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打眼安全操作规程.doc
采煤打眼安全操作规程 一、采煤打眼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 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 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 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三、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 拆卸和检修电钻。 四、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 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尝试达到 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 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 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 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 悬顶距离、 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成绩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 0.5岩石 0.3 米时。 对上述 1、 2、 3、 4、 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 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 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七、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 电钻、钻杆和电缆。 八、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九、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十、工作面倾角超过 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 卡, 挡卡高度不小于 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 其间必须要有 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10米。 十一、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十二、回柱地点以上 10米、以下 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 不准平行作业。 十三、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 用木签和竹签挖出部分炮泥, 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爆眼 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 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十四、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操作规程及 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十五、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十六、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 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合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 皮漏电、 “鸡爪子” 、 “羊尾巴” ;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十七、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 工作地点。 十八、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 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 0.5米以上悬挂牢固。 十九、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 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 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 煤和脏杂物。 二十、打眼前要做到“三紧” 、两不要“,即袖口、领口、 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二十一、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 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二十二、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 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 定位 点,间断地送电 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二十三、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 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 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二十四、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 煤粉堵塞。 二十五、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 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二十六、按规定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