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不安全行为制度53.docx
人员不安全行为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4.1.1、不安全行为( 含“三违”行为、下同)类型和具体表现 1、安全知识匮乏型。此类人员因文化低、参加工作时间短、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知识不足,盲目操作; 2、明知故犯型。此类人员尽管受过系统的安全培训,掌握了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但忙于完成任务,而不按规章制度作业; 3、生活困扰型。此类人员由于生活困难、家庭不和谐等,工作心不在焉,往往容易发生事故; 4、身体不良型。此类人员身患心脏病、糖尿病、脑血管病等疾病,但没有作过体检,自己也不知道有病,带病上岗; 5、思想麻痹型。此类人员总认为在井下工作多年了,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6、违章蛮干型。此类人员工作不按制度、规程行事,违章蛮干,这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7、经验工作型。此类人员日常工作凭经验、想当然,不按科学规律办事; 8、故意抵触型。此类人员因与上岗干部、班组长、安全监管人员认识不同,感情不和、而明知故犯,故意蛮干,违章操作; 9、胆大妄为型。此类人员性格粗放,明知有隐患、有危险,但仍冒然行事; 10、违章指挥型。现场上岗干部、班组长为了完成当班上级交给的生产任务,不落实相关安全制度,不排查安全隐患等,强令工人违章作业。 4.1.2不安全行为的预防和控制 1、用安全理念引领员工 理念即人的理想与信念。一个人生活在人世间不仅为了自己而活着,同时也承担着十分艰巨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家庭幸福是建立在亲人安康的基础之上的。为此,我们要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安全观,用集团公司“人人都是通风员”等安全理念引领员工,使员工珍爱生命保安全,真正做到为自已而安全、为亲人而安全、为企业而安全。 2、用安全文化熏陶员工 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文化制度,做到与时俱进,逐步形成与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文化,提高文化文化执行力,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要弘扬安全工作正气,形成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蛮干可耻的良好风气,使员工置身于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中,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作风,争做本质型安全员工。 3、用安全知识充实员工 现代化煤炭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去驾驭,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更需要高素质的员工去参与。为此,我们要改进安全培训方式,本着干啥学啥、干啥精啥、缺啥补啥的原则强化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激励员工学文化、学知识、增才干,打造本质安全员工队伍,做到知行合一。 4、用安全制度规范员工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先进企业必然有先进的制度,培养优秀员工更需要先进的制度来规范员工行为。目前煤矿安全制度确实不少,但有多少制度员工能认可和接受,这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为此,我们要对安全制度进行整合,取其精华、去其不适,使员工能够认同,执行到位。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考核,通过先进制度的落实和刚性考核促进员工良好安全行为的养成,做到不违章、不蛮干。 5、强化监督约束员工 有效的现场安全监督是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加大动态监察力度,消除各类“三违”现象;要充分发挥上岗干部、班组长、监督员的作用,强化安全监管;要强化全面班组全程管理、岗位就近式管理和安全程序化管理,从而扎实有效地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实现员工行为安全和作业安全。 6、用安全亲情感染员工 亲情感染的力量是巨大的。为此,我们要发挥亲情感染在促进员工行为安全规范上的重要作用,继续采取班前播放电视亲情教育片,员工“三违”家属告知书,单位、员工、家属三方安全联保责任书等方法,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同时,要组织家访,了解员工家庭情况,为员工排忧解难,消除后顾之忧,使之全身心地投入安全生产。 7、用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奖惩机制,逐步变以罚为主为以奖为主,逐步加大员工安全工资占总工资的比例,真正使员工感到奖的动心、罚的痛心,使员工不敢违章,形成人人为安全工作出力、个个为安全工作争光的氛围。 安监站每年要结合上年度行为控制情况,整理本矿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制定针对性的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 4.1.3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区队长作为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队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巡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提醒注意事项。班组长负责对班组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4、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5、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6、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7、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8、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所在单位、主要原因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4.1.4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举报 1、所有员工有制止违章、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在生产作业中发现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及时向安监站汇报,安监站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对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对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一定后果且隐瞒不报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的,由安监站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4、对不安全行为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于举报一般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奖励 100 元,对于举报的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或制止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给 予举报人500--2000 元的奖励。 5、对不安全行为的举报人,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举报各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事实。 4.1.5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考核和帮教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1、发生一般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扣款 200 元,实施现场帮教。 2、发生严重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扣款 300 元,停班培训教育1-3天,并针对其不安全行为涉及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书面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发生典型严重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扣款500 元,停班培训教育3-7天,并针对其不安全行为涉及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书面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 4、因不安全行为造成非人身或人身事故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察看、撤职、降级处分,停班培训教育7-15天,并针对其不安全行为涉及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书面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 4.1.6不安全行为再上岗人员行为观察和回访 不安全行为再上岗人员所在的区队(部门)对再上岗人员再上岗一周内至少实施一次行为观察。安监站要对再上岗人员进行回访,回访每年不少于10人次(如不安全行为在10人次内,应全部回访),回访应制定回访表格做好记录,至少包括不安全行为人领导、同事(下属)不少于3人签署的再上岗人员的评价意见。根据对再上岗人员行为观察和回访情况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4.1.7不安全行为记录 安监站做好记录工作,每月要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