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毕业论文精修 《如何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doc
内蒙古地区毕业论文精修如何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内蒙古地区毕业论文精修如何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目录 1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问题 1.1 地面塌陷 1.2 崩塌与滑坡 1.3 泥石流 1.4 水质污染 1.5 地下水位下降 1.6 煤层自燃 1.7 植被破坏 2 主要保护措施及防治对策 2.1 加强法制建设,增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2.2 制定保护规划,明确合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3 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矿山环境问题和生态破坏 2.4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 2.5 建立新机制,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 摘 要 关键词 内蒙古地域辽阔,矿产资源丰富,素有“东林西铁、南粮北牧、遍地是煤”之称。经过50多年的地质工作,全区已发现各类矿产134种,矿产地4 100余处。其中,探明一定资源储量的矿产92种,占全国已探明资源储量矿种的50,探明的矿产地1 004处。有67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前10位, 31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3位,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省区之一。丰富的矿产资源为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到2002年底,全区已开发利用矿产86种,占探明矿种的71。全区共有矿山企业4 656家,矿山企业总人数达到28万人,实际采矿能力1.84亿t/a,生产矿石总量1.7462亿t/a,全区矿业年生产总值115.05亿元,约占全区工业生产总值的7.1,比2001年增加10.83亿元,较1991年增长109。矿业已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长期以来,由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忽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使矿山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土地破坏、水生态平衡失调日益突出,因矿业开发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日趋加剧,废水、废气、废渣不仅污染了环境,还破坏了土地、草场,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在一些地方,由于开矿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大量堆放的尾矿,还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准格尔煤田沙化面积已占煤田总面积的21,其中11为严重沙化土地。还有一些矿区已成为沙尘暴的主要沙源,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问题 内蒙古全区矿山总面积为3 583 km2,矿山开发已复垦面积仅占应复垦面积相当小的比例。矿山企业采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矸石累计存放量达1.18亿t,且仍以每年1 000多万t的速度增长,当年处理量只占排放量的一半左右,由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次生地质环境问题也尤为突出。 1.1 地面塌陷 主要为采空区塌陷。由于全区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且广泛分布,因而由地下采煤形成的地面塌陷现象也非常普遍。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盟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面塌陷123处,塌陷土方量约930万m3,尤以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海市最为严重。其中,赤峰市元宝山煤矿塌陷区面积已达10 km2,地表沉降面积6 km2,地裂缝面积500 ha,矸石排放占地面积26 km2,最大塌陷坑达500150 m2,目前尚有15 km2采空区,将进一步成为塌陷区;呼伦贝尔市几大煤矿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面塌陷大雁煤矿的3个矿区至1998年已形成608 ha的塌陷区范围,且塌陷区仍在遂年增加和扩大。由采空区诱发断层复活,造成地面裂缝、大量民房和矿山设施受损;扎赉诺尔煤矿塌陷面积为50km2;宝尔希勒煤矿塌陷范围已超过13.4 km2,深20 m。乌海市因采矿造成耕地、林地、草地地面塌陷面积约30 km2,塌陷深度34 m。大面积的地面塌陷导致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减少,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突发性地面塌陷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缓变性地面塌陷容易使建筑物及道路变形和破坏。由地面塌陷所形成的塌陷坑易使地表水流入矿井,引发灾难性后果,给矿山安全带来隐患。 1.2 崩塌与滑坡 据统计,全区由矿山开发造成的崩塌共计64处,总土石方量40.55万m3,大型地质滑坡2处,面积19万m2,体积520万m3,主要集中在包头市石拐区。 崩塌与滑坡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威胁着当地居民的人身安全。包头市石拐区大发滑坡从20世纪80年代初已毁坏民房及其他建筑物达5 000 m2,堵塞通往五当召旅游区道路600 m,造成经济损失400万元以上。如果滑坡体一旦整体下滑,不但使对岸井田全部破坏,而且滑坡体易形成坝体,如遇暴雨,堰塞成湖,直接威胁上游8 000多居民及召沟下游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红旗山滑坡从1996年开始活动,目前已发展到相当规模,遇暴雨、地震随时有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的可能,直接威胁着滑坡体下方工人村352间房屋、1 056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乌兰察布盟兴和石墨矿,为全国3大石墨基地之一, 7080年代年产石墨10 000 t,利润1 000多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2000年9月该矿发生山体滑塌, 18万m3巨石倾刻而下,好在没发生人员伤亡,但部分矿山设备砸坏,仅清理现场就花掉70多万元。 1.3 泥石流 矿山开发建设的废弃土石和露天采矿外排土石多堆积于沟边、坡面、河岸等处,这些废弃的固体物质,目前多数没有有效的防护设施,成为泥石流的潜在物源地。在降水入渗和洪流冲刷下,极易形成一定规模的泥石流。由于呼和浩特市北部的大青山蕴藏着丰富的建筑石材,埋藏浅、易开采,目前石料矿山集中分布在山前的哈拉更沟、哈拉沁沟、小哈拉沁沟及白石头沟等地,采石中废弃的碎石、残渣等厚度可达12 m,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来源。1998年发生的道试沟泥石流冲毁农田数百亩,沿途村庄房屋倒塌,冲走牛羊数百只。同时河床淤高,对呼市包头高速公路构成威胁,为此交通部门每年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组织清淤。2002年6月土左旗陶思浩乡小万家沟村发生泥石流,冲毁房屋若干间,造成危房18户,部分自来水管道因受损而停水。 1.4 水质污染 矿业活动中的采矿用水、抽出的矿坑水、矿石选冶过程中的用水等其中后者用水量最大,占矿山总用水的80以上,通常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组分或超过人体允许摄取含量的有害物质。这些水以各种方式进入地表水或地下水中,产生水质污染。 由矿业活动造成水质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主要分布于巴盟、乌盟、兴安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有色、贵金属矿山。这些矿山的选矿废水有的排入尾矿库,有的甚至直接排放到周围的沟谷中,既污染了地表水并通过下渗作用污染了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