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ocx
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55-2011 备案号J 64-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mix proportion design of ordinary concrete 2011-04-22 发布 2011-12-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 布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 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 本规定;4.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5.混凝土配合比计算; 6. 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7.有特殊要求的混 凝土。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与2000年以后颁布的相关 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2.增加并突出了混凝土耐久性的规定; 3. 修订了普通混凝土试配强度的计算公式和强度标准差;4.修 订了混凝土水胶比计算公式中的胶砂强度取值以及回归系数α和 αn;5. 增加了高强混凝土试配强度的计算公式;6.增加了高强 混凝土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砂率推荐表。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普通混凝土配 合比设计规程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 编码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宁波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沈阳飞耀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天津港保税区航保商品砼供应有限 公 司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麒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金华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西麦斯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津贝尔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中 心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丁 威 冷发光 艾永祥 赵顺增 韦庆东 肖保怀 王 元 张秀芳 5 4 钟安鑫 李章建 王惠玲 王新祥 陆士强 周永祥 田冠飞 丁 铸 朱广祥 胡晓波 刘良季 吴义明 王文奎 张 锋 刘雅晋 侯翠敏 季 宏 齐广华 尚静媛 谢凯军 姜 博 王鹏禹 毛海勇 刘 源 戴会生 李路明 费 恺 何更新 纪宪坤 王 晶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石云兴 郝挺宇 罗保恒 闻德荣 蔡亚宁 朋改非 封孝信 王 军 李帼英 高金枝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3 3 基本规定 5 4 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 9 5 混凝土配合比计算 11 5.1 水胶比 11 5.2 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12 5.3 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14 5.4 砂率 14 5.5 粗、细骨料用量 15 6 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 17 6.1 试配 17 6.2 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18 7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 20 7.1 抗渗混凝土 20 7.2 抗冻混凝土 21 7.3 高强混凝土 22 7.4 泵送混凝土 23 7.5 大体积混凝土 24 本规程用词说明 26 引用标准名录 27 附 条文说明29 6 7 / 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5 4 Determination of Compounding Strength 9 5 Calculation of Mix Proportion 11 5.1 Water-Binder Ratio 11 5.2 Water and Chemical Admixtrue Content 12 5.3 Binder, Mineral Admixture and Cement Content 14 5.4 Ratio of Sand to Aggregate 14 5.5 Fine Aggregate and Coarse Aggregate Content 15 6 Trial Mix , Adjustment and Determination of Mix Proportion 17 6.1 Trial Mix 17 6.2 Adjustment and Determination of Mix Proportion 18 7 Special Concrete 20 7.1 Impermeable Concrete 20 7.2 Frost-Resistant Concrete 21 7.3 High Strength Concrete 22 7.4 Pumped Concrete 23 7.5 MassConcrete 2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7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 求 ,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达到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所采用的普 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0.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 2 3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普通混凝土 ordinary concrete 干表观密度为2000kg/m2800kg/m 的混凝土。 2.1.2 干硬性混凝土 stiff concrete 拌合物坍落度小于10mm 且须用维勃稠度 s 表示其稠度 的混凝土。 2.1.3 塑性混凝土 plastic concrete 拌合物坍落度为10mm~90mm 的混凝土。 2.1.4 流动性混凝土 flowing concrete 拌合物坍落度为100mm~150mm 的混凝土。 2.1.5 大流动性混凝土 high flowing concrete 拌合物坍落度不低于160mm 的混凝土。 2.1.6 抗渗混凝土 impermeable concrete 抗渗等级不低于P6 的混凝土。 2.1.7 抗冻混凝土 frost-resistant concrete 抗冻等级不低于F50 的混凝土。 2.1.8 高强混凝土 high strength concrete 强度等级不低于C60 的混凝土。 2.1.9 泵送混凝土 pumped concrete 可在施工现场通过压力泵及输送管道进行浇筑的混凝土。 2.1.10 大体积混凝土 mass concrete 体积较大的、可能由胶凝材料水化热引起的温度应力导致有 害裂缝的结构混凝土。 2.1.11 胶凝材料 binder 混凝土中水泥和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2.1.12 胶凝材料用量 binder content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用量和活性矿物掺合料用量之和。 2.1.13 水胶比 water-binder ratio 混凝土中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比。 2.1.14 矿物掺合料掺量 percentage of mineral admixture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占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2.1.15 外加剂掺量 percentage of chemical admixture 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相对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2.2 符 号 fb胶凝材料28d 胶砂抗压强度实测值MPa; fce水泥28d 胶砂抗压强度MPa; fee,g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feuo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cu,;第 i 组的试件强度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m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外加剂用量kg/m; ma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外加剂用量kg/m; mb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kg/m; m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kg/m; me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m; m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m; mφ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质量kg/m; m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 m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 mfun 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 mg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m; mg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m; mg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m; m₃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m; 4 mw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 mw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 m’ 未掺外加剂时推定的满足实际坍落度要求的每立方米 混凝土用水量kg/m; n试件组数,n 值应大于或者等于30; P.6 个试件中不少于4个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值 MPa; P 设计要求的抗渗等级值; W/B 混凝土水胶比; a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 aa、ab混凝土水胶比计算公式中的回归系数; β外加剂的减水率; β外加剂的掺量; β矿物掺合料的掺量; β 砂率; Ye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 Y粉煤灰影响系数; Y₅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 δ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 Pc水泥密度kg/m; P 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计算值kg/m; P, 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实测值kg/m; P 矿物掺合料密度kg/m; P 粗骨料的表观密度kg/m; P₅细骨料的表观密度kg/m; Pw水的密度kg/m; 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3 基 本 规 定 3.0.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及其他力学性 能、拌合物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混凝土拌合 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 和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2 的规定。 3.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配合 比设计所采用的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5,粗骨料含水率应小 于0 . 2。 3.0.3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3.0.4 除配制C15 及其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外,混凝土的最 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混凝土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最大水胶比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kg/m 素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0.60 250 280 300 0.55 280 300 300 0.50 320 ≤0.45 330 3.0.5 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采用硅 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 量宜符合表3.0.5-1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 5 7 量宜符合表3.0.5-2的规定。对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粉煤灰、粒 化高炉矿渣粉和复合掺合料的最大掺量可增加5。采用掺量大 于30的C 类粉煤灰的混凝土应以实际使用的水泥和粉煤灰掺 量进行安定性检验 。 表3.0.5-1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采用硅酸盐水泥时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 粉煤灰 ≤0.40 45 35 0.40 40 30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65 55 0.40 55 45 钢渣粉 一 30 20 磷渣粉 一 30 20 硅灰 一 10 10 复合掺合料 ≤0.40 65 55 0.40 55 45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 人矿物掺合料; 2 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 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 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表3.0.5-2预应力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采用硅酸盐水泥时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 粉煤灰 ≤0.40 35 30 0.40 25 20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55 45 0.40 45 35 钢渣粉 一 20 10 续表3.0.5-2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采用硅酸盐水泥时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 磷渣粉 一 20 10 硅灰 一 10 10 复合掺合料 ≤0.40 55 45 0.40 45 35 注1 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 人矿物掺合料; 2 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 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 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3.0.6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表3.0.6 的规定,其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 规程JTJ 270中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的 规 定 。 表3.0.6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环境条件 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水泥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素混凝土 干燥环境 0.30 0.06 1.00 潮湿但不含氯离子的环境 0.20 潮湿且含有氯离子的环境、 盐渍土环境 0.10 除冰盐等侵蚀性物质的腐蚀环境 0.06 3.0.7 长期处于潮湿或水位变动的寒冷和严寒环境以及盐冻环 境的混凝土应掺用引气剂 。 引气剂掺量应根据混凝土含气量要求 经试验确定,混凝土最小含气量应符合表3.0.7的规定,最大不 宜超过7.0。 6 表3.0.7混凝土最小含气量 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 mm 混凝土最小含气量 潮湿或水位变动的 寒冷和严寒环境 盐冻环境 40.0 4.5 5.0 25.0 5.0 5.5 20.0 5.5 6.0 4 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 4.0.1 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注含气量为气体占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 3.0.8 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设计要求的工程,宜掺用 适量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最大碱含量不应大于 3.0kg/m; 对于矿物掺合料碱含量,粉煤灰碱含量可取实测值 的1/6,粒化高炉矿渣粉碱含量可取实测值的1/2。 1 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小于C60 时,配制强度应按下 式确定 feu,o≥feu,k1.645g 4.0.1-1 式中fcu,o混凝土配制强度 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这里取混凝土的 设计强度等级值 MPa; 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MPa。 2 当设计强度等级不小于 C60 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 确定 foau,o≥1.15feu,k 4.0.1-2 4.0.2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当具有近1个月~3个月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 凝土的强度资料,且试件组数不小于30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 差 o 应按下式计算 4.0.2 式中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fcu,i第i 组的试件强度MPa; mfcu n 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 n试件组数。 对于强度等级不大于 C30 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计算值不小于3.0MPa 时,应按式4.0.2计算结果取值;当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3.0MPa 时,应取3.0MPa。 9 8 10 11 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30 且小于C60 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 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4.0MPa 时,应按式4.0.2计算结果 取值;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4 . 0MPa 时,应 取4.0MPa。 2 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资料 时,其强度标准差σ可按表4.0.2取值。 表4.0.2 标准差σ值 MPa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C20 C25~C45 C50~C55 ∑ 4.0 5.0 6.0 5 混凝土配合比计算 5.1 水 胶 比 5.1.1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60 时,混凝土水胶比宜按下式 计算 5.1.1 式中W/B混凝土水胶比; aa、ab回归系数,按本规程第5.1.2条的规定取值; f 胶凝材料28d 胶砂抗压强度 MPa, 可实测, 且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 验方法 ISO 法GB/T 17671执行;也可按本 规程第5.1.3条确定。 5.1.2 回归系数a₈、ab 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通过试验建立的水胶比与混 凝土强度关系式来确定; 2 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按表5.1.2选用。 表5.1.2回归系数αa、a取值表 粗骨料品种 系 数 碎 石 卵 石 αa 0.53 0.49 ab 0.20 0.13 5.1.3 当胶凝材料28d 胶砂抗压强度值 fb 无实测值时,可 按下式计算 fbYYsfc 5.1.3 式中Y、Ys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 可按表5.1.3选用; f水泥28d 胶砂抗压强度 MPa, 可实测,也 可按本规程第5.1.4条确定。 表5.1.3粉煤灰影响系数Y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Y₅ 1 混凝土水胶比在0.40~0.80范围时,可按表5.2.1-1和 表5.2.1-2选取; 表5.2.1-1干硬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m 拌合物稠度 卵石最大公称粒径mm 碎石最大公称粒径mm 项 目 指标 10.0 20.0 40.0 16.0 20.0 40.0 维勃稠度 s 16~20 175 160 145 180 170 155 11~15 180 165 150 185 175 160 5~10 185 170 155 190 180 165 表5.2.1-2塑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m 注1 2 3 5.1.4 计算 采用I 级、Ⅱ级粉煤灰宜取上限值; 采用S7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下限值,采用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 上限值,采用S10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可取上限值加0.05; 当超出表中的掺量时,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当水泥28d 胶砂抗压强度 fe 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 fY.fe,g 5.1.4 2 混凝土水胶比小于0.40时,可通过试验确定。 种 类 掺量 粉煤灰影响系数γ 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Y₅ 0 1.00 1.00 10 0.85~0.95 1.00 20 0.75~0.85 0.95~1.00 30 0.65~0.75 0.90~1.00 40 0.55~0.65 0.80~0.90 50 一 0.70~0.85 拌合物稠度 卵石最大公称粒径mm 碎石最大公称粒径mm 项 目 指标 10.0 20.0 31.5 40.0 16.0 20.0 31.5 40.0 坍落度 mm 10~30 190 170 160 150 200 185 175 165 35~50 200 180 170 160 210 195 185 175 55~70 210 190 180 170 220 205 195 185 75~90 215 195 185 175 230 215 205 195 式中Y.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 定;当缺乏实际统计资料时,也可按表5.1.4 选用; fe,g水泥强度等级值 MPa。 注1 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时的取值。采用细砂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 增加5kg10kg;采用粗砂时,可减少5kg~10kg; 2 掺用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5.2.2 掺外加剂时,每立方米流动性或大流动性混凝土的用水 量 mwo 可按下式计算 表5.1.4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Y. mwo mw1-β 5.2.2 水泥强度等级值 32.5 42.5 52.5 富余系数 1.12 1.16 1.10 式中mw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 kg/m; m 未掺外加剂时推定的满足实际坍落度要求的每立 5.2 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5.2.1 每立方米干硬性或塑性混凝土的用水量 mw 应符合 下列规定 方米混凝土用水量 kg/m, 以本规程表5.2.1- 2中90mm 坍落度的用水量为基础,按每增大 20mm坍落度相应增加5 kg/m 用水量来计算, 当坍落度增大到180mm 以上时,随坍落度相应 增加的用水量可减少。 13 12 β外加剂的减水率,应经混凝土试验确定。 5.2.3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 m 应按下式计算 maomβa 5.2.3 式中ma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 kg/m; mb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kg/m, 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3.1条的规定; βa外加剂掺量,应经混凝土试验确定。 5.3 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5.3.1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 mbo 应按式5.3. 1 计算,并应进行试拌调整,在拌合物性能满足的情况下,取经济 合理的胶凝材料用量。 5.3.1 式中mb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 kg/m; mw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 kg/m; W/B 混凝土水胶比。 5.3.2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 mo 应按下式 计算 mfomboβ 5.3.2 式中m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 kg/m; β 矿物掺合料掺量,可结合本规程第3.0.5条 和第5.1.1条的规定确定。 5.3.3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m 应按下式计算 mc mbom0 5.3.3 式中m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用量 kg/m。 5.4 砂 率 5.4.1 砂率β应根据骨料的技术指标、混凝土拌合物性能 和施工要求,参考既有历史资料确定。 5.4.2 当缺乏砂率的历史资料时,混凝土砂率的确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坍落度小于10mm 的混凝土,其砂率应经试验确定; 2 坍落度为10mm~60mm 的混凝土,其砂率可根据粗骨 料品种、最大公称粒径及水胶比按表5.4.2选取; 3 坍落度大于60mm 的混凝土,其砂率可经试验确定,也 可在表5.4.2的基础上,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 、砂率增大1 的幅度予以调整。 表5.4.2混凝土的砂率 水胶比 卵石最大公称粒径mm 碎石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20.0 40.0 16.0 20.0 40.0 0.40 26~32 25~31 24~30 30~35 29~34 27~32 0.50 30~35 29~34 28~33 33~38 32~37 30~35 0.60 33~38 32~37 31~36 36~41 35~40 33~38 0.70 36~41 35~40 34~39 39~44 38~43 36~41 注1 本表数值系中砂的选用砂率,对细砂或粗砂,可相应地减少或增大砂率; 2 采用人工砂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可适当增大; 3 只用一个单粒级粗骨料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应适当增大。 5.5 粗、细骨料用量 5.5.1 当采用质量法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粗、细骨料用量应 按式5.5.1-1计算;砂率应按式5.5.1-2计算。 mmmgomsomwo m 5.5.1-1 5.5.1-2 式中mg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 kg/m; m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 kg/m; βs砂 率 ; mp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质量 kg, 可取 14 15 16 17 2350kg/m2450kg/m。 5.5.2 当采用体积法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砂率应按公式 5.5.1-2计算,粗、细骨料用量应按公式5.5.2计算。 5.5.2 式中P 水泥密度kg/m,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密度测 定方法 GB/T 208 测定,也可取2900kg/m 3100kg/m; P 矿物掺合料密度 kg/m,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 208测定; P 粗骨料的表观密度 kg/m,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测定; P₃ 细骨料的表观密度 kg/m,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测定; Pw水的密度 kg/m, 可取1000kg/m; a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在不使用引气剂或引气型 外加剂时,α可取1。 6 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 6.1 试 配 6.1.1 混凝土试配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 JG 244 的规定,搅拌方法 宜与施工采用的方法相同。 6.1.2 试验室成型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 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 6.1.3 每盘混凝土试配的最小搅拌量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并不应小于搅拌机公称容量的1/4且不应大于搅拌机公称容量。 表6.1.3 混凝土试配的最小搅拌量 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mm 拌合物数量L ≤31.5 20 40.0 25 6.1.4 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应进行试拌。计算水胶比宜保持 不变,并应通过调整配合比其他参数使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符合设 计和施工要求,然后修正计算配合比,提出试拌配合比。 6.1.5 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应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第 6.1.4条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 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5,用水量应与试拌配合比相同,砂 率可分别增加和减少1; 2 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施工 要求; 18 19 3 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个配合比应至少制作一组试 件,并应标准养护到28d 或设计规定龄期时试压。 6.2 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6.2.1 配合比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本规程第6.1.5条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宜绘制强 度和胶水比的线性关系图或插值法确定略大于配制强度对应的胶 水比; 2 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用水量 mw 和外加剂用量 ma 应根据确定的水胶比作调整; 3 胶凝材料用量 mb 应以用水量乘以确定的胶水比计算 得出; 4 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 mg 和 ms 应根据用水量和胶凝材 料用量进行调整。 6.2.2 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和配合比校正系数的计算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配合比调整后的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PC.ememmgmsmw 6.2.2-1 式中Pc- 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计算值kg/m; me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m; me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 m₈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m; ms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m; m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 2 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6.2.2-2 式中δ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 Pc, 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实测值kg/m。 6.2.3 当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 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按本规程第6.2.1条调整的配合比可维 持不变;当二者之差超过2时,应将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 乘以校正系数δ。 6.2.4 配合比调整后,应测定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试验 结果应符合本规程表3.0.6的规定。 6.2.5 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