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78-2008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078-2008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himney engineering 2008-09-24 发布 2009-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1 1 8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78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0.9、 4.1.3 、6.1.4 、6.1.5 、6.3.1 、8.1.2 、11.0.5 、13.0.5 、13.0.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7885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 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〇○四 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冶京唐 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J 7885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烟囱工程设计、施工、科研 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 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本规范共分15章和5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了质量检验的相关内容,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列于 同一表中; 2. 增加了“术语”一章,入选的术语主要是涉及烟囱工程的关 键词; 3. 增加了“基本规定”一章,将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共性规 定置于此章中; 4. 取消了截锥组合壳基础和 M 型组合壳基础的内容; 5. 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的相关内容; 6. 烟囱筒身中心线允许偏差标准提高幅度较大; 7. 增加了“钢烟囱和钢内筒”、“烟囱平台”、“烟囱的防腐蚀” 等有关章节的内容; 8.“内衬和隔热层”一章中,增加了不定型材料内衬的内容; 9. 取消了部分对施工方法一般性规定的内容; 10. 增加了钢结构和不定型材料的冬期施工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京 1 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 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 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烟囱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6号,邮 编064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中国第二冶金建设公司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孝感广场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许嘉庆 牛春良 冯佳昱 史耀辉 翁 林 狄玉璞 陆士平 张 锋 李永民 2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 本 规 定 3 4 基 础 6 4.1 土方和基坑工程 6 4.2 钢筋工程 6 4.3 模板工程 7 4.4 混凝土工程 7 4.5 质量检验 9 5 砖 烟 囱 筒 壁 13 5.1 一 般规定 13 5.2 砌体工程 13 5.3 质量检验 14 6 钢 筋 混 凝 土 烟 囱 筒 壁 16 6.1 一 般规定 16 6.2 钢筋工程 16 6.3 模板工程 17 6.4 混凝土工程 18 6.5 质量检验 19 7 钢 烟 囱 和 钢 内 筒 24 7.1 一般规定 24 7.2 钢烟囱和钢内筒制作、预拼装工程 24 7.3 焊接工程 24 7.4 钢烟囱和钢内筒安装工程 26 1 7.5 质量检验 26 8 烟 囱 平 台 35 8.1 平台制作和安装工程 35 8.2 质量检验 35 9 内 衬 和 隔 热 层 41 9.1 一 般规定 41 9.2 砖内衬筒和隔热层 41 9.3 不定形材料内衬 42 9.4 质量检验 43 10 烟 囱 的 防 腐 蚀 46 10.1 一般规定 46 10.2 涂料类防腐蚀 46 10.3 水玻璃耐酸胶泥和耐酸砂浆防腐蚀 49 10.4 耐酸砖防腐蚀 50 10.5 水玻璃轻质耐酸混凝土防腐蚀 51 1l 附 属 工 程 54 12 冬期施工 56 12.1 一般规定 56 12.2 基础 56 12.3 砖烟囱筒壁 57 12.4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59 12.5 钢烟囱、钢内筒和钢构件 59 12.6 内衬 60 13 施 工 安 全 62 14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65 15 烟 囱 烘 干 67 附 录A 施 工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检 查 记 录 69 附 录 B 检 查 批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70 附 录C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71 2 附录D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2 附录 E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3 本规范用词说明77 附 条 文 说 明 79 3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行为,保证烟囱工程施工质 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和钢烟囱工程的施 工及验收。 1.0.3 烟囱工程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1.0.4 在烟囱工程施工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应经过试 验和鉴定,并应制定专门规程后方可推广使用。 1.0.5 烟囱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封 闭 层 confining bed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砖内筒的最外层,用于封闭烟气的部分。 2.0.2 内筒 inside tube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筒身内的排烟筒。 2.0.3 航空标志 warning sign 用于标识高耸构筑物或高层建筑外形轮廓与高度,并对飞行 器起警示作用的航空障碍灯和色标。 2.0.4 液压滑模 hydraulic sliding 以筒墙壁预埋支撑杆为支点,利用液压千斤顶提升工作平 台和滑动模板,连续施工的工艺。 2.0.5 电动液压提模 motor-drivenhydraulicpromote 以筒墙壁预留孔或预埋支撑杆为支点,利用电动机或液压 千斤顶提升工作平台和模板,倒模问歇性施工的工艺。 2.0.6 双滑 two-side sliding 同时进行筒壁和内衬液压滑模施工的工艺。 2.0.7 液压顶升法 hydraulic jacking 利用液压顶升设备进行钢烟囱或钢内筒从上至下逐段节安 装的方法。 2.0.8 液压提升法 hydraulic lifting 利用液压提升设备进行钢烟囱或钢内筒从上至下逐段节安 装的方法。 2.0.9 气顶倒装法 pneumatic jacking 利用气压顶升设备进行钢烟囱或钢内筒从上至下逐段节安 装的方法。 2 3 基 本 规 定 3.0.1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烟囱可划分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 程。烟囱的分部工程可按基础、筒身、烟囱平台、烟囱防腐蚀、附属 工程等划分。塔架式钢烟囱可将塔架和筒身划分为两个分部工 程。筒身可根据不同烟囱型式划分为多个子分部工程。当一个分 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则该分项工程应为分部工程,可按 表3.0.1规定具体划分。 表3.0.1烟囱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基础 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桩基承台 垫层、模板、钢筋、混凝土、基础防腐蚀 无筋扩展基础 砖砌体,石砌休、混凝土与毛石混凝土 2 筒身 钢筋混凝土筒壁 模板、钢筋、混凝土 砖筒壁 砖砌体、钢筋 砖内筒 耐酸砖砌体、耐酸砂浆封闭层、钢筋 钢筒壁或钢内筒 筒体制作、筒体预拼装、焊接、筒体安装 塔架 塔架制作、塔架预拼装、焊接、塔架安装 内衬与隔热层 砌筑类内衬与隔热层、浇筑类内 衬与隔热层、喷涂类内衬与隔热层 3 烟囱平台 钢平台 钢平台制作、钢平台安装、焊接 组合平台 钢构件制作、钢构件安装、焊接、 压型钢板、钢筋、栓钉、混凝土、混 凝土预制构件 混凝土平台 模板、钢筋、混凝土、金属灰斗制 作与安装 4 烟囱 防腐蚀 涂料类防腐蚀工程 基层、涂装 耐酸砖和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耐酸砖、水玻璃耐酸胶泥和耐酸 砂浆、水玻璃轻质耐酸混凝十 5 烟囱附 属工程 一 爬梯与平台、航空障碍灯、航空 色标漆、避雷设施 3.0.2 烟囱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 3 程的检验批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划分。 3.0.3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没有注明 检查数量时,均应全数检查; 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规定外,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符合本规范所规定 的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或最大偏差不得超过 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文件及证明文 件等资料。 3.0.4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0.5 分部和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和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 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 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0.6 烟囱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烟囱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和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 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烟囱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和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 检测资料应完整;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0.7 当烟囱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4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 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时,但经 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当外形尺寸改变且 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3.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烟囱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 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0.9 烟囱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产品性能检测 报告。水泥、砂石、钢筋、外加剂、耐酸材料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 的复验报告。钢材的复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3.0.10 烟囱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 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 制度。 3.0.11 普通黏土砖内衬和砖烟囱筒壁,其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不 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的 B 级要求。耐火砖内衬、砌筑类防腐蚀内衬和砖内筒,其施工质量 控制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的 A 级要求。 5 4 基 础 4.1 土方和基坑工程 4.1.1 烟囱基础的基坑挖好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计和 监理等单位检查基坑的中心坐标、基底尺寸、标高和水平度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以及基底的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所采用的勘察资料;当 不符合时,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4.1.2 当基坑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开挖基坑前,应根据水文地 质情况,采取降水或排水措施,并应保持地下水位在施工底面最低 标高以下,同时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基坑的降水 或排水措施,应持续至回填土回填到地下水位以上时方可停止。 4.1.3 天然地基基底表面应平整,严禁采用填土的方法找平基坑 底面。 4.1.4 基坑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当停顿时间较 长,应重新复查无误后才可施工。对个别低于设计标高的低凹处, 可采用垫层混凝土找平。当基坑表面被水浸泡或扰动时,被浸泡 或扰动的土应除尽,并应采取加厚垫层的方法使其达到设计标高。 当基土破坏严重时,应由建设、设计和监理单位确定相应的补救措 施 。 4.1.5 基础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基础的验收和基坑的回填,回填 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压实 系数不应小于0.92。 4.2 钢 筋 工 程 4.2.1 HPB235 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 HRB400 和 RRB400 级钢筋可不做弯钩。钢筋的弯钩及绑扎后的 6 铁丝头应背向保护层。 4.2.2 采用绑扎接头时,钢筋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规定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为钢筋直径的40倍。采用焊接接头 时,钢筋接头的构造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 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4.2.3 环壁内纵向钢筋当长度不足时应焊接,也可采用机械连 接。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 规程JGJ 107和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 109的有关规定。 4.2.4 钢筋的接头应交错布置,在同一连接区段内绑扎接头的根 数不应多于钢筋总数的25,焊接和机械连接接头的根数不应多 于钢筋总数的50。 4.2.5 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绑扎牢。底板钢筋网,除靠近外围 两行钢筋的交叉点应全部绑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 绑扎牢,但应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 4.2.6 插入环壁内的筒壁竖向钢筋,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组,并 应与基础钢筋绑扎或焊接牢固,同时应有防止钢筋位移的措施。 4.3 模 板 工 程 4.3.1 环壁的模板当采用分节支模时,各节模板应在同一锥面 上,相邻模板间高低偏差不应超过5mm。 4.3.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刷隔离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 筋表面。 4.3.3 预留洞口处的模板支设应采取防止变形的加固措施。洞 口处弧顶模板及支撑设计应满足上部混凝土自重、钢筋白重、模板 及支架自重、振捣混凝土产生的荷载作用下的安全要求。 4.3.4 当模板间缝隙较大时,应采取防止漏浆的措施。 4.4 混凝土工程 4.4.1 底板混凝土应分层浇筑,并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成。 7 浇筑环壁混凝土时,应沿环壁圆周均匀地分层进行;有地下烟 道时,烟道两侧混凝土应对称浇筑。 4.4.2 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图4.4.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形和圆形板式基础的施工缝可留设在底板与环壁的连 接处; 2 壳体基础混凝土应按水平分层一次连续浇筑完成,不得留 设施工缝;当施工确有困难时,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由施工单位与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商定。 a 环形板式基础 b 圆形板式基础 c 正倒锥组合壳基础 图4.4.2 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 1简壁;2环壁;3底板;4环梁;5 壳体;6一环板;A-A 施工缝 4.4.3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体积混凝土基础应通过计算确定混凝土内的温度应力, 并应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混凝土的浇筑、养护措施; 2 应设计合理的配合比,并应掺加高效减水剂和矿物掺和 料,同时应减少水泥用量。应选用连续级配的粗骨料,含泥量及石 粉含量不应大于1。砂子含泥量不应大于3; 3 应选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等水化热低 8 和凝固时间长的水泥品种; 4 应采取降低混凝土入模温度的措施。混凝土可采用分层 浇筑或薄层推移浇筑工艺,应控制混凝土浇筑时间和速度,在不出 现冷缝的条件下,宜扩大浇筑范围,降低混凝土内部温度。浇筑过 程中可加入不超过15的毛石,毛石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中粗骨 料的强度,毛石表面应无污物; 5 应进行温度监测,测温点不应少于3组,每组应设置不少 丁3个不同深度的测点,每组间距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温及记 录应出专人负责。测温可采用温度计或传感器监测,使用前应统 一校核; 内表温差不应大于25℃,降温速度不应大于1.5℃/d; 6 混凝土养护应选用保温保湿法,保温层的厚度应按测温参 数确定。拆除模板后应立即回填土; 7 环壁混凝土应在底板混凝土降温的早期浇筑。 4.5 质 量 检 验 4.5.1 烟囱基础钢筋工程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1 的规定。 表4.5.1 烟囱基础钢筋工程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项 目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1 钢 筋 的 品种、级别、 规 格 和 数 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检查质 量合格证 明文件 、 标志及检 验报告 2 纵 向 受 力钢筋的 连接方式 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 观察 3 接 头 试 件 应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和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 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 检查产 品 合 格 证、试验 报告 9 续表4.5. 1 类别 序号 检验方法 观 察 , 钢尺检查 观察 观 察 , 钢尺检查 尺量检 查,抽查 数量不少 于10处 项 目 接 头 位 置和数量 接 头 外 观质量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T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竖向受力 钢筋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接头。 一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10倍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 般 项 目 2 一 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钢筋绑 扎、焊接和 机械连接 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和第4.2.4 3 4 5 6 一 条的规定 接头设置 主筋间距 钢筋保护层 中心位移 插筋外露长度 士20 十15 mm -5 预留 10 30 0 4.5.2 混凝土烟囱基础模板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4.5.2的规定。 一般项目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表4.5.2 混凝土烟囱基础模板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项 日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检验方法 土 控 项 目 一般项目 1 模 板 及 其支撑结 构与加固 措施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 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 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 稳定性 一 观察检查 2 避 免 隔 离剂玷污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 和混凝上接槎处 一 1 模 板 安 装的一般 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 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模板内不应有 积 水 ; 2.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 并涂刷隔离剂,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 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前,模板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一 2 用 作 模 板的地坪、 胎膜质量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混凝土质 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一 10 续表4.5.2 类别 序号 项 目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检验方法 1 般 项 目 3 烟道模板 起 拱 高 度 大于半径 10 5 mm 钢尺检查 4 预埋件、预留孔洞 预 埋 钢板中心 线位置 预埋 管、预留 孔中心 线位置 3 3 , * 预埋 螺栓 中心线 位置 2 外露 长度 10 0 预留 孔洞 中心线 位置 10 尺寸 10 0 5 模 板 安 装 基础 中心点 相对设 计坐标 的位移 10 线坠经 纬仪尺量 检查 底 板 或环板的 外半径 外半径的1,且≤50 尺量检查 环 壁 或壳体的 内平径 内 半 径 的 1 , ≤ 4 0 烟道 口中心线 10 烟道 口标高 士15 烟 道 口的高度 和宽度 20 -5 相邻 模板高 低差 5 11 4.5.3 烟囱基础混凝土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3的 规定。一般项目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表4.5.3 烟囱基础混凝土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项 目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1 混凝土组成 材料的品种、规 格和质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一 检查合 格证和检 验报告 2 配合比设计 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 和工作性等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 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 一 检查配 合比设计 资料 3 混凝土强度 等级及试件的 取样和留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一 检查施 工记录及 试件检验 报告 4 原材料每盘 称量的偏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一 检查衡 器计量合格 证和复称 一般项目 1 基础中心点相对 设计坐标的位移 15 mm 线坠、钢 尺或经纬仪 2 环壁或环梁 上表面标高 20 水准仪 检查 3 环壁的厚度 士20 尺量检查 4 壳体的厚度 20 -5 5 环壁或壳体 的内半径 内半径的1,且≤40 6 环壁或壳体内 表面局部凹凸不 平沿平径方向 内半径的1,且≤40 7 底板或环板 的外半径 外半径的1,且≤50 8 底板或环板 的厚度 20 0 9 烟道口 中心线 15 标高 士20 高度和宽度 30 -10 12 5 砖烟囱筒壁 5.1 一 般 规 定 5.1.1 砌筑筒壁前,应先检查基础环壁或环梁上表面的平整度, 并应采用12水泥砂浆找平,其表面平整度不得超过20mm, 砂 浆找平层的厚度不得超过30mm。 5.1.2 砌筑筒壁前应设置皮数杆和坡度尺。 5.1.3 筒壁的中心及半径,应每砌筑1.25m 高检查一次,并应纠 正检查出的偏差。 5.1.4 砌筑筒壁时,每5m 高应取一组砂浆试块,在砂浆强度等 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取试块。 5.1.5 筒壁配置钢筋的位置、接头和锚固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1.6 筒壁外安装的环箍应水平,接头的位置应沿筒壁高度互相 错开;环箍在安装前应涂刷防锈剂,安装时,应在砌筑砂浆强度达 到40后方可拧紧螺栓,并应使环箍紧贴筒壁。 5.1.7 埋设环向钢筋的砖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 钢筋上 下应至少各有2mm 厚的砂浆层。 5.2 砌 体 工 程 5.2.1 砖烟囱筒壁应采用标准型或异型的一等烧结普通黏土砖 砌筑,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抗冻要求时,砖的抗冻性 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在筒壁外表面的砖应无裂缝且至少有 一端棱角完整。 5.2.2 在常温下施工时,应提前将砖浇水润湿,其含水率宜为10~15。 5.2.3 筒壁应采用顶砖砌筑,当筒壁外径大于5m 时,也可采用 顺砖和顶砖交错砌筑。 13 5.2.4 当筒壁厚度不小于一砖半时,内外砖层可使用1/2砖,但 小于1/2砖的碎块不得使用。 5.2.5 砌体上下层环缝应交错1/2砖,辐射缝应交错1/4砖,异 型砖应交错其宽度的1/2。 5.2.6 将普通烧结黏土砖加工成顶砌的异型砖时,应在砖的一个 侧面进行,加工后小头的宽度不宜小于原宽度的2/3。砌筑后的 筒壁外表面,砖角错牙不得超过5mm。 5.2.7 砌体砖层可砌成水平,也可砌成向烟囱中心倾斜,其倾斜 度应与筒壁外表面的坡度相垂直。砖层的倾斜度应经常检查。 5.2.8 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 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3。 5.2.9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其稠度应为80 100mm 。 砂浆应随拌随用,初凝前应使用完毕。 5.2.10 筒壁砌体砖缝的砂浆应饱满,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 80。不得用水冲浆灌缝。筒壁外部砖缝均应勾缝,勾缝砂浆宜 采用细砂拌制的11.5水泥砂浆。 5.3 质 量 检 验 5.3.1 砖烟囱筒壁应每10m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3.2 砖烟囱筒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砖烟囱筒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项 目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砖烟囱简壁 材料质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 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203的有关规定 一 检查进场合格证 和试验报告 2 砂浆饱满度 ≥80 抽查3处,每处 掀起3块砖,用百 格网检查粘结面 积,取平均值 14 续表5.3.2 类别 序号 项 目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 单位 检验方法 般 项 目 1 筒壁 中心 线垂 直度 筒壁 高度 20m 35 mm 尺量、线坠或经 纬仪检查 40m 50 60m 65 2 筒壁砖缝厚 度 10 在5m的表面 上抽查10处,用塞 尺检查,其中允许 有5处砖缝厚度的 偏差为5mm 3 筒壁高度 筒壁全高的0.15 尺量检查 或水准仪 抽查 数量 不少 于10 处 4 简壁任何截 面上的半径 该截面筒壁半径的1, H≤30 尺量检查 5 6 筒壁内外表面 的局部的凹凸不 平沿半径方向 烟道口中心 线 该截面筒壁半径的1, 且≤30 15 7 烟道口标高 30 -20 尺量检查 或水准仪 8 烟道口高度 和宽度 十30 -20 尺量检查 注1 筒壁中心线垂直度允许偏差值系指一座烟囱在不同标高的允许偏差。 2 中间值用插人法计算。 15 6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6.1 一 般 规 定 6.1.1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施工时,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电动 液压提模工艺、滑模工艺、移置模板工艺或其他工艺。 6.1.2 采用滑动模板工艺施工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 的有关 规定。 6.1.3 采用滑动模板工艺施工时,筒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60mm;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或移置模板工艺施工时,筒壁厚度不宜 小于140mm。 6.1.4 采用滑动模板工艺施工时,混凝土在脱模后不应坍落,不 应拉裂,其脱模强度不得低于0.2MPa。 6.1.5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施工时,受力层混凝土的强度值 应根据平台荷载经过计算确定,低于该值时不得提升平台。 6.1.6 烟道口、门洞、灰斗平台等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的要求后拆除。 6.1.7 烟囱施工应设置沉降观测点,设置后应做首次沉降观测, 施工过程中应每50m 做一次沉降观测。筒壁施工完后,应按国家 现行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 的要求继续进行观测。 6.2 钢 筋 工 程 6.2.1 钢筋的端头、接头应符合本规范第4.2.1~4.2.4条的规 定 。 6.2.2 竖向钢筋应沿筒壁圆周均匀布置,在施工平台辐射梁分布 16 处,钢筋间距可适当增大。环向钢筋应配置在竖向钢筋的外侧。 6.2.3 筒壁半径、高度变化时,竖向钢筋的直径或根数应按设计 要求调整,调整后的钢筋间距不得大于设计要求,并应在筒壁的全 圆周内均匀布置。 6.2.4 高出模板的竖向钢筋应临时固定。每层混凝土浇筑后,在 其上面至少应有一道绑扎好的环向钢筋。 6.2.5 滑动模板支承杆的长度宜为3~5m 。第一批插入的支承 杆应有四种以上的不同长度,相邻高差不得小于支承杆直径的20 倍。 6.2.6 滑动模板支承杆的接头应连接牢固,支承杆应与筒壁的环 向钢筋间隔点焊。环向钢筋的接头应焊接。 6.2.7 在滑升过程中应检查支承杆是否倾斜。当支承杆有失稳 或被千斤顶带起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6.2.8 穿过较高的烟道口、采光窗及模板滑空时,除应加固支承 杆外,还应采取其他的稳定措施。 6.2.9 当采用滑动模板工艺施工时,可利用支承杆等强度代替结 构的受力钢筋,接头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 规范GB 50113的规定。 6.3 模 板 工 程 6.3.1 模板及其支撑结构必须满足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的要 求。 6.3.2 滑动模板在滑升中出现扭转时,应及时纠正,其环向扭转 值,应按筒壁外表面的弧长计算,在任意10m 高度内不得超过 100mm, 全高范围不得超过500mm。 6.3.3 滑动模板中心偏移时,应及时、逐渐地进行纠正。当利用 工作台的倾斜度来纠正中心偏移时,其倾斜度宜控制在1以内。 6.3.4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安装模板时,内外模板应设置对 拉螺杆,对拉螺杆的间距、规格、位置应经计算确定。上下层模板 17 宜采用承插方式连接,模板上口应设置对撑。内外均应设置收分 模板,外模板应捆紧,缝隙应堵严,内模板应支顶牢固。 6.3.5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施工时,平台系统应每提升一次 检查一次中心偏移。 6.4 混凝土工程 6.4.1 筒壁混凝土宜选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 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当平均气温在10℃ 以下时,不得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每立方米混凝土最大水泥 用量不得超过450kg, 水胶比不宜大于0.5,混凝土宜掺用减水 剂。 6.4.2 用于改善混凝土性能所采用的掺和料、外加剂等,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 和混凝土 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JGJ56 的有关规定。 6.4.3 混凝土粗骨料的粒径,不应超过筒壁厚度的1/5和钢筋净 距的3/4,最大粒径不应超过60mm; 泵送混凝土时最大粒径不应 超过40mm 。宜选用连续级配的粗骨料。 6.4.4 单筒式烟囱筒壁顶部10m 高度范围内和采用双滑或内砌 外滑方法施工的环形悬臂,不宜采用石灰岩作粗骨料。 6.4.5 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浇筑混凝土应沿筒壁圆周均匀地分 层进行,每层厚度宜为250~300mm; 在浇筑上层混凝土时,应对 称地变换浇筑方向。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工艺浇筑混凝土时,可从一点开始沿环 向向两个方向连续浇筑至闭合。相邻两节筒壁的混凝土起始浇筑 点应错开1/4圆周长度。 6.4.6 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用于振捣混凝土的振动棒不得触动 支承杆、钢筋和模板。振动棒的插人深度不应超过前一层混凝土 内50mm 。在提升模板时,不得振捣混凝土。 6.4.7 筒壁施工时应减少施工缝。对施工缝的处理,应先清除松 18 动的石子,冲洗干净并浇水充分润湿,再铺20~30mm 厚的与混 凝土内浆体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层,然后继续浇筑上层混凝土。 当混凝土和钢筋被油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