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单体柱和三用阀管理规定.doc
采煤工作面单体柱和三用阀管理规定 1. 生产技术部设专人管理单体柱及三用阀,定期组织检查验收,每月5日前升井、入井及转帐结束,做到帐、卡、物相符,否则每项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 生产技术部对队每月至少检查验收(不定时)一次,逐件清点单体柱、三用阀数量及检查使用情况,并有书面材料。 3. 队内需成立管理小组,设一名专帐管理负责人,健全现场管理制度,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必须有与现场交接相符的记录,发现无记录罚款10元/次,造假记录罚款30元/次。 4. 单体柱及三用阀必须集中管理,备用及失效三用阀设专用箱子,严禁乱扔乱放,否则罚款10元/根件。 5. 生产技术部根据采面长度对队逐月下达单体柱使用计划,正常采面备用柱按5配给,队需要单体柱时,提前3天写出书面申请,由队长签字送生产技术部。采面失效柱超过30根或需要安排升井必须升井,否则每超一天罚款5元/根,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严禁将好阀好柱视为失效升井,否则罚款100元/次。生产技术部管理员必须保证采面备用支柱数量,备用柱返修率不能超过20,否则罚款20元/次。 6. 失效三用阀要及时修理,丢失三用阀按80元/件进行赔偿。 7. 单体柱及三用阀交接(含出库、入库)必须现场逐件点清,双方现场签字办理交接手续,做为转帐唯一凭证。运不到位或摆放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手续。 8. 采面单体柱只能用于采面及上、下副巷20m顶板管理,严禁另用,否则罚款30元/根日(领导批准除外)。 9. 单体柱、三用阀在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丢失、损坏零部件对队按原值进行罚款,故意敲打造成损坏加倍处罚(附各类配件价格表)。 10. 所需配件每月23日以前造计划。 单体柱、各类配件现行价格表 名称 单体柱 三用阀 活 柱 油 缸 顶盖 手把 柱 头 底 座 ∏型钢 每米 防倒链 价格 800元 80 元 235元 220元 28 元 35 元 70 元 30 元 160元 40 元 此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自下发之日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