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8478-2008 铝合金门窗.doc
ICS 91.060.50 P 3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84782008 代 替 GB/T 84782003,GB/T 84792003 铝 合 金 门 窗 Aluminium windows and doors 2008-08-07发布 2 0 0 9 - 0 4 - 0 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 T 84782008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分类、命名和标记 3 5 要求 5 6 试验方法 10 7 检验规则 11 8 产品标志、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12 9 包装、运输、贮存 1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标准 14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铝合金门窗型式检验典型试件立面形式及规格 17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铝合金门窗产品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9 参考文献 20 I GB/T 84782008 前 言 本标准主要参考 JIS A 47022000门、JIS A 47062000窗,还参考了 EN 14351-12006 门窗 产品标准 性能特征 第 1 部 分 无防火和/或防漏烟特征的窗和外人行门、ANSI/AAMA/ NWWDA 101/I.S.2-97铝合金、聚氯乙烯PVC 塑料和木窗及玻璃门的推荐性规范。 本标准代替GB/T 84782003铝合金门和GB/T 84792003铝合金窗。 本标准与GB/T 84782003 、GB/T 847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上述两项标准合为一项标准,名称为铝合金门窗;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本标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遮阳性能、主要受力杆件、主型材等术语和定义; 原标准第4章标题由“分类、规格、代号”改为本标准的“分类、命名和标记”,其中增加了按“用 途”划分为外墙、内墙用的分类;按“性能区分”的分类名称改为“类型”,其中增加了“遮阳型”门 窗;按“开启形式区分”的分类名称改为“品种”,其中增加了“折叠平开、平开推拉、提升推拉、折 叠推拉、推拉下悬、提拉”等新的门窗开启形式;增加了产品系列;将按洞口尺寸的“规格型号” 改为按门窗宽、高构造尺寸表示的“规格”,增加了产品的“命名”,修改了标记方法; 将原标准第5章“材料”的内容调整为本标准第5章“要求”中的第5.1条材料,其中增加了第 5.1.7条“铝门窗组装机械联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应使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 受力联接用紧固件”的要求; 原标准第6.1条外观改为本标准第5.2条外观,其中增加了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及玻璃表面 的外观要求; 原标准第6.2条尺寸偏差改为本标准第5.3尺寸,其中增加了单樘门窗和组合门窗的尺寸规 格要求; 原标准第6.2条尺寸偏差中表4尺寸允许偏差内容调整到本标准表7门窗及装配尺寸偏差 中,其中门窗宽、高及其对边尺寸之差的尺寸范围由“≤2000和2000”两档范围,改为 “3.0 3.0≥q₁ 2.5 2.5≥q₁ 2.0 2.0≥q, 1.5 1.5≥Q1 1.0 1.0≥Q1 0.5 q₁≤0.5 单位面积 分级指标值q₂ m/m h 12≥q₂ 10.5 10.5≥Q₂ 9.0 9.0≥q₂ 7.5 7.5≥q₂ 6.0 6.0≥Q₂ 4.5 4.5≥Q₂ 3.0 3.0≥9₂ 1.5 q₂≤1.5 5.6.3.2 性能要求 门窗试件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 Pa 时的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₁ 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 q₂ 不应超过表11中各分级相应的指标值。 5.6.4 空气声隔声性能 5.6.4.1 性能指标 外门、外窗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Cπ” 作为分级指标;内门、内窗以“计 权隔声量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C” 作为分级指标。 5.6.4.2 性能分级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单位为分贝 分级 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 内门、内窗的分级指标值 1 20≤RwC.K≥3.5 3.5K≥3.0 3.0K≥2.5 分 级 6 7 8 9 10 分级指标值 2.5K≥2.0 2.0K≥1.6 1.6K≥1.3 1.3K≥1.1 K0.7|0. 7≥SC0.6 0. 6≥SC0.5|0. 5≥SC0.4 0 .4≥SC0.3 0 .3≥SC0.2 SC≤0.2 5.6.7 采光性能外窗 5.6.7.1 性能分级 外窗采光性能以透光折减系数 T, 表示,其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 外窗采光性能分级 分级 1 2 3 4 5 分级指标值T. 0.20≤T₁0.30 0.30≤T,0.40 0.40≤T₂0.50 0.50≤T,0.60 T,≥0.60 注T,值大于0.60时应给出具体值。 5.6.7.2性能要求 有天然采光要求的外窗,其透光折减系数 T, 不应小于0.45。同时有遮阳性能要求的外窗,应综合 考虑遮阳系数的要求确定。 5.6.8 启闭力 5.6.8.1 门、窗应在不超过50 N 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5.6.8.2 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窗和无提升力平衡 装置的提拉窗等门窗,其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6.9 反复启闭性能 5.6.9.1 性能指标 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 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6.9.2 性能要求 门、窗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后,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5.6.10 耐撞击性能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 30 kg砂袋170 mm 高度落下,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把拉手处1次,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异 9 GB/T 84782008 常,使用无障碍,除钢化玻璃外,不允许有玻璃脱落现象。 5.6.11 抗垂直荷载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 N 垂直静载15 min,卸载3 min 后残余下垂量小于3 mm, 启闭无异常, 使用无障碍。 5.6.12 抗静扭曲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N 水平方向静荷载5 min,卸载3 min 后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异常, 使用无障碍。 6 试验方法 6.1 材料 6.1.1 材料及附件的质量验证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及附件进厂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随行技术文件,验证其所标示 的性能和质量指标值与本标准附录A 所示相应标准或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6.1.2 铝合金型材 6.1.2.1 基材壁厚及尺寸偏差 基材壁厚采用分辨率为0.5 μm 的膜厚检测仪和精度为0.02 mm 的游标卡尺在型材的不同部位分 别测量表面处理层膜厚和型材壁厚总厚度,测点不应少于3点。基材的实测壁厚为型材壁厚与膜厚 之差并经计算求得,精确到0.01mm, 取平均值。 型材尺寸偏差检验按GB/T 5237.1的规定执行。 6.1.2.2 表面处理层厚度 采用分辨率为0.5μm 的膜厚检测仪在型材的不同部位测量,测点不应少于3点,取平均值。 6.1.3 钢材 钢材表面热浸镀锌、锌电镀及防锈涂料处理层厚度检验按GB/T 4956的规定进行;钢铁黑色氧化 膜质量检验按 GB/T 15519 规定进行。 6.1.4 玻璃 玻璃的品种、厚度及质量按6.1.1的规定进行验证。 6.1.5 密封材料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相容性与粘结性试验按GB16776 的规定进行。 6.1.6 五金配件与紧固件 五金配件承载能力及反复启闭性能和紧固件的材质与力学性能,按6.1.1的规定进行验证。 6.2 外观 按 GB/T 14952.31994 第7章规定的观察条件,采用钢直尺及目视观察法检验。 6.3 尺寸 采用钢卷尺、钢直尺、游标卡尺、深度尺、塞尺检验。 6.4 装配质量 采用目视观察和手试方法检查。 6.5 构造 采用目视观察和手试方法检查。 6.6 性能 6.6.1 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 按 GB/T7106 的规定,以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的顺序进行试验。 6.6.2 空气声隔声性能 按 GB/T 8485的规定进行试验。 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