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944-2012 中空玻璃.doc
ICS 81.040 Q3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19442012 代 替GB/T 119442002 中 空 玻 璃 Insulating glass unit 2012-12-31发布 2013-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1194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GB/T 11944200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为 删除了中空玻璃规格的规定见2002年版4; 增加了对叠差的要求见6.1.4; 将胶层厚度改为胶层宽度,并修改了要求见6.1.5,2002年版5.2.4; 修改了中空玻璃外观要求见6.2,2002年版5.3; 删除了密封性能要求见2002年版5.4; 删除了气候循环耐久性见2002年版5.7; 删除了高温高湿耐久性要求见2002年版5.8; 增加了水气密封耐久性要求见6.5; 增加了充气中空玻璃初始气体含量的要求见6.6; 增加了充气中空玻璃气体密封耐久性的要求见6.7; 增加了U 值的要求见6.8; 修改了露点的试验方法见7.3,2002年版的6.4; 增加了对中空玻璃失效原因及使用寿命的说明见附录A; 增加了边部密封粘结性能的测试方法见附录B; 增加了边部密封材料水气渗透率测试方法见附录C; 增加了干燥剂水分含量测定方法见附录D; 增加了中空玻璃光学现象及目视质量的说明见附录E;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 EN 12792002建筑用中空玻璃编制,与该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 等 效 。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 验认证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南 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信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 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富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赛利分子筛有限公司、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创奇公司、东营胜明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嵇书伟,刘志付、李勇、王立祥、董风龙、李晓杰、石新勇、王铁华、王文开、刘明、 孙大海、许武毅、李步春、李新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70201986; GB 119441989; GB/T 119442002。 I GB/T 119442012 中 空 玻 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及建筑以外的冷藏、装饰和交通用中空玻璃,其他用途的中空玻璃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2476 中空玻璃稳态U 值传热系数的计算及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空玻璃 insulating glass unit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接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玻璃 制品。 注制作中空玻璃的各种材料的质量与中空玻璃使用寿命密切相关,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材料生产的中空玻璃,其 使用寿命一般不少于15年,参见附录A, 4 分类 4.1 按形状分类 平 面 中 空玻 璃 ; 曲面中空玻璃。 4.2 按中空腔内气体分类 普通中空玻璃中空腔内为空气的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中空腔内充人氩气、氪气等气体的中空玻璃。 5 材料 5.1 玻璃 可采用平板玻璃、镀膜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防火玻璃、半钢化玻璃和压花玻璃等。所用玻璃 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1 GB/T 119442012 5.2 边部密封材料 中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应能够满足中空玻璃的水气和气体密封性能并能保 持中空玻璃的结构稳定。密封胶的粘结性能、边部密封材料水气渗透率参见附录B、附 录C. 5.3 间隔材料 间隔材料可为铝间隔条、不锈钢间隔条、复合材料间隔条、复合胶条等,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 件的要求。 5.4 干燥剂 干燥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要求 中空玻璃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中空玻璃性能要求 要 求 运验方法 普通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 尺寸偏差 6.1 6.1 7.1 外观质量 6.2 6.2 7.2 露点 6.3 6.3 7.B 耐紫外线轻照性能 6.4 6.4 7.4 水气密封耐久性能 6.5 6.5 7.5 初始气体含量 一 6.6 7.6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一 6.7 7.7 U值 68 6.8 7.8 6.1 尺寸偏差 6.1.1 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 表 2 长宽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长宽度L 允 许 偏 差 L99 . 998,HO510⁻V/V 和 精度为110⁴ g 的电子天平。 D.2.3 试验程序 D.2.3.1 初始和最终水分含量测定 D.2.3.1.1 将卡尔费休干燥炉与容积法微量水分测试仪连接,连接长度不大于200 mm, 检查有无漏气。 D.2.3.1.2 取0.01 mL 蒸馏水,对卡尔费休试剂进行标定,并记录标定结果。 D.2.3.1.3 准备一张折角的网架,如图D.1 所示,称量其质量,记为me。 a 约为3 mm 图 D.1 试样放置网架 D.2.3.1.4 打开中空玻璃,按图D.2 所示,从边部的中心取面向中空玻璃腔内部大约0.5 g 含有干燥 剂的密封胶。 19 GB/T 119442012 说 明 1含有干燥剂的密封材料; 2面向中空玻璃腔的密封材料; 3将密封胶从中部分开。 图 D.2 干燥剂与有机密封材料混合时的取样方法示意图 D.2.3.1.5 对于带有防水气渗透材料的取样,应先将有机材料与水分渗透阻隔材料分开。取样方法 同D.2.3.1.2。 D.2.3.1.6 将取好的试样放到网架上,如图D.3 所示,称量总质量。当进行初始水分测量时,把这一 质量记为 m, 当进行最终水分测量时,把这一质量记为m 。 取样过程应在15 min 内完成。 D.2.3.1.7 说 明 1取好的试样。 图 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