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制度97.docx
瓦斯检查制度 1、必须按规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必须依照批复的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2、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工。瓦斯员必须责任心强,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仪器,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 3、必须建立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如下 (1)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峒室、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采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井下煤仓、已采区永久闭墙、盲巷闭墙、高冒区、水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4)地面皮带栈桥和筒仓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5)特殊情况下,当班瓦斯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巡回检查地点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有记录可查。 4、通风科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分瓦斯检查区域,据此确定检查人员,规定每个区域的巡回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和方式等,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瓦斯检查计划图表每月制定一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当月内原确定瓦斯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计划图表应及时修改,月度中检查计划图表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修订审批,临时增减检查点时可在瓦斯日报表中备注审批或单独审批。 5、矿井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及误差如下要求每次巡回检查间隔时间不超过4.5h;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min。 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应设的主要检查点为 (1)采煤、掘进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回风、高冒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 (2)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 除上述检查点外,瓦斯员对负责区域各种峒室、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监控装置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做好班中汇报。 6、所有瓦斯检查地点都必须设置统一规格的瓦斯检查牌板,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范围内的回风巷内安全地点,其他地点悬挂在检查位置。 7、瓦斯员按瓦斯员岗位作业操作标准上岗作业,带全检查用具,应认真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到岗,严禁脱岗、虚报、假报、漏检、假检等情况,否则要给予严肃处理。 8、瓦斯员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时要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和检查高度相适应的加长杆,严禁佩带非防爆电子表。检查井上、下煤仓瓦斯时,检查煤仓上口以胶管伸入煤仓不少于2米为准,检查下口以放煤口附近最高处为准。 9、瓦斯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瓦斯员班中、班后要向调度汇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巡回检查手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瓦斯班报“三对口”,并将检查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10、井下瓦斯员每班应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及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并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记录检查结果。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将对照检查结果及时报告通风科,通风科必须在8h之内安排人员将两种仪器校准。 11、瓦斯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一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运等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警示标记、及时汇报、听从安排,必要时在现场安全地点交接班。 12、通风科长要认真审阅当日瓦斯报表,并签字。 13、矿长、总工程师必须及时审阅通风瓦斯日报,明确批示,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4、瓦斯检查手册至少保存一年,瓦斯班报、瓦斯日报表必须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