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26-2007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doc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26-2007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buildings 2007-06-22 发布 2007-12-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3 3 选 址 和 总 平 面 布 置 5 3.1 选址 5 3.2 总平面布置 5 4 车 站 广 场 7 5 站 房 设 计 9 5.1 一般规定 9 5.2 集散厅 9 5.3 候车区室 10 5.4 售票用房 12 5.5 行李、包裹用房 14 5.6 旅客服务设施 16 5.7 旅客用厕所、盥洗间 16 5.8 客运管理、生活和设备用房 17 5.9 国境口岸站房 18 6 站 场 客 运 建 筑 20 6.1 站台、雨篷 20 6.2 站场跨线设施 21 6.3 站台客运设施 23 6.4 检票口 23 7 消 防 与 疏 散 25 7.1 建筑防火 25 7.2 消防设施 25 1 8 建筑设备 27 8.1 给水、排水 27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27 8.3 电气、照明 29 8.4 旅客信息系统 30 附 录A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计算 32 本规范用词说明 33 附 条文说明 35 2 1 总 则 1.0.1 为统一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标准,使铁路旅客车站建筑 设计符合“功能性、系统性、先进性、文化性、经济性”的要求,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 1.0.3 旅客车站布局应符合城镇发展和铁路运输要求,并根据当 地经济、交通发展条件,合理确定建筑形式。 1.0.4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应积极采用安全、节能和符合环境 保护要求的先进技术。 1.0.5 客货共线和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分别根 据最高聚集人数和高峰小时发送量按表1.0.5-1和表1.0.5-2确 定 。 表1.0.5-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 建筑规模 最高聚集人数H人 特大型 H≥10000 大型 3000≤H10000 中型 600H3000 小型 H≤600 表1.0.5-2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 建筑规模 高峰小时发送量pH人 特大型 pH≥10000 大型 5000≤pH10000 中型 1000≤pH5000 小型 pH1000 1 1.0.6 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旅客 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 10083 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 1.0.7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1.0.8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乘降设施,并由车站广场、站 房、站场客运建筑三部分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 mixed traffic railway line sta- tion 设在客货共线运行的铁路沿线,主要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2.0.3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 passenger dedicated railway line station 设在客运专线铁路沿线,专门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2.0.4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 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 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 8~10min 出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5 高峰小时发送量 peak hour departing quantum 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 2.0.6 站房平台 plat for station building 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 进出口的平台。 2.0.7 旅客车站专用场地 special area for passenger station 自站房平台外缘至相邻城市道路内缘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 围内的区域,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人行通道、车行道和停车场。 2.0.8 集散厅 concourse 用于旅客站房内疏导旅客,并设有安检、问询等服务设施的大 厅 。 3 2.0.9 线下式站房 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 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高程高于车站广场地面高程,站房首层 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的站房。 2.0.10 高架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 位于车站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旅客使 用的建筑物。 2.0.11 设计行包库存件数 designed capacity of luggage office 设计年度内最高月的日平均行包库存件数。 2.0.12 站场客运建筑 buildings for passenger traffic in sta- tion yard 在站场范围内,为客运服务的站台、雨篷、地道、天桥等建筑 物,以及检票口、站台售货亭、站名牌等设施的统称。 2.0.13 旅客信息系统 passenger ination system 向旅客通告事项、提供各类视听信息、组织客运作业、疏导客 流、保证站车及旅客安全、有效地进行客运管理与服务的设施。 2.0.14 揭示牌 bulletin board 向旅客通告事项,提供运营、管理、安全、服务等视觉信息的告 示牌。 4 3 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3.1 ‘选 址 3.1.1 铁路旅客车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客车站应设于方便旅客集散、换乘并符合城镇发展的区 域 。 2 有利于铁路和城镇多种交通形式的发展。 3 少占或不占耕地,减少拆迁及填挖方工程量。 4 符合国家安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关规定。 3.1.2 铁路旅客车站选址不应选择在地形低洼、易淹没以及不良 地址地段。 3.2 总平面布置 3.2.1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包括车站广场、站房和站场 客运设施,并应统一规划,整体设计。 3.2.2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城镇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枢 纽、机场、码头等道路的发展,合理布局。 2 建筑功能多元化、用地集约化,并留有发展余地。 3 使用功能分区明确,各种流线简捷、顺畅。 4 车站广场交通组织方案遵循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交通站 点布局合理。 5 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应设置经广场与城市交通直接相连 的环形车道。 6 当站区有地下铁道车站或地下商业设施时,宜设置与旅客 车站相连接的通道。 5 3.2.3 铁路旅客车站的流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客、车辆、行李、包裹和邮件的流线应短捷,避免交叉。 2 进、出站旅客流线应在平面或空间上分开。 3 减少旅客进出站和换乘的步行距离。 3.2.4 特大型站站房宜采用多方向进、出站的布局。 3.2.5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站。站内废 水、废气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2.6 车站的各种室外地下管线应进行总体综合布置,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 的有关规 定。 6 4 车 站 广 场 4.0.1 车站广场宜由站房平台、旅客车站专用场地、公交站点及 绿化与景观用地四部分组成。 4.0.2 车站广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站广场应与站房、站场布置密切结合,并符合城镇规划 要 求 。 2 车站广场内的旅客、车辆、行李和包裹流线应短捷,避免交 叉 。 3 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应与城市道路互相衔接。 4 除绿化用地外,车站广场应采用刚性地面,并符合排水要 求。 5 特大型和大型旅客车站宜采用立体车站广场。 6 受季节性或节假日影响客流大的车站,其车站广场应有设 置临时候车设施的条件。 4.0.3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面积应按最高聚集 人数确定,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面积应按高峰小 时发送量确定,其最小面积指标均不宜小于4.8m/ 人。 4.0.4 站房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长度不应小于站房主体建筑的总长度。 2 平台宽度,特大型站不宜小于30m, 大型站不宜小于20m, 中型站不宜小于10m, 小型站不宜小于6m。 3 立体车站广场的平台应分层设置,每层平台的宽度不宜小 于 8m。 4.0.5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通道应与公交含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相通。 7 2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地面应高出车行道,并且不应 小于0. 12m。 4.0.6 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和中型旅客车站的行李和包 裹托取厅附近应设停放车辆的场地。 4,0.7 车站广场绿化率不宜小于10,绿化与景观设计应按功 能和环境要求布置。 4.0.8 出境入境的旅客车站应设置升挂国旗的旗杆。 4.0.9 当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旅客车站衔接时,人员进出站流线 应顺畅衔接。 4.0.10 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站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站点应设于安全部位,并应方便旅客 乘降及换乘。 2 公交站点应设停车场地,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公共交通 规划的要求;当无规划要求时,公交停车场最小面积宜根据最高聚 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且不宜小于1.0m/ 人 。 3 当铁路旅客车站站房的进站和出站集散厅与城市轨道交 通站厅连接,且不在同一平面时,应设垂直交通设施。 4.0.11 广场内的各种揭示牌和引导系统应醒目,其结构、构造应 设置安全。 4.0.12 车站广场应设置厕所,最小使用面积可根据最高聚集人 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按每千人不宜小于25m 或4个厕位确定。 当车站广场面积较大时宜分散布置。 8 5 站 房 设 计 5.1 一 般 规 定 5.1.1 站房内应按功能划分为公共区、设备区和办公区,各区应 划分合理,功能明确,便于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区应设置为开敞、明亮的大空间,旅客服务设施齐备, 旅客流线清晰、组织有序。 2 设备区应远离公共区设置,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3 办公区宜集中设置于站房次要部位,并与公共区有良好的 联系条件,与运营有关的用房应靠近站台。 5.1.2 站房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防 火等规定的要求。 5.1.3 当站房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合建时,应整体规划,统一设计。 5.1.4 线侧式站房设置多层候车室时,应设置与站台相连的跨线 设 施 。 5.1.5 站房的进出站通道、换乘通道、楼梯、天桥和检票口应满足 旅客进出站高峰通过能力的需要,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5m/100 人 ; 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100 人。 5.1.6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有设置防爆及安全检测设备的位置。 5.1.7 旅客站房宜独立设置。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保证铁路 旅客车站功能的完整和安全。 5.1.8 站房内综合管线宜集中布置,并满足防火要求。 5.1.9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可不设行李、包裹用房。 5.2 集 散 厅 5.2.1 中型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宜设进站、出站集散厅。客货共线 9 铁路车站应按最高聚集人数确定其使用面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 应按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其使用面积,且均不宜小于0.2m/ 人 。 5.2.2 集散厅应有快速疏导客流的功能。 5.2.3 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内应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中型站 的站房宜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 5.2.4 进站集散厅内应设置问询、邮政、电信等服务设施。 5.2.5 大型及以上站的出站集散厅内应设置电信、厕所等服务设 施。 5.3 候 车 区室 5.3.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站房可根据车站规模设普通、软 席、军人团体、无障碍候车区及贵宾候车室。各类候车区室候 乘人数占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可按表5.3.1确定。 表5.3.1 各类候车区室人数比例} 建筑规模 候车区室 普通 软席 贵宾 军人团体 无障碍 特大型站 87.5 2.5 2.5 3.5 4.0 大型站 88.0 2.5 2.0 3.5 4.0 中型站 92.5 2.5 2.0 一 3.0 小型站 100.0 一 一 一 一 注1 有始发列车的车站,其软席和其他候车室的比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无障碍候车区室包含母婴候车区位,母婴候车区内宜设置母婴服务设 施 。 3 小型车站应在候车室内设置无障碍轮椅候车位。 5.3.2 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候车区总使用面积应根据高峰小时发 送量,按不应小于1.2m/ 人确定。各类候车区室的设置可按具 体情况确定。 5.3.3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候车区总使用面积应根据最高聚 集人数,按不应小于1.2m/ 人确定。小型站候车区的使用面积宜 10 增加15。 5.3.4 候车区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软席、军人团体和无障碍候车区宜布置在大空间 下,并可采用低矮轻质隔断划分各类候车区。 2 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的候车区室,其室内净高宜根据高 跨比确定,并不宜小于3.6m。 3 窗地比不应小于16,上下窗宜设开启扇,并应有开闭设 施。 4 候车室座椅的排列方向应有利于旅客通向进站检票口。 普通候车室的座椅间走道净宽度不得小于1.3m。 5 候车区室应设进站检票口。 6 候车区应设饮水处,并应与盥洗间和厕所分开设置。 5.3.5 无障碍候车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候车区可按本规范第5.3.1条确定其使用面积,并 不宜小于2m/人。 2 无障碍候车区的位置宜邻近站台,并宜单独设置检票口。 3 在有多层候车区的站房,无障碍候车区宜设在首层或站台 层,靠近检票口附近。 5.3.6 软席候车区可按本规范第5.3.1条确定其使用面积,并不 宜小于2m/ 人 。 5.3.7 军人团体候车区应与普通候车区合设,其使用面积可按 本规范第5.3.1条确定,并不宜小于1.2m/ 人。 5.3.8 贵宾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型及以上站宜设贵宾候车室。 2 特大型站宜设两个贵宾候车室,每个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50m; 大型站宜设一个贵宾候车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0m; 中型站可设一个贵宾候车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m。 3 贵宾候车室应设置单独出入口和直通车站广场的车行道。 4 贵宾候车室内应设厕所、盥洗间、服务员室和备品间。 11 5.4 售 票 用 房 5.4.1 售票用房的主要组成应符合表5.4.1的规定。 表5.4.1 售票用房主要组成 房间名称 旅客车站建筑规模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售票厅 应设 应设 应设 不设 售票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票据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宜设 办公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不设 进款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宜设 总账室 应设 应设 不设 不设 订、送票室 应设 宜设 不设 不设 微机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自动售票机 宜设 宜设 宜设 不设 注1 有始发车的车站应设订、送票室。 2 自动售票机宜设置在进站流线上, 5.4.2 售票处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 特大型、大型站的售票处除应设置在站房进站口附近外, 还应在进站通道上设置售票点或自动售票机。 2 中型、小型站的售票处宜设置在站房内候车区附近。 3 当车站为多层站房时,售票处宜分层设置。 5.4.3 站房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最高 聚集人数经计算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特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不宜少于55个; 2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25~50个; 3中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5~20个; 4小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2~4个。 12 2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应根据高峰 小时发送量经计算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特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不宜少于100个; 2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50~100个; 3中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15~50个; 4小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2~4个。 5.4.4 售票厅每个售票窗口的设置面积,特大型站不宜小于 24m/ 窗口、大型站不宜小于20m/ 窗口,中型站和小型站均不宜 小于16m/ 窗口。 5.4.5 售票厅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5.4.6 售票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售票窗口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 2 售票室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4m。 3 售票室与售票厅之间不应设门。 4 售票室内工作区地面宜高出售票厅地面0.3m。严寒和寒 冷地区宜采用保暖材质地面。 5 售票室内采光和通风应良好,并应设置防盗设施。 5.4.7 售票窗口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相邻售票窗口之间的中心距离宜为1.8m, 靠墙售票窗 口中心距墙边不宜小于1.2m。 2 售票窗台面至售票厅地面的高度宜为1.1m。 3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无障碍售票窗口,其设计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 10083 的有关规 定 。 5.4.8 自动售票机的最小使用面积可按4m/ 个确定。 5.4.9 票据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票据室使用面积,中型和小型站不宜小于15m, 特大型和 大型站不应小于30m。 2 票据室应有防潮、防鼠、防盗和报警措施。 13 5.5 行李、包裹用房 5.5.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宜设置行李托取处。特大型、大型 站的行李托运和提取应分开设置,行李托运处的位置应靠近售票 处,行李提取处宜设置在站房出站口附近。中型和小型站的行李 托、取处可合并设置。 5.5.2 特大型、大型站房的行李和包裹库房,宜与跨越股道的行 李、包裹地道相连。 5.5.3 包裹用房的主要组成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包裹用房主要组成 房间名称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N件 N≥2000 1000≤N2000 400≤N1000 N400 包裹库 应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包裹托取厅 应设 应设 应设 不设 办公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宜设 票据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不设 总检室 应设 不设 不设 不设 装卸工休患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不设 牵引车库 应设 应设 宜设 宜设 微机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拖车存放处 应设 宜设 宜设 不设 注1000件以下包裹库的微机室宜与办公室合并设置。 5.5.4 包裹库、行李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旅客车站的包裹库和行李库的位置应统一设置。 2 多层的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和线下式站房的包裹库应设 置垂直升降设施,升降机应能容纳一辆包裹拖车。 3 特大型站的包裹库各层之间应有供包裹车通行的坡道,其 净宽度不应小于3m 。当坡道无栏杆时,其净宽度不应小于4m, 坡 度不应大于112。 14 4 特大型站的行李提取厅宜设置行李传送带。 5.5.5 包裹库的使用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N0.35 5.5.5 式中 A 包裹库的使用面积m; N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件,可根据本规范附录A 计算; 0.35一每件包裹占用面积m/ 件。 当设计库存件数少于400件时,包裹库的使用面积应增加 10m。 5.5.6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2000件及以上的站房宜预留室外堆放 场地。 5.5.7 特大型、大型站宜设无主包裹存放间,其使用面积可按设 计包裹库存件数的1设置,并不宜小于20m。 5.5.8 办理运输鲜活货业务的站房,包裹库内宜设置专用存放 间,并应设清洗、排水设施。 5.5.9 包裹库内净高度不应小于3m。 5.5.10 有机械作业的包裹库,应满足机械作业的要求,其门的宽 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m。 5.5.11 包裹库宜设高窗,并应加设防护设施。 5.5.12 包裹托取厅使用面积及托取窗口数不应小于表5.5. 12 的规定。 表5.5.12 包裹托取厅使用面积及托取窗口数 名称 设计行包库存件数N件 N600 600≤N 1000 1000≤N 2000 2000≤N 4000 4000≤N 10000 N≥10000 托取窗口个 1 1 2 4 7 10 托取厅m 一 25 30 60 150 300 注表中所列数值为设计包裹库存件数下限的最小数值,当采用上限时,其数值应 适当提高。 5.5.13 包裹托取柜台面高度不宜大于0.6m, 柜台面宽度不宜小 15 于0.6m 。当包裹库与托取厅之间采用柜台分隔时,应留有不小于 1.5m 宽的通道。 5.6 旅客服务设施 5.6.1 站房内宜设置问询处,小件寄存处,邮政、电信、商业服务 设施,医务室,自助存包柜,自动取款机,时钟等,并应设置饮水设 施和导向标志。 5.6.2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设有人值守问询处。 5.6.3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设置小件寄存处,并宜设自助存 包柜。小件寄存处使用面积可根据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 量按0.05m/ 人确定。 小型站的小件寄存处可与问询处合并设置。 5.6.4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吸烟处。 5.6.5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旅客车站宜设旅客医务室。 5.6.6 旅客车站的广场、站房出人口、集散厅、候车区室、旅客 通道、站台等处均应设置导向标志。 5.6.7 旅客车站宜设置为旅客服务的小型商业设施。 5.7 旅客用厕所、盥洗间 5.7.1 旅客站房应设厕所和盥洗间。 5.7.2 旅客站房厕所和盥洗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位置明显,标志易于识别。 2 厕位数宜按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2个/100人 确定,男女人数比例应按11、厕位按11.5确定,且男、女厕所 大便器数量均不应少于2个,男厕应布置与大便器数量相同的小 便器。 3 厕位间应设隔板和挂钩。 4 男女厕所宜分设盥洗间,盥洗间应设面镜,水龙头应采用 卫生、节水型,数量宜按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1个/150 16 人设置,并不得少于2个。 5 候车室内最远地点距厕所距离不宜大于50m。 6 厕所应有采光和良好通风。 7 厕所或盥洗间应设污水池。 5.7.3 特大型、大型站的厕所应分散布置。 5.8 客运管理、生活和设备用房 5.8.1 客运管理用房应根据旅客车站建筑规模及使用需要集中 设置,其用房宜包括客运值班室、交接班室、服务员室、补票室、公 安值班室、广播室、上水工室、开水间、清扫工具间以及生产用车停 车场地等。 5.8.2 服务员室应设在候车区室或旅客站台附近,其使用面积 应根据最大班人数,按不宜小于2m/ 人确定,并不得小于8m。 5.8.3 检票员室应设在检票口附近,其使用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 数,按不宜小于2m/ 人确定,并不得小于8m。 5.8.4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在站房出口处宜设补票室,其使用 面积不宜小于10m, 并应有防盗设施。 5.8.5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设交接班室,其使用面积应根据 最大班人数,按1m/ 人确定,并不宜小于30m。 5.8.6 旅客车站应设广播室,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广 播 室应有符合运输组织工作要求的设施。 5.8.7 有客车给水设施的车站应设上水工室,其位置宜设在旅客 站台上,使用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数,按不宜小于3m/ 人确定,且 不得小于8m。 5.8.8 旅客车站均应有饮用水供应设施。 5.8.9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的集散厅;候车区室、售票厅附近 宜设清扫工具间。采用机械清扫时,应设置存放间。 5.8.10 站房内在旅客相对集中处,应设置公安值班室,其使用面 积不宜小于25m。 17 5.8.11 旅客车站可根据需要设置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暖通 等设备的技术作业用房。各类技术作业房屋应集中设置。 5.8.12 客运办公用房应根据车站规模确定,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3m/ 人。办公用房宜采用大开间、集中办公的模式。 5.8.13 旅客车站宜设间休室、更衣室和职工厕所等职工生活用 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客运服务人员,售票与行李、包裹工作人员间休室的使用 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2/3且不宜小于2m/ 人确定,并不得小于 8m。 2 客运服务人员,售票与行李、包裹工作人员更衣室的使用 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数,按不宜小于1m/ 人确定。 3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在售票、行李、包裹及职工工作场 地附近设置厕所和盥洗间。 4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宜设置职工活动室、浴室、就餐间和 会议室等生活用房。 5.9 国境口岸站房 5.9.1 国境口岸站房应设客运和联检设施。 5.9.2 国境口岸站房应设置标志牌、揭示牌、导向牌,其标志内 容及有关文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9.3 国境口岸站房的客运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客运设施应设出入境和境内两套设施。 2 出入境候车室宜按中型和小型分室设置。 3 出入境候车室及行李、包裹托运处应布置于联检后的监护 区内。 4 站房、站台和旅客通道等应设置出人境旅客与境内旅客分 开或隔离的设施。 5.9.4 国境口岸站房的联检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检设施应包括车站边防检查站、海关办事处、出人境检 18 验检疫机构、国家安全检查站和口岸联检办公业务用房及查验设 施。 2 出入境旅客的联检可按卫生检疫、边防检查、海关检查、动 植物检疫的流程布置。 3 联检设施宜分为相互分离、完全封闭的出境和人境两套设 施。 5.9.5 出入境旅客服务设施可设免税商店、货币兑换处、邮政、电 信及世界时钟等,并宜设旅游咨询、接待服务和小型餐饮等设施。 19 6 站场客运建筑 6.1 站台、雨篷 6.1.1 客货共线铁路车站站台的长度、宽度、高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 的有关规定。客运 专线铁路车站站台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及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 6.1.2 铁路站房或建筑物最外凸出部分外缘至基本站台边缘的 距离,特大型站宜为20~25m; 大型站宜为15~20m;中型站宜为 8~12m; 小型站宜为8m, 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6m。 6.1.3 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出入口、房屋等建筑物时, 其边缘至站台边缘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和大型站不应小于3m。 2 中型和小型站不应小于2.5m。 3 改建车站受条件限制时,天桥或地道出入口其中一侧的距 离不得小于2m。 4 当路段设计速度在120km/h 及以上时,靠近有正线一侧 的站台应按本条1~3款的数值加宽0.5m。 6.1.4 旅客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应采用刚性防滑地面,并满足行李、包裹车荷载的要 求,通行消防车的站台还应满足消防车荷载的要求。 2 站台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3 旅客列车停靠的站台应在全长范围内,距站台边缘1m 处 的站台面上设置宽度为0.06m 的黄色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可 与提示盲道结合设计。当有速度超过120 km/h 的列车临近站台 通过时,安全警戒线和防护设施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0 6.1.5 当中间站台上需要设置房屋时,宜集中设置。 6.1.6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 篷。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 度的站台雨篷。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中型及以下车站宜设置 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或在站台局部设置雨篷,其长度可为 200~300m。 6.1.7 旅客站台雨篷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篷各部分构件与轨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 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2的有关规定。 2 中间站台雨篷的宽度不应小于站台宽度。 3 通行消防车的站台,雨篷悬挂物下缘至站台面的高度不应 小于4m。 4 基本站台上的旅客进站口、出站口应设置雨篷并应与基本 站台雨篷相连。 5 地道出入口处无站台雨篷时应单独设置雨篷,并宜为封闭 式雨篷,其覆盖范围应大于地道出入口,且不应小于4m。 6 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宜设置无站台柱雨篷。 7 采用无站台柱雨篷时,铁路正线两侧不得设置雨篷立柱, 在两条客车到发线之间的雨篷柱,其柱边最突出部分距线路中心 的间距,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 无站台柱雨篷除应满足采光、排气和排水等要求外,还应 考虑吸音和隔音效果。 6.1.8 设无站台柱雨篷的车站,站台上不宜设置厕所。 6.2 站场跨线设施 6.2.1 旅客车站的地道、天桥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客用地道或天桥,特大型站不应少于3处,大型站不应 少于2处,中型和小型站不应少于1处。当设有高架候车室时,出 站地道或天桥不应少于1处。 21 2 特大型站可设2处行李或包裹地道,1处地上或地下联络 通道;大型站可设1处行李或包裹地道。 6.2.2 旅客用地道、天桥的宽度和高度应通过计算确定,最小净 宽度和最小净高度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地道、天桥的最小净宽度和最小净高度m 项 目 旅客用地道、天桥 行李、包裹地道 特大型、大型站 中型、小型站 最小净宽度 8.0 6.0 5.2 最小净高度 2.53.0 3.0 注表中括号内的数值为封闭式天桥的尺寸. 6.2.3 设置在站台上通向地道、天桥的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旅客用地道、天桥宜设双向出入口,其宽度特大型站不应 小于4m, 大型站不应小于3.5m, 中型、小型站不应小于2.5m 。当 为单向出人口时,其宽度不应小于3m。 2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自动扶梯,中型站宜设自动扶梯。 3 旅客用地道设双向出入口时,宜设阶梯和坡道各1处。 4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行李、包裹地道通向各站台时,应 设单向出入口,其宽度不宜小于4.5m。 当受条件限制且出人口处 有交通指示时,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6.2.4 地道、天桥的阶梯或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客用地道、天桥的阶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4m, 踏步 宽度不宜小于0.32m, 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大于18级,直跑阶梯 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5m,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2 旅客用地道、天桥采用坡道时应有防滑措施,坡度不宜大 于18。 3 行李、包裹地道出入口坡道的坡度不宜大于112,起坡 22 点距主通道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6.2.5 地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道出人口的地面应高出站台面0.1m, 并采用缓坡与站 台面相接。 2 地道应设置防水及排水设施。 3 出站地道的出口宜直对站房的出站口。 6.2.6 旅客用天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桥应设有顶棚,严寒及寒冷地区应采用封闭式,非寒冷 地区天桥两侧宜设置安全、通透的金属栏杆或玻璃隔断。 2 天桥栏杆或隔断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4m。 6.3 站台客运设施 6.3.1 特大型、大型站可设站台售货亭,其位置宜设在站台中心 两侧各90~100m 处。客运专线的站台宜设旅客候车座椅。 6.3.2 站名牌、导向牌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雨篷的站台每侧应设置不少于2个悬挂式站名牌,并可 垂直于线路方向布置。 2 无雨篷的站台应设置不少于2块立柱式站名牌,并应平行 于线路方向布置。 3 采用悬挂式站名牌的车站可根据需要,结合站台建筑设 施,在站台上合理设置平行于线路的低位站名牌。 4 站名牌、站台号牌应醒目、坚固。 5 旅客站台上均应设车次、走向等导向牌,导向牌应设于地 道、天桥出入口和旅客进出站主要通道处。 6.4 检 票 口 6.4.1 进站检票口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进站检票口的设置数量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