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管理制度.doc
2006年安检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检员的岗位行为,经研究,制定2006年安检员管理制度 1、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服从科室管理干部的指挥,灵活检查各地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准军事管理文件规定的事项。 3、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履行好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职能,积极主动预防事故。 4、有事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5、保持清正廉洁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6、安检员当班按规定准确汇报安全信息。 7、按时或对“三定表”不按要求进行复查,保证事故隐患的闭合。 8、安检员个人不得发生“三违”。只要矿规定其它人员遵守安检员必须遵守。 9、安检员之间要保持团结协作,不能有破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10、安检员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确保辖区内不得存在重大隐患、“三违”或工伤事故。 11、根据安检科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考核安检员当月的工资和奖金。 12、本制度自2006年1月份起执行。 二〇〇六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