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队管理制度.doc
监测队管理制度 1、 机房工作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严禁迟到、早退; 2、 班中不得脱岗、串岗、玩游戏、干私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3、 机房要保持室内及设备、仪器仪表整洁卫生; 4、 维修人员必须保证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完好率100,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5、 当班人员应服从安排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不得无理取闹; 6、 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会或其它会议,无故不得缺席; 7、 当班人员点名不下井、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8、 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规程作业; 9、 病、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罚款550元。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监测机房管理制度 1、 每班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干私活、玩游戏等; 2、 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穿制服、持证上岗; 3、 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必须有区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谢绝; 4、 严禁将正在运行的主机退出监测系统工作,而进入其它的操作; 5、 严禁外盘带入机房操作,以防病毒侵入微机; 6、 应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设施,保持完好。 以上各条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其中一条罚款20元。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监测机房交接班制度 1、 按时交接班 早班730;中班1300;夜班1930; 2、 交接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做到你不来,我不走; 3、 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否则接班人可拒绝接班; 4、 交接时,室内及设备应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否则接班人可拒绝接班; 5、 当班出现的问题应当班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除外),问题未解决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6、 接班人员验收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微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 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 2、 认真监视井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监控系统运行状态; 3、 负责打印瓦斯及其它参数日报并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4、 及时将瓦斯超限报警情况汇报区值班人员及生产调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5、 发现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区值班、生产调度和监测维修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记录; 6、 注意观察机房内设备及井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值班和生产调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7、 当班情况和存在问题记录要具体详细,交接要清楚; 8、 各项记录填写要认真,字迹要清楚、整洁; 9、 负责机房内卫生及设备、设施摆放整齐、清洁、卫生。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机房防火制度 1、 机房内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及易挥发性物品; 2、 机房内严禁明火、烧电炉、热水器; 3、 配备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丢失者照价赔偿; 4、 消防器材附近不准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5、 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持器材设备完好; 6、 机房设备发生火灾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拉下闸刀切断电源,迅速汇报区值班人员及调度所进行灭火处理。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监测工安全职责 1、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 动; 2、 地面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观察井下反馈的各种信息 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安设使用监测装置的位置、报警点、断电点及控制范围 均应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4、每天必须对所承包范围内的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巡检一 次,并将巡检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 员; 5、传感器每周必须校正一次,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转,保 证设备的灵敏性、可靠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6、监测装置在井下的合格率要达到100,电缆吊挂要符 合规程有关规定,杜绝有电器失爆现象。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 明确岗位,责任到人,持证上岗; 2、 监测设备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传输线吊挂整齐; 3、 监控设备的使用量及备用量、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定期对分站备用电池放电,并做好记录; 5、 安装好的甲烷传感器,必须每周使用标准气样校正一次,同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每三天清理监控设备一次; 6、 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井下无法处理的应在24小时内换上备用设备,井下设备使用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7、 监控设备再井下连续工作运行半年时,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并做好记录; 8、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报监测值班员; 9、 地面维修室要整洁卫生,及时维修升井设备,保证备用设备完好,并做好记录; 10、 各项记录填写要认真、详细,字迹要清晰、整洁。 监控设备安装维修制度 1、 安装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和校正,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后,方可入井安装。不合格的监控设备严禁入井 2、 安装时应严格按照安装措施进行。设备安装后,必须每周校正一次,井下调试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维修,并做好记录; 3、 当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4、 每周至少对承包范围内的监控设备及电缆情况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井下无法处理的应在24小时内换上备用设备; 5、 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达半年时,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调试和校正; 6、 监控装置断电的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复电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方可进行人工复电; 7、 检修时需要监测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矿调度所,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8、 维修使用的仪器、仪表、配件应建立台帐,由专人管理,定期校验,并做好记录; 9、 升井的监控设备,必须及时清洁、检修、调试和校正,以做备用。 监测工操作规程 1、监控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和校正,各项指标均达到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后,方可入井; 2、下井前带齐维修、调试、校正所需器具、工具; 3、下井后首先观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而后在进行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中心站值班员; 4、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时首先备好标准气样,通知中心站值班人员和矿调度所;到达工作地点后,先通知工作面施工人员,而后通气调试; 5、调校甲烷传感器时,首先用标准空气样对其进行调零,再用标准甲烷气样调试,气体流量控制在180ml/min左右,将传感器的显示值与标准气样浓度值调成一至;两者数值相差过大时,应重复校验一次; 6、调校时充气停留时间应大于30秒,使监控中心站正确采集到信息; 7、调校时 对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进行校对,达到断电点时确认现场是否断电,记录时间并汇报中心站,升井后认真填写调校记录; 8、安装监控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装措施进行,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安装现场。 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 监测系统操作规程 一、启动系统操作 1、送主电源; 2、送UPS电源; 3、送显示器电源; 4、送计算机电源,进入系统操作。 二、关闭系统操作 1、退出监控系统程序,在windows环境下依次关闭各运行程序; 2、在windows下关闭计算机电源; 3、关闭外设电源; 4、关UPS电源; 5、关主电源。 通风区监测队 二00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