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起重工岗位责任制.doc
地面起重工岗位责任制 1、 起重工必须是身体健康,并对该项工作热心负责,熟悉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 起重大重物件时,负责人应检查地势,情况复杂时,应充分发扬群策群力的精神,力争起重时,不出现失误。 3、 根据物件的重量,选择适当的工具,如绳索、钢丝绳的荷重,导链的大小,铁丝的粗细等,工具使用负重必须超过物件重量的二倍。 4、 人工抬物件时,每人不得超过75公斤。蹬跳板装卸时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起重高度超过5米以上时,钢丝绳负重能力应超过物件重量的三倍以上。 5、 起重或搬运重物时,负责人应检查各工具是否坚固,并负责指挥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6、 物件起吊前,负责人应检查挂钩处的吊环是否牢固。起吊后,吊物下面不得停人,重物周围5米以内不得有闲人逗留。 7、 使用导链时,应检查导链大小,链转动是否灵活,操作时不能猛拉小链,防止小链出槽。操作人员必须选好适当的位置后方能操作。 8、 装载机起吊重物时,工作人员应避开重物垂直位置,站在安全的地方,预防重物旋转,碰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