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723—1997 煤矿用甲烷闭锁发爆器.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T7 2 31 9 9 7 煤矿用甲烷闭锁发爆器 G a sb l o c k i n ge x p l o d e r s f o r c o a lm i n e s 1 9 9 7 - 1 2 - 3 0批准1 9 9 8 - 0 6 -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批 准 目 次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型号命名和编制方法1 4 技术要求1 5 试验方法2 6 检验规则2 7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3 Ⅰ MT/T7 2 31 9 9 7 煤矿用甲烷闭锁发爆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烷闭锁发爆器的型号命名、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 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甲烷闭锁发爆器 以下简称发爆器 。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1 9 19 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3 8 3 6 . 18 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 B3 8 3 6 . 28 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 B3 8 3 6 . 48 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 B/T6 3 8 88 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 B/T7 9 5 88 7 煤矿用电容式发爆器 G B/T1 0 1 1 18 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MT/T1 5 4 . 1 01 9 9 6 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型号编制和管理办法 MT4 4 41 9 9 6 煤矿用催化燃烧式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3 型号命名和编制方法 按MT/T1 5 4 . 1 01 9 9 6规定如下 4 技术要求 4 . 1 发爆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 . 2 发爆器的正常工作条件为 温度 04 0℃;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 不大于9 8 在2 5℃时 ; 大气压力 8 01 0 6k P a。 4 . 3 贮存环境温度为-4 0℃6 0℃。 4 . 4 发爆器在额定引爆发数时的负载电阻和充电时间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4的规定。 4 . 5 发爆器向电爆网路输出引燃冲量的专用工具和电压指示装置的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5和 1 MT/T7 2 31 9 9 7 5 . 6的规定。 4 . 6 发爆器外露的输出端子之间及输出端子与外壳裸露导电部位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G B/T7 9 5 8中5 . 7的规定。 4 . 7 发爆器除高压端子外露和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应符合本标准4 . 6外, 防爆结构参数和防爆性能应 符合G B3 8 3 6 . 1、G B3 8 3 6 . 2和G B3 8 3 6 . 4中关于煤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电路的有关要求。 4 . 8 在额定负载范围内, 发爆器的安全供电时间和输出引燃冲量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9和5 . 1 0的 规定。 4 . 9 甲烷闭锁发爆器由与发爆器主机相配接的甲烷传感器组成。甲烷闭锁范围为1 . 02 . 0, 闭锁 时应使发爆器不能充电和输出引燃冲量并发出声警报。 4 . 1 0 甲烷传感器的基本测量误差和响应时间应符合MT4 4 4中的规定。 4 . 1 1 报警和闭锁动作点的设定误差应不大于0 . 1 0 CH4。 4 . 1 2 当甲烷传感器和主机间使用1 . 5mm 2 电缆时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k m。 4 . 1 3 发爆器的绝缘电阻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1 2的规定。 4 . 1 4 发爆器的耐湿热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1 3的规定。 4 . 1 5 发爆器的耐贮存温度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1 4的规定。 4 . 1 6 发爆器的耐振动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1 5的规定。 4 . 1 7 发爆器的耐跌落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1 6的规定。 4 . 1 8 发爆器的寿命要求应符合G B/T7 9 5 8中5 . 1 7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 . 1 试验所用主要仪器按G B/T7 9 5 8中6 . 1的要求。 5 . 2 发爆器的操作性能、 电压指示装置、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防爆、 充电时间、 安全供电时间和引燃冲 量、 绝缘电阻、 湿热、 贮存温度、 振动、 自由跌落和寿命等试验按G B/T7 9 5 8中的方法进行。 5 . 3 闭锁点设定范围和设定误差 用调节闭锁设定点电位器的方法检查设定点的设定范围。然后将设定点设在1 . 0处。 通入大于1 . 0的甲烷气体, 检查闭锁动作点。测定3次闭锁动作点和设定点之差的平均值即为闭 锁点设定误差。 5 . 4 基本误差测定 按MT4 4 4中4 . 3规定的方法进行。 5 . 5 响应时间测定 按MT4 4 4中4 . 6规定的方法进行。 5 . 6 传输距离测定 将发爆器主机和甲烷传感器连接好, 其传输电缆阻抗宜用集中参数模拟。向甲烷传感器通入大于 动作设定点的甲烷气体, 然后观察并记录其显示值, 无测量值显示器的发爆器允许外接适宜的仪表 观察。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经型式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批量生产。 6 . 1 出厂检验 6 . 1 . 1 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 . 1 . 2 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 6 . 2 型式检验 6 . 2 . 1 有下列情况下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2 MT/T7 2 31 9 9 7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常生产后,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5年进行一次; d 停产2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 . 2 . 2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表1规定。 表1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条款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 操作性能 4 . 5√√ 2 电压指示装置 4 . 5√√ 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 . 6 √ 4 防爆结构 4 . 7√√ 5 防爆性能 4 . 7 √ 6 充电时间 4 . 5√√ 7 安全供电时间 4 . 8√√ 8 输出冲量 4 . 8√√ 9 闭锁点设定范围 4 . 9√√ 1 0 基本误差测定 4 . 1 0√√ 1 1 响应时间测定 4 . 1 0 √ 1 2 动作点设定误差 4 . 1 1√√ 1 3 传输距离测定 4 . 1 2 √ 1 4 绝缘电阻 4 . 1 3 √ 1 5 湿热试验 4 . 1 4 √ 1 6 贮存温度 4 . 1 5 √ 1 7 振动 4 . 1 6 √ 1 8 自由跌落 4 . 1 7 √ 1 9 寿命试验 4 . 1 8 √ 注表中“√” 表示必须检验, “ ” 表示不必检验。 6 . 3 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 按G B/T1 0 1 1 1方法抽取2台。抽样基数为2 0台。 6 . 4 判定规则 用2台样品进行检验, 如表1中第4、 5、7、8、9、1 0中有一台项不合格, 或其他项中有2台项不合格则 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如其他项中有一台项不合格, 则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 如仍有不合 格时, 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7 . 1 标志 7 . 1 . 1 在发爆器外壳的明显处须设清晰的永久性“E x d I” 凸纹标志; 在开关操作插孔附近须有“ 充电” 和 “ 放炮” 标志。 3 MT/T7 2 31 9 9 7 7 . 1 . 2 铭牌 应用不小于0 . 5mm厚的黄铜制成, 也可以压注在外壳上, 内容应包括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在铭牌的右上方须有红色的“E x” 标志; c 防爆标志 “i b d Ⅰ” ; d 安全标志编号; e 防爆合格证编号; f 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编号; g 输出峰值电压; h 各档位额定负载电阻; i 制造厂名; j 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7 . 1 . 3 安装电池的部位应设有“” 和“-” 标志。 7 . 1 . 4 包装箱上的标志 a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 B1 9 1的规定; b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 B/T6 3 8 8的规定。 7 . 2 包装 7 . 2 . 1 每台发爆器 包括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各一份 及其备件、 附件均装入各自的袋内然后再装 入箱内, 箱内应加铺防潮纸, 空间用木屑或碎纸填实。 7 . 2 . 2 随同包装箱提供下列文件 a 装箱单; b 必要备件。 7 . 3 运输 适合海、 陆、 空运输的要求。 7 . 4 贮存 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的库房内。 4 MT/T7 2 31 9 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