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木工.pdf
通风木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各类煤矿的通风木工。 第2条 通风木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 2.负责风门、风窗等的制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通风木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通风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电锯、电刨的操作。 3.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安设时的木工质量要求。 4.矿井通风系统的基础知识。 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 第6条 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 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7条 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 第8条 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10条 下井维修风门时,要运送所需的材料。 五、操作顺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验收材料→检查故障→更换坏件→确认完好。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使用电锯、电刨前设备要完好,螺钉不松动,三角带、轮罩等齐全,清理干净周围障碍物。 第13条 使用电锯加工木料时,应6人同时操作1人运料、1人提料、1人接料、2人拉钩、1人卸料。 第14条 拉钩人员在拉钩时,必须等送料人员把材料送到电锯的轴中心后,方可拉出。 第15条 锯料时,运料人员应佩戴眼镜,不准带手套。 第16条 锯料时,人体靠近电锯的转动部位时,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1米。 第17条 电锯使用完毕后,要清理卫生、停电、保养设备。 第18条 不得用电锯锯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第19条 制作风门扇要达到下列要求 1.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 2.单层木板厚度不小于35毫米,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毫米。 3.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 第20条 风门扇要穿带,上下2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有一定间距。 第21条 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行地装2条规 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页式圆筒。 第22条 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第23条 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的风门开关灵活。 第24条 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25条 风门维修时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 同时打开。 第26条 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 Page 1 of 2通风木工 2020/10/20file///C/Users/asus/AppData/Local/Temp/WebCatcher/116.html 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 第27条 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 收。 第28条 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拨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第29条 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 七、收尾工作 第30条 工作完毕后,杂物要清扫干净。 第31条 将剩余木料晾干后,存放入库。 第32条 火炉周围离开前应有专人检查,火炉熄灭后方可离开。 Page 2 of 2通风木工 2020/10/20file///C/Users/asus/AppData/Local/Temp/WebCatcher/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