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774-2010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docx
ICS 43.180 R16 备 案 号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 774-2010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 工艺规范 Technical norms of automobile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nt recovery-recycling-recharge 2010-03-25发布 201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作业基本条件 1 5 工艺过程及工艺流程 2 6. 工艺要求 5 7 制冷剂的贮存 9 8 制冷剂的处理 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济南市汽车维修协会、斯必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上海 有限公司、润华集团山东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仝晓平、刘元鹏、李兆崑、游松、罗辉、牛会明、许书权。 Ⅱ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的基本条件、工艺过程及流程、工艺要求 以及制冷剂贮存和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业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T 720 汽车空调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QC/T 72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QC/T 720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制冷装置 refrigerating equipment 由压缩机、冷凝器、贮液干燥器或气液分离器、节流元件、蒸发器、制冷剂管路和风机等构 成,将车室内的热量传递给室外环境的装置。 [QC/T 720-2004,定义3.5] 3.2 制冷剂回收 refrigerant recovery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收集到特定外部容器中的过程。 3.3 制冷剂净化 refrigerant recycling 用专用设备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循环过滤,去除其中的非凝性气体、油、水、酸和其他杂质, 使其能够重新利用的过程。 3.4 制冷剂加注 refrigerant recharge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剂加注到制冷装置中的过程。 3.5 清洗 clean 用专用设备和指定方法对制冷装置内部进行清洁的过程。 3.6 非凝性气体 non-condensable gas 在工作条件下,制冷装置中不能凝结为液相的气体,如空气、冷冻机油蒸气等。 4作业基本条件 4.1 设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1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具备以下设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a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质量合格评定,称重装置应 在检定有效期内; b 制冷剂鉴别设备,应具备检测制冷剂类型、纯度、非凝性气体以及其他杂质的功能; c 制冷剂检漏设备,应与制冷剂的类型以及所采用的检漏方法相适应; d 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或水银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e 普通干湿球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f 制冷剂,应经过鉴别确认,符合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 g 冷冻机油,应符合制冷装置的规定 HFC134a 系统聚烃基乙二醇 PAG、 聚脂类油 POE、 多羟基化合物ND11, 用 于混合动力电驱动压缩机; CFC12 系统矿物基类; h 检漏指示剂,干燥的氦气或氮气、荧光剂等; i 工具,汽车空调系统维修专用工具、加压设备。 4.2人员条件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由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的维修人员 进行操作。 4.3环境条件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a 作业场地应通风良好; b 作业场地禁止明火; c 作业时,维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避免接触或吸 入制冷剂和冷冻机油的蒸气及气雾。 5 工艺过程及工艺流程 5.1 工艺过程 5.1.1 制冷剂回收作业 制冷剂回收作业执行五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a 回收作业准备; b 制冷剂回收原则判定; c 制冷剂检测; d 制冷剂回收操作; e 完成回收作业。 5.1.2 制冷剂净化作业 制冷剂净化作业执行四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a 净化作业准备; b 纯度指标检测; c 制冷剂净化操作; 2 d 完成净化作业。 5.1.3 制冷剂加注作业 制冷剂加注作业执行八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a 加注作业准备; b 检漏; c 视情清洗; d 抽真空; e 补充冷冻机油; f 加注制冷剂; g 检验; h 完成加注作业。 5.2工艺流程 制冷剂回收作业、制冷剂净化作业和制冷剂加注作业应按图1所示的工艺流程进行。可根据作 业的需要,按作业项目独立操作或连续操作。 3 回收作业准备及开始 制 冷 剂 回 收 作 业 进行其他 不符合 维修操作 制冷剂回收原则判定 符合 未知制冷剂或 两种以上制冷剂 符合要求 制冷剂类型鉴别 制冷剂纯度检测 单一制冷剂 不符合要求 使用另外的回收 设备进行回收或 请专业机构进行 回收和处理 回 收 操 作 完成回收作业 净化作业准备及开始 制 冷 剂 净 化 作 业 符 合 要 求 纯度指标检测 不符合要求 净 化 操 作 完成净化作业 加注作业准备及开始 检 漏 视 情 清 洗 制 冷 剂 加 注 作 业 Z 抽 真 空 立 补充冷冻机油 加注制冷剂 Z 检 验 完成加注作业 图 1 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作业工艺流程 4 6.工艺要求 6.1 制冷剂回收作业 6.1.1回收原则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凡涉及制冷剂循环系统的作业,在维修前,均应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进 行回收。 6.1.2制冷剂检测 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与制冷装置连接前,应进行制冷剂类型的鉴别和纯度的检测。 6.1.2.1类型鉴别 制冷剂类型的鉴别可采用以下方法 a 查阅车辆使用手册,确认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 HFC-134a 或 CFC-12; b 检查汽车发动机舱内的空调系统标识、标牌或标签,查看压缩机、膨胀阀等部件上的标牌 或标识,确认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 HFC-134a 或 CFC-12; c 按 a 或 b 做初步判别后,还应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检测制冷装置中制冷剂的类型,确认 是否与其规定的制冷剂类型一致。 6.1.2.2纯度检测 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纯度进行检测。 6.1.2.3检测结果 根据制冷剂的检测结果确定作业方式 a 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 或 CFC-12, 且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相符, 应进行回收。纯度低于96时,应按6.2的要求进行净化; b 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 或 CFC-12,但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不符, 应进行回收。纯度低于96时,应按6.2的要求进行净化; c 制冷装置中存在“未知制冷剂”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冷剂,表明制冷装置中是多种制冷剂的 混合物,这种情况下,不应使用作业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操作,应采用另外的制 冷剂回收设备进行回收或请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理。 6.1.3回收操作 6.1.3.1 启动制冷装置运行3~5min。 6.1.3.2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回收,按设备使用手册进行管路连接及操作。回收前, 应将软管中的空气排尽。 6.1.3.3 按设备的操作提示结束回收操作。 6.1.4操作要点 6.1.4.1 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适用介质应与所回收的制冷剂类型一致。 6.1.4.2 不应采用单系统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冷剂进行回收。 6.1.4.3 按制冷剂的类型分类回收,不应将HFC-134a 与 CFC-12混装在一个贮罐中。 6.1.4.4 回收时,贮罐内的制冷剂质量应不超过罐体标称装灌质量的80。 6.1.4.5 不应自行维修制冷剂贮罐阀门和贮罐。 6.1.4.6 因被污染或其他原因不能确定其成分而不能净化利用的制冷剂,应用带有文字标识的贮罐 贮存,不应排放到大气中。 5 6.2制冷剂净化作业 6.2.1纯度指标检测 根据6.1.2.3制冷剂检测结果制冷剂纯度低于96时,在完成回收操作后,应再次采用制冷 剂鉴别设备检测已回收到贮罐中的制冷剂纯度,当纯度仍低于96时,应按6.2.2的要求进行净化 操作;当纯度不低于96时,可不执行净化操作过程。 6.2.2净化操作 6.2.2.1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的净化,具体操作参见设备使用手册。 6.2.2.2 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操作同步进行。 6.2.2.3 当制冷剂纯度不低于96时,可结束净化过程。 6.2.2.4 完成制冷剂净化操作后,应将分离出来的冷冻机油排入排油壶中,并进行计量。工作在自 动模式下的设备,将自动完成排冷冻机油过程,半自动或手动型设备需要人工干预操作。 6.2.3操作要点 6.2.3.1 如制冷剂的回收与净化是连续的操作,在回收操作完成后,应尽快进行纯度指标检测,以 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6.2.3.2 制冷剂的净化是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循环过滤,去除其中的非凝性气体、油、水、酸和其 他杂质,使其能够重新利用的过程,净化操作过程应最大程度地排除上述物质。 6.2.3.3 制冷剂的净化在回收过程中已完成一次净化循环,为提高净化效果,在制冷剂回收过程全 部结束后,如纯度仍低于96时,应再次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净化循环,并符合纯度要求。 6.2.3.4 制冷剂净化过程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回收的制冷剂中水分等杂质的含量及净化装置的 吸收干燥能力,应按设备养护要求,定期更换干燥过滤器等相关部件。 6.2.3.5 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处理被分离的废冷冻机油。 6.3制冷剂加注作业 6.3.1 检漏 6.3.1.1检漏操作 6.3.1.1.1真空检漏 启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真空泵,抽真空至系统真空度低于-90kPa。关闭歧管表阀门,停止 抽真空,并保持真空度至少15min, 检查压力表示值变化 a 如压力未回升,继续按6.3.1.1.2的要求进行微小泄漏量的检查; b 如压力回升,则继续抽真空,如累计抽真空时间超过30min, 压力仍回升,则可以判定制冷 装置有泄漏,应检修制冷装置,并重复进行6.3.1.1.1的操作。 6.3.1.1.2微小泄漏量检漏 选择以下适宜的方法进行微小泄漏量的检漏 a 电子检漏制冷装置中充入0.5~1.5MPa 的氦气或0.35~0.5MPa 的制冷剂以检 漏设备要求的介质压力为准,采用相应的制冷剂检漏设备进行检漏,应反复检查2~3 次; b 加压检漏用加压设备在制冷装置中充入1.5MPa的氮气,保持压力1h, 如压力表示值下降, 则制冷装置存在泄漏,应在各接头处和可疑位置涂抹肥皂水作进一步检查; c 荧光检漏制冷装置中充入含有荧光剂的制冷剂,运行10~15min 后,用紫外线灯照射各 6 接头处和可疑位置,如有黄绿色或蓝色荧光,证明该处存在泄漏。 6.3.1.2补漏 通过检漏操作确定泄漏点后,应进行补漏,并按6.3.1.1.2的要求重复进行微小泄漏量检漏, 直到确认制冷装置无泄漏。 6.3.1.3操作要点 6.3.1.3.1 检漏前,应清洗检测部位的污物和结霜,防止阻塞制冷剂检漏设备探头。 6.3.1.3.2 检漏时,应重点检查以下部位 a 制冷装置的主要连接部位,如管接头及喇叭口、连接件、三通阀、压缩机轴封、软管表面、 维修阀及充注口等; b 拆装或维修过的部件的连接部位; c 压缩机的轴封、密封件和维修阀; d 冷凝器和蒸发器被划伤的部位; e 软管易摩擦的部位; f 有油迹处。 6.3.1.3.3 使用制冷剂检漏设备进行检漏时,其探头不应直接接触元器件或接头,并置于检测部位 的下部。 6.3.1.3.4 应定期检查检漏设备的灵敏性。 6.3.1.3.5 不宜使用卤素检漏设备进行检漏。 6.3.2视情清洗 6.3.2.1 清洗条件 符合6.1.2.2 b 、c 情形的,在加注制冷剂前,应对制冷装置内部进行清洗。 6.3.2.2清洗操作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或其他适宜的设备进行制冷装置内部清洗。 6.3.2.3操作要点 6.3.2.3.1 应使用清洁、环保的清洗剂。 6.3.2.3.2 不应使用CFC-12 、HFC-134a 等制冷剂对制冷装置进行开放性清洗。 6.3.3抽真空 6.3.3.1抽真空操作 6.3.3.1. 1 抽真空前,检查压力表示值,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应低于70kPa, 如超过该压力,应重新 进行回收操作,直到压力达到要求。 6.3.3.1.2 抽真空至系统真空度低于-90kPa。 6.3.3.1. 3 在达到要求的真空度时,应继续抽真空操作,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5min, 以充分排除制 冷装置中的水分。大型车辆及空调管路较长的车辆,抽真空时间可适当延长。 6.3.3.2操作要点 6.3.3.2.1 不应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压缩机进行抽真空作业。 6.3.3.2.2 当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工作在全自动模式时,应根据湿度等具体情况和需要,预设抽真 空的持续时间并符合6.3.3.1.3的要求。 6.3.4补充冷冻机油 7 6.3.4.1 补油操作 6.3.4.1. 1 在加注制冷剂前,应补充冷冻机油,,建议的补充量为制冷剂净化时的排出量20ml。 6.3.4.1.2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冷冻机油的补充,具体操作参见设备使用手册。 6.3.4.2操作要点 6.3.4.2.1 冷冻机油的种类应符合制冷装置的规定,见4.1g。 6.3.4.2.2不应过量补充冷冻机油。 6.3.4.2.3 补充冷冻机油时,制冷装置应处于真空状态。当制冷装置中存有高压时,不应打开注油 阀。 6.3.5加注制冷剂 6.3.5.1 加注操作 6.3.5.1.1 查阅车辆使用手册,确认制冷装置的制冷剂的类型及加注量。 6.3.5.1.2检查制冷剂贮罐中的制冷剂质量,不足3kg 时,应予以补充。 6.3.5.1.3按设备使用手册进行管路连接及操作。 6.3.5.1.4按设备提示结束加注作业。 6.3.5.2操作要点 6.3.5.2. 1 加注时,应确保贮罐中的制冷剂不少于3kg, 以保持足够的充注压力。 6.3.5.2.2应按制冷装置要求的加注量定量加注。 6.3.5.2.3 制冷剂的加注是在制冷剂贮罐与制冷装置间的压差下进行。高压端加注时,应关闭发动 机压缩机停止运转,防止制冷剂贮罐压力过高;不建议采用低压端加注,以避免产生“液击” 现象,损坏压缩机。 6.3.5.2.4 完成制冷剂加注,断开设备与制冷装置的连接后,用检漏设备检测加注阀处有无泄漏。 6.3.6检验 6.3.6.1 完成制冷剂加注作业后,应进行检验。 6.3.6.2 在制冷装置工作状态下,用检漏设备检测加注阀处有无泄漏。 6.3.6.3 制冷装置高、低压侧压力及空调出风口温度检测应根据汽车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可参照 以下方法 a 车辆停放在阴凉处,将干湿球温度计放置在空调进风口位置; b 打开车窗、车门; c 打开发动机盖; d 打开所有空调出风口,调节到全开; e 设置空调控制器 外循环位置; 强冷; A/C开; 风机转速最高 HI; 若是自动空调应设为手动并将温度设定为最低值。 f 将温度计探头放置在空调出风口内50mm 处; g 启动发动机,将发动机转速控制在1500~2000r/min, 使压力表指针稳定; 8 h 待温度计显示数值趋于稳定后,读取压力表和温度计的显示值,将所测得的高、低侧压力、 相对湿度、空调进风温度、出风温度与汽车制造商提供的空调性能参数或图表上的参数比 较图2、图3,如压力表、温度计显示的高、低侧压力和空调出风温度不在规定的范围内, 应对制冷装置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检修。 吸 气 压 力 h a g / c m 2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29 31 33 35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80 相对湿度30 3.4 3.2 3.0 2.8 2.6 2.4 2.2 2.0 1.8 1.6 1.4 1.2 1.0 0.8 0.6 0.4 0.2 0.0 图 2 吸气压力与环境温度 面板空气出风口温度oc 35 环境温度℃ 图 3 空调出风温度与环境温度 7 制冷剂的贮存 7.1.制冷剂贮罐应竖直向上放置,不应倾斜或倒置。 7.2 制冷剂贮罐应分类分区贮存,标识明显清晰,存放场地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7.3 制冷剂贮罐的存放温度不应超过50℃。 9 8 制冷剂的处理 汽车维修企业对不能进行净化再利用的废制冷剂应妥善回收存放,并集中由专门机构进行无害 化处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