部修理和外委修理部分,必须按照设备检修档案管理的内容进行填写,并按有关标准,质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2.4.13质量保证所有列入大修理计划的设备不管由何单位实施,都必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依据是煤炭行业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国家其他行业编制的质量标准及大修理计划内容的规定要求,验收后,机电安全办公室和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检修质量跟踪观察或检测,以检查大修设备内在质量状态。 2.4.14大修理计划终结一项大修计划完成后,机电安全办公室必须进行以下工作费用结算,资料整理入档案及时填报大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表,并将检修情况以书面形式作一总结分析并归档案。 2.4.15大修费用使用原则 2.4.15.1大修理的对象必须是在籍的固定资产,无论在用、备用、未使用的均可提取大修理资金和进行大修理。 2.4.15.2一次大修理的费用,必须大于设备的年折旧额,但不能超过设备重置价的80。 2.4.15.3根据使用条件和部件磨损情况,大修理的周期需在一年以上。 2.4.15.4机械设备进行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证大修理的前提下,可以在大修理基金开支。 2.4.15.5刮板输送机的刮板、刮板链、机头星轮及输送机的胶带,托辊的补充更换,离心机更换筛兰,加压过滤机更换滤扇,振动筛更换筛板,不列为设备大修,其费用由生产成本中开支。 2.5设备大修档案管理的内容 2.5.1检修前的原始记录,它包括设备技术状态(尤其是缺陷)的现场检查原始记录;设备使用情况的运行记录;运转记录中有关设备异常状态的摘录;确定检修计划的各种会议记录文件。 2.5.2检修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它包括检修、检测,整定试验记录;现场日志包括工时、 换件、换型以及配件材料,规格型号变动和计划变动的记录;检修交接班记录;隐蔽件中间验收记录;检修参加人员和分工记录。 2.5.3竣工验收原始记录它包括验收人员组成,设备外观检查记录、设备试运转、试生产情况记录,检修总评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验收后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及验收记录。 2.5.4设备检修图纸资料,它包括检修计划及汇总报表,检修施工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计算数据),检修安全措施及各级审批记录;检修质量标准,检修指导小组,检修作业和分工;检修项目的计划资金及实际资金,检修前的测定资料及检修后的测定、鉴定、试验资料,属于上级审批项目的报批文件、检修总结,外委检修协议书或合同书,检修有关的统计资料。图纸、检修计划网络图、检修现场作业布置图、检修用零件加工图、检修中技术改造革新项目实图、检修后检修部件的公差及配合实测图及其它有关图纸。 2.6其他规定 2.6.1机电安全办公室作为设备大、中修的主管业务部分,应做好设备大、中修的技术管理及指导工作,对检修的每一道工序应严格把关,并做好检修单位的协调工作。 2.6.2机电安全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作为设备大、中修的材料、配件供应部门,必须保证检修用物资的及时供应,如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利,造成影响检修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2.6.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九里山选煤厂的设备大、中修工作,搞好设备管理。 3.考核单位机电安全办公室 附表1(设备中修周期) 序号 名称 周期 内 容 备注(质量标准) 1 减速机 1年 检查、清洗、更换磨损件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 振动筛 1年 检查、清洗、紧固螺栓,更换磨损件,轴承3个月清洗一次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3 离心机 1年 清洗、检查、更换磨损件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 压滤机 1年 检查液压系统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5 鼓风机 1年 清洗、检查、更换磨损件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6 螺杆风机 半年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7 电动滚筒 1年 清洗、检查、紧固螺栓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8 破碎机 1年 更换齿辊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9 水泵 1年 更换磨损件填料箱、密封轴套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0 变压器 半年 检查、紧固螺栓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1 给煤机 1年 清洗、检查齿轮、轴承,更换磨损件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2 配电装置 1年 油开关加油或换油,触头接触面紧螺丝,操纵机构、脱扣机构调整和试验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53 附表2 (设备大修周期) 序号 设备名称 周期 备 注(质量标准) 1 矸石斗提机 1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 中煤斗提机 1.5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3 变压器 5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 振动筛 3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5 离心机 2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6 浮选机 2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7 跳汰机 2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8 破碎机 2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9 压滤机 4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0 鼓风机 2年 按设备大修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备注具体大修周期应根据设备运转时间、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和零部件磨损情况综合分析后定。 九里山选煤厂机电设备包机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保证我厂机电设备正常运转,搞好日常检查,使机电设备存在的隐患,故障能及时发现处理,预防机电事故发生,使我厂机电管理规范制度化,结合我厂设备情况,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进行量化百分制考核。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工作的控制。 3.职责 3.1机电厂长负责对机电设备包机管理的领导。 3.2机电安全办公室对各单位机电设备包机管理的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3机电主任、班组长负责日常机电设备包机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对个人工作质量考核。 4.工作程序 4.1全厂所有机电设备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