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及调斜.doc
10-410B工作面初采、初放及调斜 专 项 安 全 措 施 10-410B回采工作面即将安装完毕,各生产系统全部形成后,开始进行初采初放及调斜工作,为确保初采初放及调斜期间的正常生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调斜施工工艺 回采机尾每推进2-3次,回采机头推进一次,工作面推溜采用由机尾向机头方向推进,支架也由机尾向机头方向拉架。 二、调斜施工办法 调斜时,回采机尾每推进2-3次,回采机头推进一次,每刀煤对工作面支架由机尾想机头靠架,支架与溜槽不得出现0.2m以上的差距。工作面推溜采用由机尾向机头方向推进,支架也由机尾向机头方向拉架,直到两巷推进符合要求时,再执行正规循环作业。 二、初采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面安装完毕,各生产系统全部形成,所有通防设施齐全到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初采初放工作。 2、将工作面及正、副两巷所有设备逐一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将切巷内浮煤、杂物等清理干净,并洒水灭尘。 3、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支设超前支护、端头支护、封口柱,并严格执行拴梁、拴柱制度,所有支柱必须穿鞋,支柱初撑力不小于11.5Mpa。 4、检查支架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溜槽的联接是否可靠,销轴是否齐全完好到位,并使支架和溜子各成一直线。 5、将支架由本架操作改为邻架操作,即由进风侧(机头侧)支架控制回风侧(机尾侧)支架,并检查管路是否漏液,支架阀组是否串液,各“U”型卡、开口销联接管路是否插接完好,支架初撑力是否达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初采前需对工作面排水系统进行完善,确保两巷正常排水。 7、初采前将工作面煤壁侧的木托板回撤完,并放到指定位置。 三、初采施工工艺 割煤(装煤、运煤)- 拉架 - 移架 - 清煤 - 移转载机 四、施工方法 1、在工作面开机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的所有防尘设施是否完好能正常使用并且洒水灭尘。 2、在工作面割煤前,必须停止工作面转载机、运输机的运转,并由专人闭锁,升紧支架,打开护帮板,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认无掉渣和片帮等危险后,方可进行煤壁侧帮锚杆碟片、木托板塑料网全部回收,回收自下而上,操作时两人操作,(一人监护顶板,一人回收)。回收完成后,所有人员撤离机道后,方可打开三机闭锁试运转。 3、割煤前,预先对正、副巷距工作面煤壁5m范围内的超前支护加固补液,每移一次架,提前一个循环回掉两巷煤壁侧的超前支护。帮锚杆、托板、工字棚工作面侧提前煤壁1-2个循环回收,煤柱侧在切顶线处提前1-2个循环回收。工字棚提前端头前探1-2循环回收,回收前先支设单梁单柱,再回收工字棚梁。 4、初采期间机组由机尾运行至工作面45m处斜切进刀进行割煤,距机组后滚筒5m开始降架拉架工序,到位后升紧支架,并及时打起护帮板使其紧贴煤壁,距机组后滚筒15m推移刮板输送机。 5、当机组全部进刀后,机组开始向回采机尾返刀割三角煤,然后再返向机头方向割煤;机组开至机头后,返向向机尾方向在距机头45米处,机组斜切进刀,再返向回采机头割三角煤,后返向机尾方向割煤,如此往返循环作业。 6、机组开始割煤后,随着拉架工序的进行,落山侧顶板可不再维护,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顶板开始弯曲下沉,到一定距离后,发生断裂垮落。 7、当工作面推进12m后,顶板垮落高度不充分(小于采高的1.5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强制放顶,只有当顶板垮落充分后,初次放顶工作才算结束。 8、初采、初放期间正巷超前支护管理 ①初采、初放期间正巷压力增大时,在原巷道内两架工字棚间采用DZ-28(25-32)型单体支柱单梁单柱双排20米超前支护,并配合1.2m的“п”梁垂直于顶板布置,煤壁侧支柱距煤帮0.6m,煤柱侧支柱距煤帮0.3m,柱距均为1米。 ②当正巷顶板破碎时,将煤柱侧单体柱柱距缩小为0.5米,棚腿回收后仍出现片帮危险,则在煤柱侧挂护网。且行人通道在0.7m以上的。直至工作面二切推至延长位置。 ③所有支柱必须掌握2-3迎山角度,确保支柱迎山有力,当顶板出现漏顶必须由副队长和有经验的工人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构顶时由三人(一人构顶、一人递料、一人监护)协同作业,用构木、板梁进行有效构顶,所有支柱必须穿鞋,并严格执行拴梁、拴柱制度,支柱初撑力不小于11.5Mpa。 初采、初放及调斜安全措施 1、所有参加初采初放及过断层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贯彻、学习、签字。 2、初采初放期间,工作面支架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完好,不漏液、不串液,泵站压力达30Mpa以上,确保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26Mpa、两巷单体柱必须达到(一穿,两拴,三齐,一达标),初撑力不得低于11.5Mpa,确保接顶严实,支柱要迎山有力,且迎山角度要合适。 3、所有设备开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通知设备运转部 位的人全部离开,待有相应的信号回复时,点动一次,停留15秒,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常开机。 4、机组割煤时,各工作岗位必须执行有关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规定,各工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要求,如果不符合规定,必须停机处理。停机后、必须将机组、回采开关闭锁,待问题处理完后再解锁开关,进行作业。且停送电必须坚持“谁闭锁,谁解锁”的原则。 5、在工作面初采期间,上隅角喷雾在生产期间必须保证长期打开着,副巷内的风流净化水幕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开机前必须开启水幕,实现连锁,当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瓦斯传感器发出报警信号,由瓦检员通知跟班队干或副队长,停止工作面生产,由相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工作面一切电源,瓦检员通风调度汇报,跟班队干或副队长负责停止工作面生产,撤离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责令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处理。只有当上隅角瓦斯浓度降至1.0 以下时,方可恢复生产。 6、初采、初放开始前,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CO传感器、束管监测必须按规定标准悬挂。 7、工作面生产期间顶板有大面积垮落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待顶板垮落稳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8、两巷端头安全出口保证行人畅通,安全出口不畅通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确保人员进出工作面的安全。 9、在初采初放期间,封口柱之间要支两到三根戗柱。在回撤封口柱和戗柱时,必须坚持 “先支后回” “由里向外”的原则,严禁提前回柱、跳回和同时回多根支柱。 10、初采初放期间必须有正职队干,现场跟班协调指挥。 11、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局、矿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