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修改说明(正式).doc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修改说明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修改强化了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责任制管理、开机率管理、产量管理、煤质管理、工作面风量的考核、文明生产,以及综采工作面系统配套、采煤机滚筒截齿以及缠绕异物的管理。减少了顶板监测和班评估基础资料、隔爆水袋、两巷临时轨道的分值。 一、原考核评分细则中的规程措施占4分,修改后采煤工作面总分中不含该项,分值分配到新增的煤质管理、工作面风量项目中,但考核检查时,发现作业规程管理不符合规定的,直接从矿井采煤专业总分中扣分。其中 1、规程(措施)编制不符合要求的从总分中扣2分。 2、规程(措施)审批不符合规定的从总分中扣1分。 3、规程(措施)贯彻不符合规定的从总分中扣1分。 二、原标准规定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死亡1人,采煤专业降一级扣5分,重伤和重大非人身事故不扣分,现修改为考核期内,采煤专业因直接责任死亡1人,扣20分;考核期内,采煤专业每发生一起重大非人身事故或因采煤责任造成瓦斯高值超限的,扣10分;考核期内,采煤专业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5分。 三、对于工作面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未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时间整改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