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31-2007 建筑玻璃采光顶.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 2312007 建筑玻璃采光顶 Building glass skylight system 2007-12-24发布 200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布 JG/ T 2312007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分类及标记2 5 一般要求 2 6 材料3 7 性能 4 8 制作及组装要求 6 9 试验方法 12 10 检验规则13 1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常用标准 1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现场雨水渗漏性检测方法 17 1 JG/T 2312007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金易格幕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三鑫 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艺幕 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科胜幕墙有限公司、北京神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香港坚朗建筑五金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晶艺玻璃工程有限公 司、江苏合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黎铝门窗幕墙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成都硅宝科技实业公司、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泰昌、王洪涛、龙文志、杨仕超、班广生、张桂先、谢士涛、崔庆辉、詹书武、 杨仁杰、胡忠明、魏东海、白宝鲲、许武毅、刘明、王德勤、何国祥、孙德岩、张德恒、张冠琦、李步春、 黄庆文、方征、刘会涛、于莉芸。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Ⅲ JG/T 2312007 建 筑 玻 璃 采 光 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玻璃采光顶以下简称采光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标记、一般要求、材料、性 能、制作及组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玻璃采光顶,建筑玻璃雨篷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237 所有部分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5574 工业用橡胶板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484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52002 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1944 中空玻璃 GB/T119762002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5227200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 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 1677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7841 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 138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1 JG/T 174 JG/T 200 JG/T 201 JGJ/T 16 JC/T 486 JC/T 882 JC/T 914 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 建筑用不锈钢绞线 建筑幕墙用钢索压管接头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JG/T 2312007 JC/T915 热弯玻璃 IIG/T 3100 橡胶密封垫 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面板 roof plate 直接承受屋面荷载和作用的面板。 3.2 屋盖 roof system 3.3 建筑玻璃采光顶 pnjgglasss 面板为玻璃的屋盘。 3.4 建筑玻璃雨篷 glas awning 面板采用玻璃的雨篮。 4 分类及标记 4.1 分类 4.1.2 按开合分非合F、可 4.2 标记 4.2.1 标记方法 注主参数承载性能见表2。 4.2.2 标记示例 示例CGD-S-K/3.5, 表示采光顶为索杆结构支承,可开合,其承载性能为3.5 kPa。 5 一般要求 5.1 建筑玻璃采光顶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 明 书 。 5.2 建筑玻璃采光顶选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寒冷及严寒地区的采光顶应满足寒 2 JG/T 2312007 冷地区防脆断的要求。 5.3 当采用玻璃梁支承时,玻璃梁宜采用钢化夹层玻璃。玻璃梁应对温度变形、地震作用和结构变形 有较好的适应能力。 5.4 采光顶耐久性、防结露霜性能及抗冰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5 采光顶安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6 采光顶建筑节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7 采光顶应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 5.8 采光顶防火及排烟要求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045 的有关规定。 5.9 采光顶的防雷要求应符合GB 50057 和JGJ/T 16 的有关规定。采光顶的防雷系统应与主体结构 的防雷体系有可靠的连接。 6 材料 6.1 通用要求 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参见 附录 A 和设计要求。 6.2 玻璃 6.2.1 采光顶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和夹层中空玻璃。玻璃原片可根据设计要求选 用,且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6mm, 夹层玻璃的玻璃原片不宜小于5 mm。 6.2.2 采光顶当采用钢化玻璃时应满足 GB15763.2 的要求,半钢化玻璃应满足GB17841 的要求,钢 化玻璃宜经过二次均质处理。 6.2.3 采光顶所采用夹层玻璃除应满足 GB 15763.3 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夹层玻璃宜为干法加工合成,夹层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 b 夹层玻璃的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 胶片;PVB 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c 暴露在空气中的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 6.2.4 采光顶所采用的夹层中空玻璃除应符合6.2.3和 GB/T 11944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 要 求 a 中空玻璃气体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2 mm; b 中空玻璃宜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隐框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c 中空玻璃的夹层面应在中空玻璃的下表面; d 中空玻璃产地与使用地或与运输途径地的海拔高度相差超过1000 m 时,宜加装毛细管或呼 吸管平衡内外气压差。 6.2.5 所有采光顶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 6.3 钢材 6.3.1 采光顶支承结构所选用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耐候钢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规定参见附录 A, 并按照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 6.3.2 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 6.3.3 钢索压管接头应采用经固溶处理的奥氏体不锈钢。 6,4 铝材 6.4.1 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 5237 的规定,其基材应采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6.4.2 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 GB 5237 规定的质量要求,表面处理的膜厚、级别、种类应符合 表1的规定。 3 JG/T 2312007 表1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要求 单位为微米 表面处理方式 膜厚级别 膜厚t 平均膜厚 局部膜厚 阳极氧化 不低于AA15 t≥15 t≥12 电泳涂漆 阳极氧化膜 B t≥10 ≥8 漆膜 一 ≥7 复合膜 一 ≥16 粉末喷涂 一 一 40≤t≤120 氟碳喷涂 二徐 一 t≥30 t≥25 三涂 一 t≥40 i≥35 6.4.3 铝合金隔热型材的隔热条应符合JG/T 174的要求。 6.5 钢索 6.5.1 采光顶使用的钢索应采用钢绞线,并应符合JG/T 200 的规定。钢索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 12 mm。 6.5.2 成品钢索应有化学成分报告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当生产厂家订购非标准拉索时,应有其极限拉 力试验合格报告。 6.5.3 钢索压管接头应符合JG/T 201的规定。 6.6 五金附件 6.6.1 所有五金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附录A。 6.6.2 选用的五金附件除不锈钢外,应进行防腐处理。 6.6.3 五金件承载力和使用寿命应能满足设计要求,主要受力五金件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6.7 密封材料 6.7.1 橡胶制品应符合 HG/T 3100 和 GB/T 5574 的规定,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 橡胶。 6.7.2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GB 16776的规定。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 其相接触的有机材料的相容性和被粘接材料的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 能进行复验。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商应提供其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数据和质量保证书。 6.7.3 玻璃接缝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JC/T 882 的规定。选用时应注明产品的位移能力级别和模量 级别。产品进场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级别和模量的符合性,使用前应进行剥离粘结性试验。 6.7.4 中空玻璃用一道密封胶应符合JC/T 914的规定,二道密封胶应符合JC/T 486的规定;两道密 封胶应相容。隐框玻璃梁结构采光顶用的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还应符合GB16776 的规定。 6.8 其他材料 6.8.1 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具有透气性。 6.8.2 填充材料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其密度不应大于37 kg/m。 7 性能 7.1 结构性能 7.1.1 承载性能分级指标S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 JG/T 2312007 表2承载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5 6 7 8 9 分级指标值S/ kPa 1.0≤S 1.5 1.5≥qL0.5 q.≤0.5 7.2.2采光顶整体含开启部分采用压力差为10 Pa时的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a作为分级指标,分 级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采光顶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分级指标值qA/ m/m h 4.0≥qA2.0 2.0≥qA1.2 1.2≥4x0.5 4A≤0.5 7.3 水密性能 当采光顶所受风压取正值时,水密性能分级指标△P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来光顶水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3 4 5 分级指标值△P/ Pa 固定部分 1000≤△P3.0 3.0≥K2.0 2.0≥K1.5 K≤1.5 注需同时标注K的实测值。 7.4.2 遮阳系数分级指标值SC 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 7 采光顶的遮阳系数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5 6 分级指标值SC 0.9≥SC0.7 0.7≥SC0.6 0.6≥SC0.5 0.5≥SC0.4 0.4≥SC0.3 0.3≥SC0.2 7.5 隔声性能 以空气计权隔声量R. 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 8 采光顶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2 3 4 分级指标值Rw/dB 30≤Rw2000 3.0 土1.5 一 一 一 任意三角形 ≤2000 一 2.0 1.0 一 一 一 一 2000 一 士3.0 1.5 一 一 一 一 . 平行四边形 ≤2000 一 士2.0 士1.0 一 士2.0 土2.0 一 2000 一 士3.0 1.5 一 士3.0 士3.0 一 菱形 ≤2000 一 土2.0 1.0 一 土2.0 2.0 一 2000 一 士3.0 1.5 一 士2.0 士3.0 一 平行四边形 ≤2000 一 士2.0 士1.0 一 士3.0 士3.0 一 2000 一 3.0 1.5 一 4.0 士4.0 一 等腰梯形 ≤2000 一 2.0 1.0 一 一 一 ≤1.5 2000 一 3.0 1.5 一 一 一 ≤2.0 任意梯形 ≤2000 一 士2.0 士1.0 一 士3.0 士3.0 一 2000 一 3.0 士1.5 一 士4.0 士4.0 一 扇形 ≤2000 士2.0 一 一 一 土3.0 土3.0 一 2000 士3.0 一 一 一 士4.0 士4.0 一 8.1.6 单曲面热弯玻璃的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应符合JC/T 915的规定。 8.1.7 点支承玻璃面板的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玻璃面板边缘和孔洞边缘应进行磨边及倒角处理,磨边宜用精磨,倒角宽度不应小于1 mm。 b 玻璃边缘至孔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2.5dd 为玻璃孔直径并且玻璃边缘与孔边的距离不应 小于70 mm; 中空玻璃钻孔周边应采取多道密封措施,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 玻璃钻孔的允许偏差为孔位士1.0 mm, 孔距士2.0 mm, 钻孔直径0,1mm 。 夹层玻璃两 孔同轴度允许偏差为2.0 mm。 8.1.8 采光顶玻璃梁加工后的允许偏差满足表16要求。 表16采光顶玻璃梁加工后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仪器 边长 ≥2000 士2.0 钢卷尺 10000 ≤8 全长方向 ≤12 板缝宽度差 ≤4 钢直尺或钢卷尺 同一平面内平面度 接缝处 ≤1 2m靠尺,钢直尺 相邻两组件 ≤3 8.3 支承结构要求 8.3.1 钢结构 8.3.1.1 当采用钢结构支承时,应合理选用材料和构造措施,满足结构构件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 应有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符合防腐蚀要求。 8.3.1.2 钢型材的加工应符合 GB 50205有关规定,构件允许偏差满足表21要求,曲杆尺寸允许偏差 应满足表22的要求。 表21采光顶钢型材构件尺寸允许偏差 部 位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仪器 长度 L/2000且士2.0 mm 钢卷尺 端头斜度 -15 角度尺 表22曲杆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仪器 中心线长度 ≤L/2000且2.0 钢卷尺 弦长 士1.5 钢卷尺 圆弧吻合度 士1.5 钢卷尺 端头角度与设计值比 1.5 钢卷尺 8.3.1.3组件应按设计图的要求,严格控制尺寸,杆件长、宽、高度的尺寸误差,同时应符合表23的 要求。 10 JG/T 2312007 表23采光顶构件的组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仪器 相邻两构件 间距尺寸 间距≤2000 mm 2.5mm 用钢卷尺 间距2000mm 士3.0 mm 分格对角线差 对角线长≤2000mm 3.5mm 用钢卷尺 或伸缩尺 对角线长2000 mm 4.5 mm 构件水平度 构 件 长 ≤ 5 0 3.0mm NQ mm 用水平仪或水平尺 旗作长2000 mm 构件直线度 4.0 mR 月2.0m靠尺 同高度内主要横向构件的 高度差 长度≤35m 5.Qmm 用水平仪 长度35m 7.0 mn .0 mm 底中商杆标高 用钢卷尺 顶标高 mm 用钢卷尺 斜杆与水平中 用角度尺 双坡锥体卦杆夹角 5 用角度尺 用钢卷尺 锥体底部赖 mm 锥体底部 角 用角度尺 用钢卷尺 斑弧曲 mm 8 . 3 . 2 索 杆 结 1 钢拉索的外观应符合设计要 结构的质量和加 的保差应符介多 无 锈 , 构 件 加 件加 算 丝及其他博 显 张L 械损伤。索杆 应符合表4的要求。 名 称 自 治 检测方法 钢拉索 钢 头 美 卫 不宜大子 2 拉杆 长度大许 12mm 组装允许偏差 21mm 用钢卷尺 螺纹 螺纹精变 内外螺纹为6H/6 其他钢构件 长度及外现 签合850205的规定 用钢卷尺、因测 8.3.3 铝合金结构 组装时应按设计图,严格控制尺寸,杆件长、觅、高度的尺寸误差,应符合表25要求。 表25采光顶铝合金型材构件尺寸允许偏差 部 位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主榛条长度 1.0 mm 用钢卷尺 次模条长度 上0 . 5mm 用钢卷尺 端头斜度 15′ 用角度尺 8.3.4 玻璃梁结构 玻璃梁结构采光顶装配组件尺寸及组装允许偏差见表26和表27。 JG/T 2312007 表26玻璃梁结构采光顶装配组件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仪器 组件边长 ≤2000 土1.5 钢卷尺 ≤3000 士2.0 ≤4000 士3.0 4000 士4.0 组件对角线角到对边垂线长 ≤3000 士2.0 钢卷尺 ≤4000 土3.0 ≤5000 土5.0 5000 7.0 组件垂高 ≤1500 1,0 钢卷尺 ≤2000 士1.5 ≤3000 士2.5 3000 3.5 接缝高低差 一 ≤0.5 深度尺 胶缝底宽度 一 0,2 卡尺或钢直尺 表27玻璃梁结构采光顶装配组件组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仪器 脊顶水平高差 士3.0 钢直尺 脊顶水平错位 士2.0 钢直尺 檐口水平高差 土3.0 钢直尺 檐口水平错位 土2.0 钢直尺 跨度对角线或角到对边垂高差 ≤3000 土3.0 钢直尺 ≤4000 士4.0 钢直尺 ≤5000 士6.0 钢直尺 5000 9.0 钢直尺 上表面平真 ≤2000 1.0 金属线,塞尺或钢直尺 ≤3000 士3.0 金属线,塞尺或钢直尺 3000 5.0 金属线,塞尺或钢直尺 胶缝宽度 与设计值相比 0,2 卡尺或钢直尺 胶缝厚度 同一胶缝 0,0.5 卡尺或钢直尺 9 试验方法 9.1 结构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15227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的采光顶应按照实际支承方式和倾斜 角度安装。 9.2 气密性能试验可参照 GB/T 152272007 的规定进行。 9.3 水密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152272007 的规定进行,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按采光顶面积每100 m 抽查一处,每处10 m, 且不应少于3处。 12 JG/T 2312007 2 接缝密封防水的试验,每50 m 应抽查一处,每处5 m, 且不应少于3处。 3 试验的采光顶应按照实际支承方式和倾斜角度安装,淋水装置的喷水应垂直于试件表而,淋 水量为4 L/mmin。 9.4 热工性能包括保温性能和遮阳系数,可参照 GB/T 84842002 和 GB/T 11976 2002 的规定执 行,试验的采光顶应按照实际的倾斜角度安装。 9.5 隔声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8485 2002 的规定执行。 9.6 采光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11976 2002 的规定执行。 9.7 玻璃加土尺寸及允许偏差的检测方 兹 光 表 1 0 表 、辰12、表13、表14、表15和表16,本标准 8.1.6的检测应符合JC/T 915中81.7的检测工具采用钢直尺及卡尺。 9.8 玻璃组件尺寸及组装配合允许偏差的检则力法贝表17、表 表 1 9 和 表 2 0 。 9.9 钢结构组装尺寸允诈丽养的检测方法见表21、表2 2 和 表 3 。 9.10 索杆结构构件加Z 差 的检测方法见表24。 9.11 铝结构结构构供成5兑许偏差的检测方法见表25 9.12 玻璃梁结构邪光动美配组供做f 许 法见表26和琴27 10 检验规则 10.1 检验类别 主要为出厂 检验和型式检验 10.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国 28 采光顶检验项目编点 性能要求章条 检验方桑意墓 验类别 出F验验 型式检验 7采光顶的性能 一 7.1 结构性 掌k . √ 7.2 7.3 汽密性能 √ 水密性能 9.3 √ 7.4 个上能 9.4 八 √ 7.5 7.6 万性的 9.5 O √ 采光胜能 〇 √ 8制作及组装要求 8.1 玻璃制作要求 9.7 √ √ 8.2 玻璃组件的组装要求 9.8 √ √ 8.3 支承结构要求 8.3.1 钢结构 9.9 √ √ 8.3.2 索杆结构 9.10 √ √ 8.3.3 铝合金结构 9.11 √ √ 8.3.4 玻璃梁结构 9.12 √ √ 注1符号说明 √必检项目;O用户或设计要求时为必检项目;△严寒和寒冷地区为必检项目。 注2当工程有现场淋水要求时,试验方法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 13 JG/T 2312007 10.3 出厂检验 10.3.1 检验项目按表28进行。 10.3.2 采光顶构件允许偏差项目检验须抽样10,并且不少于5件,其所检测项目不合格个数不超 过10,可判为合格,但结构胶的宽度和厚度应检验全部合格。 10.3.3 采光顶出厂检验按表28进行,应有检验合格证书。 每百个组件随机抽取一件进行剥离试验。如不合格,则该批组件为不合格。 10.4 型式检验 10.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制度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