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doc
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充电前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充电所需要材料、工(器)量具,劳动保护齐全。 2、将标准液与补充液提前运至充电硐室,并妥善保管。储存电液必须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或塑料质容器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3、提前准备好中和的溶液(碳酸钠溶液),以防电液灼伤时使用。 4、准备好冷却蓄电池的水管,堵住电池箱出水孔,做好电池冷却准备工作。 二、充电步骤 1、检查充电的蓄电池组,特别注意检查电池极柱焊接点是否良好,并除去污垢。 2、新注电解液将新蓄电池开盖后,从第一个单格开始,将产品标准液注入该单格用量的1/3注完第一轮后,再从第一个单格开始,按顺序注入第二轮的1/3(即2/3),注完第二轮后,再从第一个开始,按顺序注入第三轮的1/3(即全满),停置56h检查液面,如液面降低,补充后方可充电,新充电2426小时即可使用,日常充电时间为8小时。 3、充电时应旋去加水冒,放出产生的气体,以免内部气体过多而胀破坏电槽。 4、不同型号的蓄电池需要充电电流各不同,(a)300型蓄电池用31A点电流充电。(b)330型蓄电池用34A的电流充电。(c)400型蓄电池用41A的电流充电。(d)440型蓄电池用45A的电流充电。(e)560型蓄电池用57A点电流充电,初充电压充电到2.5V2.7V。蓄电池个组时稳定在34小时即可使用(初充电2426小时日常充电8小时)。 5、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保持在41℃以下,最高不超过43℃。当蓄电池温度保持在41℃时,需采取降温措施,每组蓄电池内至少有15支以上点温度计策测量温度。 6、日常充电、放电、检查蓄电池组的液面高度。新电池加入标准液。充电正常后,日缺液时,要添加补充液。每隔半年,改加一次标准液。 7、过充电(均衡充电)蓄电池组应周期性进行均衡充电,每月一次。具体方法首先是将蓄电池组给以正常充电,达到强烈冒气时停止充电,将蓄电池组静置12小时,然后在进行间断充电,直到当接上电源充电时,所有电池均强烈冒气为止。过充电时间不超过5小时。 8、蓄电池充电必须打开塞子通气,冷却,充电完毕,充分冒气后再将旋塞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