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电焊工岗位责任制.doc
地面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1、 凡从事电焊工者,必须有合格的操作证,否则不得操作电焊工作。 2、 固定的焊接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并妥善保管。 3、 每次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工作场所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点五米以内,必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在焊接地点,四米以内的建筑物是可燃材料,必须用不燃材料遮护或洒水湿润。 4、 若需要在井下大巷、峒室及井口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 5、 在通风不良处(和容器内)工作,应注意空气畅通,隔一定时间轮换一次,并设一人于外面,以便联系。 6、 电焊工作禁止焊接承受着压力的管路、容器等。焊接盛过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前,必须对其进行彻底洗扫后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7、 禁止穿湿衣服操作电焊工作,禁止在雪天、雨中或类似环境里进行焊接工作。 8、 电焊工在长时间或短时间离开工作场所,必须停电,禁止无人操作时,电焊把线带电。 9、 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清理现场,缆线盘于干燥处。 10、 电焊工必须遵守矿上的一切规章制度,班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