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硐管理制度.doc
信号硐管理制度 1.信号工对信号硐室内所有设施行使管理权,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许随便动弄。 2.进入信号硐室内的侯罐人员,不得相互打闹,大声喧哗,否则信号工有权将其清至室外。 3.侯罐人员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信号室内,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同时对不予制止的信号工处以50元罚款。 4.侯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指挥,自觉遵守乘罐规定,保证安全运行。 5.信号工室内不许随便拉设用电线路,否则给予信号工30元以上罚款。 6.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每班记好工作记录,认真进行岗位交接,对于工作不负责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调离该岗位。 7.信号工必须保持室内文明卫生。 五、乘罐管理制度 1.乘罐人员要服从对铃工指挥,乘罐人员需在井口栅栏外排队,等候上罐,如未设栅栏的,井口乘罐人员需距井口五米以外的警戒线排队等候上罐。 2.上、下罐严禁拥护、说笑、打闹、进出罐笼。要待罐笼停稳后,摇台放下,在对铃工的指挥下,按前后顺序,不得争先抢上或抢下。 3.乘罐人员不准将头部、四肢伸出罐外,携带工具要放平置于罐底,禁止大件物品与人员同一层罐升降。 4.乘罐人员必须带齐劳动保护品。 5.对铃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信号室非有关人员禁止进入。 6.竖井罐笼乘人,按定员计算,必须保证每人占有0.2平方米的有效面积,乘罐人员规定人数,每层罐限乘6人,严禁超员。当提起摇台后,严禁乘罐人员探出罐笼,方可要点运行。 7.严禁未经批准乘罐,擅自打点的违章行为,信号系统只准当班对铃工超作。 8.竖井下放长物料时,罐内除下料人员不得其他人员乘罐,物料必须束紧固定在罐笼上。 9.罐笼运行以点铃信号为准,闭路监控为辅。 10.罐笼运行前,乘罐人员要关好中段马头门,罐笼安全门,乘罐人员抓好安全扶手。 11.罐笼运行期间,各中段侯罐人员严禁打停点。 12.使用罐笼运送三爆器材、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时,禁止雷管与炸药,氧气与乙炔同一层罐混放。 13.乘罐人员禁止吸烟,防止烟头伤及他人。 14.当班作业人员要集中侯罐,统一乘罐。 15.乘罐人员上、下罐时注意衣物、随身携带物品刮到罐笼安全门而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