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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培训资料大全 一 动火作业 电焊 1. 金属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非电焊工严禁电焊作业。 2. 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雨、雪、风力6级以上(含6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件上焊接和切割。 7. 焊接曾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和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 8.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 焊接铜、铝、铅、锌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 10.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出汗后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1. 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2.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3.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防护栏,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3)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绑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4)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 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15.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等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6.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7. 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压焊把线。应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 18. 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头应集中堆放。 19.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二 动火作业气焊和气割 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 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3.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露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氧气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整齐,加以固定。 (3)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超过车槽帮。 (5)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8)氧气瓶不得在强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m。 (10)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11)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安装减压器时,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阀门出气口。关闭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栓。 (13)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气瓶的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涂肥皂水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贮存间。贮存间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贮存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贮存。 (3)贮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要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送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 (7)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8)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气瓶冬季加温时,可用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温。 (3)气瓶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 (5)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1015的汽化空间。 (7)胶管和衬垫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2. 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4)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吹除污物。 (5)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6)打开氧气阀门时必须慢慢开启,不得用力过猛。 (7)减压器发生自流或漏气现象时,必须迅速关闭气阀,卸下减压器进行修理。 13. 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焊炬和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各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有漏气现象,听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和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焊嘴和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方入水中冷却。 (5)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2)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3)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体。 三 登高作业 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操作证上岗作业,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及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并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4、风力6级以上(含6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送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5、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6、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2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7、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8、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檐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檐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9、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四 进入现场的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砸伤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易扎破脚,且行走不方便易摔倒,因此禁止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要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施工。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事故。 5、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注意现场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9、使用电动工具、电器设备,要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带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事故。 10、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要挂在固定的构件上,以防坠落伤害。 11、油漆涂料作业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服,现场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1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13、各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预知”的各项要求。 五 起重 起重指挥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正确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掌握起重机重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4、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6、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异常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7、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落下,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6级以上(含6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六 挂钩工安全操作要点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栓挂方法。 七 防护工具 安全网 1、网的检查内容包括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积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以及是否会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花的烧灼等。 2、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亦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使其受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3、网内的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内洁净。要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并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内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沙粒或其他可能磨损的异物时,需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4、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尖刺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许随意乱堆。对仓库要求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物品的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亦要对网体做定期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安全帽安全使用要求 1、凡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的最主要的要求是能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为4050mm),勿使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安全带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节,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2、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3、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查,抽验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 八 电工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电气作业。 2、电工接受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临时用电使用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敷设。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原审批电工单位领导电工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得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项线、工作零线区别,不得混用。 5、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6、电器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7、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8、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 9、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措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0、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施工照明应采用26V低压电源。 11、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12、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13、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项或线路各项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14、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设备采用接地保护。 15、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上乱拉、乱施。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九 乙炔气瓶的运输与放置 1. 乙炔瓶体 (1) 乙炔瓶外表面为白色; (2) “制造钢印标记” (3) 横写“乙炔”,轴向竖写“不可近火”。 2. 附件乙炔瓶附件包括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防震圈(两个)和检验标记环、产品合格证。 3.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规程) (1) 运输、储存、使用乙炔瓶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2) 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不能保证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 (3) 用乙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 (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下同); (4) 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5)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6) 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7)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8) 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9) 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10) 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11)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12) 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 /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13)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4)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露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 (15)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6) 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 (17) 运输、储存、使用时,必须配备灭火器。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 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2) 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3) 乙炔瓶皮重异常; (4) 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5) 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 十 进入现场危险常识预知内容1. 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砸伤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 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易扎破脚,且行走不方便易摔倒,因此禁止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 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要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 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或穿行,以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入事故。 5. 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 注意现场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 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 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9. 使用电动工具、电器设备,要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带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事故。 10. 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要挂在固定的构件上,以防坠落伤害。 11. 油漆涂料作业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服,现场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1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13. 各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预知”和“安全操作规定”的各项要求。 总 结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2、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3、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5、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总包方应协助其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7、分包单位对各自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力整改,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8、由总包提供的机具、脚手架等设施,在交付使用前,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 9、分包与总包单位如相互借用或租用设备及工具的,应办理借用或租用手续,制定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及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10、分包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1、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13、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 14、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讯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方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预有问题或情况不明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