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对煤矿违规生产威慑作用的理论分析.doc
惩罚对煤矿违规生产威慑作用的理论分析 摘要通过建立模型,分析了“惩罚”对煤矿违规生产行为的威慑作用,指出对事故发生的威慑是有成本的,对事故减少的社会有效威慑水平是由事故减少的边际社会收益和边际社会成本共同决定,决策者应当选择具有相同威慑作用的低成本方式或给定支出水平下的最大化威慑,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惩罚煤矿违规生产威慑作用 1惩罚对煤矿违规生产行为威慑作用的模型及理论分析 建立矿主违规生产行为的模型分析如下。 令变量x代表违规生产行为的严重性程度违规水平,y代表违规生产的收益。 假设1收益是违规生产行为的函数y=yx。 假设2对违规程度为x的惩罚水平程度用罚金表示,罚金f由函数f=fx决定。 如果违规生产被发现,矿主一定受到惩罚,违规程度为x的行为受到惩罚的概率由函数p=px给出,则矿主违规生产的预期惩罚等于惩罚金额乘以其概率的乘积pxfx,作为经济理性人,矿主为了其净收益的最大化,会选择x0为违规水平,x0满足maxyx-pxfx。 把函数px和fx的边际值记作p和f,分别代表违规水平x变化时惩罚的概率和惩罚程度的变化,y代表违规水平x稍微变化时收益的变化。当企业违规生产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预期惩罚时,企业实现违规生产净收益的最大化。 ypfpf 违规生产增加的1元钱收益将导致预期惩罚在两方面递增惩罚概率的变化p乘以罚金水平;惩罚程度的变化f乘以惩罚的概率水平。 由于煤矿违规生产严重,事故频发会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查处的力度加大,因此惩罚的概率随违规的严重性水平上升而上升,即户,符号为正;惩罚的严厉程度也随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上升而上升,因此f符号也为正。 利用这一模型可以预测煤矿企业对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变化的反应。政府在查处煤矿违规生产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加大监管查处的力度将能够提高惩罚违规生产的边际概率户p;在惩罚煤矿违规生产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将能够提高惩罚违规生产的边际严厉程度f。p或f的提高,违规生产的边际成本上升,理性生产者会选择减少违规生产或降低违规严重性程度。这样,预期惩罚上升时违规生产的严重性程度和违规生产的频率都将下降,这是惩罚对矿主违规行为的威慑作用。 2对煤矿违规生产的最优威慑与有效惩罚 2.1事故所导致的净损失与预防事故的成本之间的平衡点 如图1所示,横轴表示事故发生的减少,MSCp曲线表示在事故预防的边际社会成本,MSB曲线表示达到各种程度的事故减少的边际社会收益。随着事故总量的减少,事故减少所带来的边际社会收益在递减,因此,MSB曲线向下倾斜。当事故减少的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收益时,惩罚的威慑达到社会最优。社会最优威慑在点D*,对于低于D*值的任何程度的事故减少量,进一步减少事故的边际社会收益都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因此应当进一步减少事故。如果超过D*,减少事故的边际社会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成本。 MSCD曲线和MSB的变化能够改变最优威慑水平。如果用于防止事故发生的资源的机会成本下降,而威慑的边际社会收益不变,MSCD下降到MSCD1,最优威慑水平会提高到D**。 2.2惩罚概率与惩罚强度 图2横轴表示惩罚强度即惩罚严厉性程度,例如不同等级的罚款金额等,纵轴表示被惩罚的概率即惩罚的确定性。确定最优的严厉程度与确定性的组合,即确定违规生产被发现和被处罚的概率和罚金。用惩罚的概率乘以惩罚强度,所得结果是预期惩罚,向下倾斜的曲线代表具有相同预期惩罚的确定性和惩罚强度的组合。沿着任何一条线,由于预期惩罚相同,威慑作用是相同的,因此,D1和D2称作等威慑线,代表威慑等值线。假设预期惩罚相同,事故数量不变,预期惩罚上升,事故数量减少。加大查处力度可以提高惩罚的确定性,提高惩罚严厉程度可以增加惩罚强度。如果查处力度不够,惩罚概率较低,同时,惩罚严厉性程度较低,惩罚强度不够,那么威慑作用较小。如图2,D2的威慑作用大于D1,即D2线上违规生产被发现和被处罚的概率和罚金的组合所威慑的事故数量低于D1线违规生产被发现和被处罚的概率和罚金组合所威慑的事故数量。对应同一条等威慑线,存在处罚概率与罚款的金额的替代,较低的概率与较高的罚金,和较高的概率与较低的罚金威慑作用是相同的。 2.3惩罚的确定性和惩罚的强度 威慑事故发生是有成本的,如安全检查、监督等,效率要求决策制定者在给定成本水平下威慑作用最大化或威慑作用相同时成本最低。如图3“高成本”曲线代表较高的威慑支出,“低成本”曲线代表较低的威慑支出。在任何1条等成本线移动时,威慑的成本保持不变。最优点在x0和y0,在这一点,成本曲线与等威慑线相切。惩罚强度与确定性的有效组合位于成本曲线与等威慑线相切的那一点。决策者可以选择将资源用在使惩罚更为确定还是用在惩罚更加严厉。当实施惩罚的确定性成本高而实施惩罚强度的成本低时,有效的威慑是高额罚金结合被惩罚的低概率,所以,实现有效威慑的方式是政府在安全监察上支付相对较少的钱,而对发生事故的矿主处以高额罚金。惩罚的确定性取决于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的支出,对事故的惩罚强度表现在罚金水平或追究法律责任的严厉性上。 2.4破产约束下的惩罚 如果矿主具有破产约束,那么有效的威慑方式是在罚金和监禁的刑期之间进行选择。如图4,如果矿主的破产线位于A1位置,对于威慑水平为D0的有效的威慑方式是处以数量为y1的罚金,这种威慑方式是低成本的;但对于破产线是b2的矿主,由于他无法缴纳全部罚金,对于威慑水平为D0,有效的威慑方式是处以数量为b2的罚金和刑期为z1的监禁,这种方式相对而言是高成本的。 3结论与政策建议 1对事故发生的威慑是有成本的,对事故减少的社会有效威慑水平由事故减少的边际社会收益和边际社会成本共同决定。决策者应当选择具有相同威慑作用的低成本方式或给定支出水平下的最大化威慑。 2加大查处力度可以提高惩罚的确定性,提高惩罚严厉程度可以增加惩罚强度,两者都会威慑煤矿矿主的违规行为,使煤矿矿主的违轨行为减少或违规严重程度降低,从而减少事故发生。 3提高惩罚的确定性和增加惩罚强度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加大查处力度与提高惩罚严厉程度相比支出是不同的。决策者应当选择惩罚的确定性和惩罚强度的有效组合。 4一些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一些乡镇私营煤矿因此破产倒闭,矿主逃逸,对死亡矿工的赔偿由政府垫付,罚款难以落实,其威慑效果会减弱。针对这种情况,结合前面分析,如果矿主具有破产约束,有效的威慑方式应当是罚款与监禁的组合。 5改进与优化罚金征收体系,制定合理的罚金水平。将惩罚与安全评估联系,惩罚金额与违规程度相对应,对严重违规行为征收较高的罚款。 6借鉴国外异地监察方式,并在恶性事故发生后追究安全监察连带责任,以避免安全监察中存在的玩忽职守和腐败现象。 参考文献 [1]罗伯特.D.考特、托马斯.S.尤伦.法和经济学。施少华,姜建强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李豪峰,高鹤.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监管的博弈分析.煤炭经济研究,20047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美国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劳动保护,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