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75-2010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docx
统一书号1580177 422 定 价12.00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575-2010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1kV and blow wiring work 2010-05-31 发布 2010-12-01 实施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1kV and blow wiring work GB 50575-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 行 日 期 2 0 1 0 年 1 2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0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kV 及 以 下 配 线 工 程 施 工 与 验 收 规 范 GB 5057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 座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8501168毫米1/32 1.75印张41千字 2010年8月第1版 2010年8月第1次印刷 印数110100册 统一书号1580177 422 定价1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5 9 3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057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9、3.0.13、4.5.46、5.1.2、5.1.6、5.2.3、5.5.1条款为强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一 ○年五月三十 一 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规范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导 管、线槽敷设,配线,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 设,工程交接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 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21号;邮政编码310001;电子邮箱 。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 人 主 编 单 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参 加 单 位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 1 河北保定市满城长瑞管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傅慈英 谢振苗 钱大治 朱跃忠 张立新 吴睿力 吴丽胜 史均社 张海云 主要审查人温伯银 陈发宇 杨 彤 荆 津 周卫新 黄尚敏 李云江 翟晓明 王振生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导管、线槽敷设 6 4.1 一般规定 6 4.2 钢导管敷设 8 4.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9 4.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10 4.5 线槽敷设 11 5 配 线 13 5.1 一般规定 13 5.2 管内穿线 14 5.3 线槽敷线 14 5.4 钢索配线 15 5.5 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 16 6 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 18 7 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设 20 8 工程交接验收 22 附录A 金属线槽及插接式母线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 23 本规范用词说明 24 引用标准名录 25 附 条文说明 27 2 1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 4 4 Conduit , wiring trough laying 6 4.1 General provisions 6 4.2 Steel conduit laying 8 4.3 Pliable metal conduit and metal hose laying 9 4.4 Rigid plastic insulated conduit laying 10 4.5 Wiring trough laying 11 5 Wire 13 5.1 General provisions 13 5.2 Conduit wiring 14 5.3 Wiring trough wiring 14 5.4 Steel rope wiring 16 5.5 Plastic sheathed wire direct laying 16 6 Enclosed plug-in bus bar laying 18 7 Enclosed plug-inillumination bus bar laying 20 8 Check and acceptance of work hand -over 22 Addition A Minimum distance between metal wiring trough 2 导管与易燃易爆气体不宜平行敷设,交叉敷设处不应小于100mm; 3 达不到规定距离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隔离保护措施。 7 部件。 3 钢导管与用电设备直接连接时,宜将导管配入到设备的接 线盒内。 4 钢导管与用电设备间接连接时,宜经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 管过渡,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与钢导管端部和设备接线盒的连 接固定均应可靠,且有密闭措施。 5 钢导管与用电设备间接连接的管口距地面或楼面的高度 宜大于200mm。 4.2.6 钢导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接跨接 接地线。 2 镀锌钢导管的跨接接地线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宜采用专用 接地线卡跨接,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4mm 的铜芯 软线。 4.2.7 明配的钢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的 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7的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 具和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mm~500mm。 表4.2.7 钢导管管卡间最大距离 4.1.16 金属导管不宜穿越常温与低温的交界处,当必须穿越时, 在穿越处应有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4.2 钢导管敷设 4.2.1 潮 湿 场 所 明 配 或 埋 地 暗 配 的 钢 导 管 其 壁 厚 不 应 小 于 2.0mm, 干燥场所明配或暗配的钢导管其壁厚不宜小于1.5mm。 4.2.2 非镀锌钢导管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 土内时,钢导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镀锌钢导管的外壁锌层剥落 处应用防腐漆修补。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4.2.3 钢导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壁光滑无铁屑和棱刺,加 工的切口端面应平整、管口无毛刺。 4.2.4 钢导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的1/2; 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扣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缺损 现象。螺纹连接不应采用倒扣连接,连接困难时应加装盒箱。 2 采用套管焊接时,套管长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2.2倍,管 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焊缝密实,外观饱满。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吊架、支架 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导管壁厚≥2mm 1.5 2.0 2.5 3.5 薄壁钢导管1.5mm≤壁厚2mm 1.0 1.5 2.0 3 钢导管不得对口熔焊连接;壁厚小于等于2.0mm 的钢导 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4 镀锌钢导管对接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其他形式的机械连接, 埋入现浇混凝土中的接头连接处应有防止混凝土浆液渗入的措 施 。 4.2.5 钢导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4.3.1 钢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可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或金属 软管等做过渡连接,其两端应有专用接头,连接可靠牢固、密闭良 好。潮湿或多尘场所应采用能防水的导管。过渡连接的导管长 度,动力工程不宜超过0.8m, 照明工程不宜超过1 .2m。 1 暗配的非镀锌钢导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 宜凸出盒箱内壁3mm5mm, 且焊后在焊接处补涂防腐漆,防 腐漆颜色应与盒箱面漆的颜色基本一致。 2 明配的钢导管或暗配的镀锌钢导管与盒箱连接均应采 用螺纹连接,用锁紧螺母进行连接固定,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 2扣~3扣。紧定式或扣压式镀锌钢导管均应选用标准的连接 9 8 4.3.2 可弯曲金属导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在干燥场所可采用基本型可弯曲金属导管;敷设在潮 湿场所或直埋地下应采用防水型可弯曲金属导管;敷设在混凝土 内可采用基本型或防水型可弯曲金属导管。 2 明配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在有可能受到重物压力或有明显 机械撞击的部位,应采取加套钢管或覆盖角钢等保护措施。 3 当可弯曲金属导管弯曲敷设时,在两盒箱之间的弯曲角 度之和不应大于270,且弯曲处不应多于4个,最大的弯曲角度不 应大于90。 4 可弯曲金属导管间和盒箱间的连接应采用与导管型号 规格相适配的专用接头,连接应牢固可靠,并用配套的专用接地线 卡跨接。 5 可弯曲金属导管不应作为接地线的接续导体。 6 可弯曲金属导管沿建筑钢结构明配时,应按施工设计详图 做好防护措施。 7 明配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1m, 管卡与设备、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0.3m。 4.3.3 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有中间接头;不应埋入地下、混 凝土内和墙体内;可敷设在干燥场所,其长度不宜大于2m; 金属软 管应接地良好,并不得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4.3.4 金属软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1m, 管卡与设备、 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的距离宜小于0.3m。吊顶内接线盒至灯具 距离小于1.2m 的金属软管中间可不予固定。 4.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4.4.1 导管不宜敷设在穿越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4.4.2 导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承 插配件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处牢固密封。 4.4.3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在穿出楼地面 10 的一段,应有大于500mm 高度的防机械撞击损伤的保护措施。 4.4.4 暗配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应是中型及 以上的塑料绝缘导管。 4.4.5 导管及其配件在敷设加工煨弯时,应在原材料允许的环境 温度下进行,且不宜低于-15℃。 4.4.6 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绝缘导 管,在直线段部分,每隔30m 宜加装伸缩接头或其他温度补偿装 置 。 4.4.7 明配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管 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4.7的规定。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 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mm500mm。 表4.4.7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敷 设 方 式 管内径mm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1.0 1.5 2.0 4.5 线 槽 敷 设 4.5.1 线槽及其部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等现象,内壁应光滑、 无毛刺。 4.5.2 金属线槽表面应经防腐处理,涂层应完整无损伤。 4.5.3 线槽不宜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高温场所,且不宜敷设在 潮湿或露天场所。金属线槽不宜敷设在有腐蚀介质的场所。 4.5.4 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槽的转角、分支、终端以及与箱柜的连接处等宜采用专 用部件。 2 线槽敷设应连续无间断,沿墙敷设每节线槽直线段固定点 不应少于2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线槽在吊架 或支架上敷设,直线段支架间间距不应大于2m, 线槽的接头、端部 及接线盒和转角处均应设置支架或吊架,且离其边缘的距离不应 11 大于0.5m。 3 线槽的连接处不应设置在墙体或楼板内。 4 线槽的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连接 或固定用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均应由内向外穿越,螺母在外侧。 线槽的分支接口或与箱柜接口的连接端应设置在便于人员操作的 位置 。 5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塑料线槽的水 平或垂直偏差均不应大于5‰,金属线槽的水平或垂直偏差均不 应大于2‰,且全长均不应大于20mm。 6 金属线槽应接地可靠,且不得作为其他设备接地的接续导 体,线槽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保护干线相连接。全长大于 30m 时,应每隔20m30m 增加与接地保护干线的连接点;线槽 的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7 非镀锌线槽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软线接地线,接地线 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 镀锌线槽可不跨接接地线,其连接板的 螺栓应有防松螺帽或垫圈。 8 金属线槽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相互间最小距 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9 线槽直线段敷设长度大于30m 时,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 12 5 配 线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同 一 建筑物、构筑物的各类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 一 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地线PE 应为绿、黄相间色。 2 中性线N 应为淡蓝色。 3 相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L₁ 应 为 黄 色 ; 2L₂ 应 为 绿 色 ; 3L₃ 应为红色。 5.1.2 电线接头应设置在盒箱或器具内,严禁设置在导管和线 槽内,专用接线盒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5.1.3 电线线芯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截面面积在10mm 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或单股铝芯线可 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 截面面积在2 . 5mm 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拧紧搪锡 或接续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 截面面积大于2 . 5mm 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器具自带 插接式端子外,应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 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应拧紧搪锡。 4 多股铝芯线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5 每个设备、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得多于2根电线。 6 电线端子的材质和规格应与芯线的材质和规格适配,截面 面积大于1 . 5mm 的多股铜芯线与器具端子连接用的端子孔不应 开 口 。 13 5.1.4 配线的线路标识应清晰,编号应准确。 5.1.5 截面面积大于16mm 的铜芯电线在接线盒内分支连接 时,不宜采用铜丝绑扎锡焊连接。 5.1.6 配线工程施工后,必须进行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记录。 5.2 管 内 穿 线 5.2.1 电线穿管前,应先清除管内的积水和杂物。 5.2.2 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 管内。除下列情况外,不同回路的电线不宜穿于同一导管内 1 额定工作电压50V 及以下的回路。 2 同一设备或同一联动系统设备的主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 的控制回路。 3 同一个照明器具的几个回路。 5.2.3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线,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5.2.4 管内电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导管内截 面面积的40,且电线总数不宜多于8根。 5.2.5 电线穿入钢导管的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口;对不进入 盒箱的管口,穿入电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5.3 线 槽 敷 线 5.3.1 线槽内电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回路的相线和中性线应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2 同一路径无抗干扰要求的电线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线槽 内电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面积的 20,载流的电线不宜超过30根。仅为控制和信号的电线在线槽 内敷设,其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线槽内截面面积的 50,电线的根数可不限。 14 3 电线的分支接头应设在盒箱内,盒箱应设在便于安 装、检查和维修的部位,分支接头处电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 层不应大于盒箱内截面面积的75。 4 电线敷设在垂直的线槽内,每段至少应有一个固定点,当 直线段长度大于3.2m 时,应每隔1.6m 将电线固定在线槽内壁的 专用部件上。 5 电线在线槽内应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 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1.5m。 5.3.2 电线敷设后,应将线槽盖板复位,复位后盖板应齐全、平整 牢固。 5.4 钢 索 配 线 5.4.1 配线用钢索宜为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带油芯的钢索。在潮 湿、有腐蚀性介质及多尘的场所,应采用塑料护套的钢索。 5.4.2 钢索的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 钢索不应有扭曲和断股 等现象。 5.4.3 钢索终端拉环应牢固可靠,并应能承受在钢索全部负载下 的拉力,在挂索前应对拉环做过载试验,过载试验的拉力应为设计 承载拉力的3.5倍。 5.4.4 钢索与终端拉环的套接应采用心形环保护钢索,固定用的 线卡不应少于2个,钢索端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牢固。 5.4.5 当钢索长度在50m 及以下时,宜在一端装设调节钢索弛 度的花篮螺栓;当钢索长度大于50m 时,宜在两端装设花篮螺栓。 钢索的最终弛度不宜大于100mm 。 花篮螺栓在最终调整后应锁 定。 5.4.6 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 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 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 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 5.4.7 钢索应可靠接地,且不应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5.4.8 钢索配线的固定支持件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5.4.8的 15 16 规定。 表5.4.8 钢索配线的固定支持件间的最大距离mm 配线类别 支持件间最大距离 支持件与灯头盒间最大距离 钢导管 1500 200 刚性绝缘导管 1000 150 塑料护套线 200 100 5.5 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 5.5.1 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 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5.5.2 塑料护套线不应沿建筑物木结构表面敷设,可沿经阻燃处 理的合成木材型材构成的建筑物表面敷设。 5.5.3 室外受阳光直射的场所,不宜直接敷设塑料护套线。 5.5.4 塑料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及易 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5.5.5 塑料护套线室内沿建筑物表面水平敷设高度距地面不应 小于2.5m; 垂直敷设时在距地面高度1.8m 以下的部分应有保护 措施。 5.5.6 塑料护套线不论侧弯或平弯,其弯曲处护套和芯线绝缘层 均应完整无损伤。 5.5.7 塑料护套线进入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其护套层应 进入盒箱或设备、器具内,护套层与盒箱入口处应采取密封措 施。 5.5.8 塑料护套线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顺直,不松弛、扭绞。 2 应采用线卡固定,固定点间距均匀,固定点间距宜为 150mm~200mm。 3 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盒箱、设备或器具等处,均应装设线 卡固定电线,线卡距终端、转弯中点、盒箱、设备或器具边缘的距 离宜为50mm~100mm。 4 电线的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多尘或潮湿场所应采 用密闭式盒箱,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17 6 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 6.0.1 封闭插接式母线的测绘宜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主体结构完 成及变压器、开关柜等定位后进行,测绘图应作为封闭插接式母线 订货图和安装的依据。 6.0.2 封闭插接式母线的吊装运输和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 要求。 6.0.3 母线进场检查,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各段编号标识清晰、 附件齐全、外壳表面无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平整、镀层附着完整, 无起皮和麻面等现象;母线上插接部位的导体应无损伤、表面光 滑、镀层附着完整。 6.0.4 安装前应对每段母线的绝缘电阻值进行测试,相对相、相 对地、相对中性线和中性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均不应小于20MΩ; 送电前应整体测量母线的绝缘电阻,其值应不小于0.5MΩ。 6.0.5 封闭插接式母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敷设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2m; 除敷设在电 气设备间及设备层外,垂直敷设时,距地面高1.8m 及以下的部位 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2 母线与各类管道平行或交叉的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3 固定母线用的支架、吊架和部件的构造应符合产品技术文 件的要求,水平或垂直敷设的固定点间距均不宜大于2m, 距拐弯 0.5m 处应设置支架;支架、吊架设置应使母线有伸缩的活动余 地;母线直线段距离超过80m 时,每50m60m 应设置膨胀节。 当制造厂有特殊要求时,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执行。 4 母线段与段的连接接口不应设置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垂 18 直穿越楼板处应有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相固定的专用部件支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