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2011:采煤队爆破工操作规程.doc
设备监理师2011采煤队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放炮工准备工作 1.将成束的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管体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 2.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3.装配引药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等地方进行装配。 4.装配引药时要防止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5.根据实际需要装配引药的数量。装配引药时,不得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从药卷的顶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6.雷管插入药卷后,用脚线将药卷捆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内,还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 二、装药工作 1.装药时,必须先把炮眼内的煤(岩)粉排除干净。必须用竹、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保证药卷紧密接触。 2.装药量、封泥量和水炮泥必须按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3.炮眼深度不符合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不得装药。 4.工作面空顶或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缺柱、折柱或有伞檐时不得装药放炮。 5.未检查沼气或沼气浓度超过1.0时、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不得装药。 三、联线、放炮工作 1.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2.沼气浓度超限时,禁止放炮。放炮点与通电启爆点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放炮员监督班(组长)长向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路设好警戒,并发出放炮信号。 4.必须坚持“三人联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 5.在顶板破碎带装药放炮时,应减少装药量,放小炮。 6.连线、通电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在接母线时,必须检查是否扭接短路。 7.雷管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雷管脚线与母线的接头,都必须悬空。雷管脚线与母线的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母线上不得有明接头。 8.处理瞎炮,必须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9.放炮后工作面炮烟未吹散,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10.将放炮冲翻的溜子或打倒的支柱必须先处理后,才能作业。严禁放连珠炮和糊炮,放炮后要及时挂梁。 11.放炮警戒人员不准擅离职守,应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