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主任生产责任制25.docx
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主任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矿长带领下,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矿各科室、连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2、在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并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相关领导及矿委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对各相关科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并做到考核的公平、公正。 4、依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施细则,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督促各相关科队严格贯彻执行。 5、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定期组织各专业科室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员召开全矿质量标准化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案。 6、负责组织矿各相关科队对井下掘进工程的月度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及时制定、上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验收报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月度工程质量。 7、在安全副矿长带领下,负责各类上级检查的接待工作,按周、月组织各相关科队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并对上级行管部门及集团、市县两级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提出的问题督促相关科队及时整改落实,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8、积极参与调度、碰头、安全及本矿各类会议,及时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及上级的指示意见。 9、深入井下现场,了解和掌握井下各方面的质量情况和矿井达标规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负责各类安全文件的起草上报工作。 11、按月、季、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收集整理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资料,并汇编成册,装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