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晋政办发〔 2 0 2 1〕3 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2 0 2 1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 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委、 办、 厅、 局 山西省2 0 2 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 0 2 1年3月2 3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山西省2 0 2 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 0 2 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最大限度减少或 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制定本方案. 一、 2 0 2 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 0 2 0年5月3日, 吕梁市临县发生1起中型地质灾害, 由于 前期排查、 监测到位, 提前转移撤离受威胁人员2 4 3户5 8 4人, 未 造成人员伤亡, 但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 5 7 9 2万元.全年避让 2起有滑坡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 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2 8 1户6 9 7 人. 二、 2 0 2 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 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截至2 0 2 0年底, 全省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 0 3 4 0处, 其中 崩塌6 2 5 7处、 滑坡1 4 4 0处、 泥石流5 5 0处、 地面塌陷1 8 1 8处、 地 裂缝2 7 0处及地面沉降5处, 共威胁人员3 7 2万, 威胁财产1 4 2 1 亿元.我省全境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隐患多、 分布广、 威胁重, 其中,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 2 %, 地质灾 害中易发区占4 6 9 %,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占1 1 1 %. 二 全省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2 预计2 0 2 1年度, 全省全年降水量接近常年, 年平均气温偏高. 全省春季降水量在5 1 9 9毫米之间, 与常年同期相比, 大同市、 朔 州市和忻州市北部偏多12成, 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2成.全 省夏季降水量在1 8 4 3 6 2毫米之间, 与常年同期相比, 晋中市、 阳 泉市、 太原市及吕梁市大部、 临汾市大部、 忻州市局部、 大同市局部 偏多12成, 其余地区偏少12成.全省秋季降水量在7 5 1 4 5毫米之间, 与常年同期相比, 吕梁市局部、 临汾市、 长治市、 运 城市、 晋城市偏少1 2成, 其余大部地区偏多1 2成. 三 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位于山区和黄土丘陵区的铁路、 公路、 机场、 大桥项目, 易引发 地质灾害, 需高度重视, 加强防范.在国家继续进行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大环境下, 预计全省煤矿、 铁矿等矿业开采活动强度与2 0 2 0 年基本持平, 矿山建设及开采活动依旧强烈.晋西、 晋西南黄土高 原中的许多县 市、 区 , 尤其是离石、 柳林、 石楼、 吉县、 永和等经济 发展较快或城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的地区, 在沟谷中大量切坡、 填 沟造地的活动仍会增加, 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测2 0 2 1年全省地质灾害数量较2 0 2 0年偏多, 其中, 2 0 2 1 年春季崩塌、 滑坡地质灾害数量与2 0 2 0年持平, 夏秋季崩塌、 滑坡 地质灾害数量较2 0 2 0年偏多.若在人口集中居住、 威胁严重的地 区发生地质灾害, 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 形势依然严峻. 3 三、 2 0 2 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 晋西黄土高原崩塌、 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忻州市河曲、 保德, 吕梁市柳林、 石楼, 临汾 市永和、 大宁、 吉县的全部, 偏关、 五寨、 岢岚、 兴县、 临县、 离石、 中 阳、 隰县、 蒲县的部分地区, 总面积约1 9 4 2 4 3 7平方公里.该区地 貌类型为黄土丘陵区, 下部煤层属山西河东煤田, 在修路、 采矿、 建 房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下, 形成了大量的崩塌、 滑坡隐患, 该区是近年来崩塌、 滑坡地质灾害最为发育、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最多的区域, 也是2 0 2 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的重中之 重.该区防治重点是村庄、 厂矿、 2 0 9国道、3 0 7国道、 离柳高速公 路、 孝柳铁路及其他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汛期前后要进行反复排查, 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 坚决防范群死 群伤地质灾害发生.该区需要重点防范的县 市、 区 有吕梁市离 石、 临县、 石楼、 柳林、 方山, 临汾市吉县、 乡宁、 大宁. 二 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崩塌、 滑坡地 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太原市古交、 万柏林、 晋源、 清徐, 吕梁市交 城、 汾阳、 孝义、 交口, 晋中市介休、 灵石, 临汾市汾西、 霍州、 乡宁和 运城市河津的部分地区, 总面积约8 7 3 4 7 1平方公里.该区地貌 类型属吕梁山东麓中低山, 在修路、 采矿、 建房切坡等人类工程活 动的影响下, 形成了大量的崩塌、 滑坡隐患.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 点是村庄、 厂矿、 太古公路、 太汾高速公路、 大运公路、 大运高速公 4 路、 南同蒲铁路、 太古岚铁路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 高陡边坡. 三 太原东山-阳泉-潞安-晋城-沁水矿区崩塌、 滑坡地 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太原市杏花岭、 阳泉市郊区、 盂县、 平定, 晋 中市寿阳、 昔阳、 和顺、 左权, 长治市武乡、 襄垣、 屯留、 潞城、 上党, 晋城市高平、 陵川、 阳城、 沁水等县 市、 区 的部分地区, 总面积约 6 8 4 8 1 4平方公里.该区为沁水煤田 盆地 北、 东、 西三翼浅埋部 分, 地貌形态为中低山区及山间盆地, 在修路、 采矿、 建房切坡等人 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下, 形成了大量的崩塌、 滑坡隐患.该区地质灾 害防治重点是村庄、 厂矿、 3 0 7国道、 太旧高速公路、2 0 7国道、 晋候 高速公路、 太长高速公路、 太焦铁路、 石太铁路、 阳泉长治铁路及 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四 岚县-静乐矿区崩塌、 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吕梁市岚县、 忻州市静乐、 太原市娄烦的部 分地区, 总面积约2 2 4 7 4 0平方公里.该区地貌类型为中低山, 在 修路、 采矿、 建房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下, 形成了大量的崩 塌、 滑坡隐患.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 厂矿、 太古岚铁路、 2 0 9国道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四、 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 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市、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 5 水利、 应急管理、 气象、 地震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 研 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 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 点区域, 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结合降水趋势、 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及地震等情况, 定期、 及时组织趋势会商, 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 点防治方向, 周密部署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 十四 五” 规划编制工作. 二 切实抓住重点环节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级、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 期、 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 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并加强督促检查, 压实防灾责任人、 监测责任 人、 技术负责人责任.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汛期对各市进 行全面督促检查, 并组织开展各市之间交叉检查. 加强预警预报.各级自然资源、 水利、 应急管理、 气象等部门 要做好协作联动, 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 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 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并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 响范围, 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守值班制度, 补充应急救灾物资, 保障 地质灾害应急出动、 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 地 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级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 守, 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在汛期“ 七下八上” 重点时段, 要安排地质 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 加强技术指导, 做好 技术服务. 6 三 全面做好群测群防 县、 乡级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 健全以村干部和骨 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为保持监测人员的长期稳定和工 作积极性, 县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一线 监测的村干部和骨干群众适当发放工作补助, 为隐患点配备基本 的监测预警设备, 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 演练, 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 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 能力.要及时补充更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 制定防灾 预案和监测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地勘单位对口服务的形式,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 管理体系与机制. 四 强化高陡边坡隐患排查 各级、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排查队伍对各类 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加强排查黄土区、 旅游区、 交通干线、 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 居民区、 学校、 医 院等人口聚集区, 始终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隐患排 查的重点, 坚决做到全覆盖、 全方位、 不留死角, 查清安全风险, 摸 清隐患底数, 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 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 作为重点, 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 街区排水系统情况, 防 止将用水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 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 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 防止“ 回流” 和临时 使用.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存在安全隐患的, 要督 7 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 切实消除隐患威胁. 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的通知 晋政办发〔 2 0 1 9〕9 8号 要求,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重 点工程.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高陡边坡隐患, 要落实资 金, 明确时间表、 路线图、 责任人, 专人监督、 挂牌督办, 定期通报工 作进度, 确保治理到位、 绩效到位; 对纳入专业监测的隐患点, 要加 快建立市、 县监测预警平台, 建立监测预警制度, 严格落实监测监 控措施, 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 快速响应, 迅速组织群众避险 撤离. 五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力度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 治知识宣传手册、 活页、 挂图、 动画、 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 料, 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 在省、 市、 县三级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 防治科普宣传片, 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深入隐患点向 群众宣传, 加大网络、 电视、 广播、 报刊宣传频率, 充分利用“ 42 2” 世界地球日、 “ 51 2” 中国防灾减灾日、 “62 5” 全国土地日、 “1 0 1 3”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发放科普读 物、 张贴宣传图册、 刷写标语口号, 提高人民群众识灾、 防灾、 避灾 能力.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省级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 8 业务支撑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防治专家培训, 进一步提高调查监测、 灾害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 市级负责组织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及 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 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 应急处置和协调管 理能力; 县级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 进 一步提高监测监控、 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 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 使群众树立避灾意 识、 熟悉避灾信号、 掌握避灾路线、 熟知避灾地点, 确保遇险时能够 有序快速撤离.地质灾害高易发的县级政府要在汛期组织一次地 质灾害应急演练, 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 灾演练, 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 协同配合、 应急响应、 抢险 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 六 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根据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总体方案 山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 聚焦“ 隐患在哪里” ,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2 5个县的地质 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调查判识地质灾害、 孕灾地质条件、 承灾 体, 评价地质灾害风险, 明确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要充分利用 最新调查成果, 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 为 防灾减灾、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突出“ 灾害何时发生” 这一课题, 开 展省级、 市级地质灾害预警模型研发; 建设省级地质灾害隐患识别 9 分析系统, 应用高分辨率多光谱遥感、 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 I n G S A R 等对地观测技术, 试点开展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 患识别与遥感监测; 建设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7 9 8处, 建设立体综 合专业监测点4 2处; 完善、 推广群测群防监测及专业监测预警 A p p; 升级建设省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 基本建成市级地质灾害信 息平台.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市、 县政府要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 对无法 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 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 度, 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落 实配套资金, 明确时间进度,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千方百计推进工 程建设, 确保2 0 2 1年1 2 6 1户搬迁任务全面开工并竣工过半, 2 0 2 0 年及以前的任务全面完成验收; 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 旧房必须全部拆除, 坚决防止人员回流.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 搬迁和城乡一体化、 美丽乡村建设、 扶贫开发、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 所改造等结合起来, 并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 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 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 确保资料合 规、 齐全、 真实. 五、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 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01 作出全面部署, 明确任务, 各司其职, 加强联动, 形成合力, 建立健 全政府主导、 部门分工、 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 要 坚持底线思维,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充分认清当前地质 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细化工作流程, 努力做 到防患于未然. 二 严格责任分工 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和 山西 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 落实 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 谁建设、 谁负责、 谁引 发、 谁治理” 的原则, 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 住房 和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 水利、 教育、 文化和旅游、 卫生健康、 应急管 理、 气象、 地震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 动协调机制, 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 充分发挥组织、 协调、 指导、 监督职能,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共同推 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中, 因领导不力、 推诿扯皮、 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依 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 加大经费投入 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编制、 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 隐患调查排查、 搬迁避让、 工程治理、 突 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 通讯、 物资器材等装 11 备.要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少、 防治能力不 强、 技术装备差、 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 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 治能力. 抄送 省委各部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法院, 省 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各新闻单位.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 0 2 1年3月2 4日印发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