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依据及范围与程序.doc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新德石灰石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依据及范围与程序 1.1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 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矿山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可做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新德石灰石矿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之一。 1.2安全现状评价的依据 1.2.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29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2.2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30日起实施);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号令); (7)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1.2.3文件 (1)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2)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06] 478号); (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 (4)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企[2004] 713号); (5)辽宁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字安监发[2003] 34号); (6)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程序(试行)〉的通知(辽安监发[2005] 91号); (7)关于辽宁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发工作的意见(辽安监管一[2008] 70号); (8)关于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资料的补充通知(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9月23日); (9)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178号); (10)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180号)。 1.2.4技术标准和规范 (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5)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6)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93); (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8)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9)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 (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1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3)噪声作业分级(LD80-95); (1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修订稿;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18)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 (19)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5资料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新德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由朝阳市地源矿产土地勘测有限公司,2008年4月设计。矿山开采方案设计正在组设中。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新德石灰石矿提供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安全评价(第三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4月。 1.3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包括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新德石灰石矿(以下简称新德石灰石矿)露天开采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 1.4安全现状评价的程序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进行定性评价;提出相应安全对策措施;确定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议;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具体的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如图1-1所示。 前期准备 划分评价单元 选择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做出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图11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2企业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2.1.1企业经济类型 新德石灰石矿,系集体所有制小型露天矿山企业,最终产品为建筑用石灰石。 2.1.2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 该采石场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依据矿界内现有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确定服务年限为22年;该采石场采用间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8小时。 2.2自然条件 2.2.1地理位置及交通 新德石灰石矿行政区划隶属于阜蒙县建设镇新德村管辖。在阜新县北东60公里,距离建设镇6公里,101国道从矿区西北15公里处通过,矿区附近有乡级公路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2.2.2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2109010830015),新德石灰石矿矿区面积为0.1281km2,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限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2-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表2-1 拐点 坐标 X Y 1 4692104.00 21429411.00 2 4692270.00 21429471.00 3 4692281.00 21429538.00 4 4692114.00 21429900.00 5 4691880.00 21429784.00 6 4691870.00 21429590.00 采场范围开采标高165~120m 2.2.3矿区地质 该矿区地层简单,主要为中元古界蓟县组长城系魏家沟岩群灰岩(Ch-Jxw),地质条件简单,节理裂隙不发育,矿体与围岩相同,均为灰岩。矿区内植被不发育,坡积物较少。 2.2.4开采技术条件 2.2.4.1水文地质条件 该矿区水文地质环境较好,矿体均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下水不发育,地表水沿冲沟自然排出,对采矿作业影响较小。 2.2.4.2工程地质条件 该矿区为灰岩,采石岩体较坚硬、致密。节理裂隙较不发育。未受大的构造等破坏,故在开采过程中边坡的稳定性较好。 2.2.4.3环境地质条件 开采岩石为灰岩,在开采和加工过程中加强粉尘管理,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操作人员带好防尘面具,以防粉尘对人身的侵害。 2.2.5矿区周边情况 矿区周边三公里内无其它工矿企业、居民区、高压线及河流。周边环境良好。 2.3企业现状 2.3.1露天开采 (1)矿床开拓及露天采场 采用公路开拓法开拓矿床。 该采石场的露天采场为山坡露天,开采型材。目前,露天采场进行一面坡开采,工作面采用分层开采已形成长约30m、高约14m和8m两台阶、边坡角约50的开采工作面(见图2-1)。 (2)露天开采的生产工艺 ①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管理。 ②采装与运输 使用铲车和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采用Ⅲ级运输道路(见图2-2),路宽约6m、转弯处最小曲率半径12m、坡度6。 ③排土 该采石场表土覆盖层很薄,无需设置排土场。 (3)露天采场排水 该采石场的露天采场为山坡露天,采用自流排水。 (4)供电 该采石场无用电设备,故无电源。 说明露天采场所使用的穿孔凿岩设备均为当地民爆部门所有,凿岩爆破工作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实施。 2.3.2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使用 该采石场使用的爆破器材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配送、管理和使用。 图2-1 采场作业面现状 图2-2采场运输道路 2.3.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证、照与资质 该矿具有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具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采石场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该采石场特种作业人员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管理,持证上岗。 (2)安全机构设置 该采石场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 (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该采石场制定了矿(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副矿(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科长(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了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等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工伤保险、安全投入及安全教育 该采石场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计划;向职工发放了劳动保护用品;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预案 该采石场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6)其他 该采石场建立了职工健康档案;具有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培训以及隐患整改记录;为工作人员配备了安全带、安全绳等安全防护措施,并能监督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在危险区域和采场边界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了避炮设施。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危险、有害因素,即矿山危险源。矿山危险源的主要特征是具有较大的能量,一旦导致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伤害与损失;同一作业场所可能有多种危险源存在,而对这些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又都比较困难。 在已基本上掌握露天开采矿山通常存在的危险源并不断探索的基础上,辨识出该采石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如下。 3.1主要危险因素辨识及分析 3.1.1滑坡与坍塌 露天采场由于受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矿床埋藏条件的制约以及实施开采工艺的需要,在开采过程中,将形成具有一定坡度的作业场所,开采过程中,上部坡顶的岩体受某种条件(爆破震动、雨水冲刷等)的影响,原有的平衡状态被破坏,稳定性受到影响,很容易产生滑落。大面积的岩体滑落即滑坡,不仅会造成人员伤害,而且对露天采场的破坏也是相当严重的。 在露天开采过程中,随着落矿与剥岩的进行,露天边坡的形态不断发生变化,局部高陡处有发生岩(矿)体坍塌(崩坍)的可能。在边坡倾向与岩体结构面倾向一致的部位和断裂交汇且破碎的部位,发生滑坡与坍塌的几率将大大增加。 露天采场滑坡形式主要有平面滑坡、楔形滑坡、圆弧滑坡、倾倒滑坡以及由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组合而成的复合滑坡。 发生滑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开采单元的划分及露天采场构成要素不合理。如未划分阶段(台阶),采场阶段(台阶)太高、坡面角过大,采场边帮坡面角(边坡角)过大,采区太长等,都容易发生滑坡。 ②地质情况变化大,条件不好。如在矿体中有小断层、裂隙、软岩、泥夹层、破碎带、裂隙水等,都容易引起塌落、片帮、采场局部塌陷。对此,在开采中要特别注意。 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使边坡角过陡,加上不按合理顺序开采或边剥离边掏底,势必造成边坡整体滑动,导致矿灾。 该采石场的露天采场进行一面坡开采,开采高度较大,存在滑坡与坍塌的可能。 3.1.2滚石 露天采场在采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形成“伞檐”或边坡浮石及上段工作平台碎石清扫不净,受到爆破、采装、运输等某种震动,很可能发生滚石滑落,对在工作面下部作业人员的危害是严重的。 造成滚石的主要原因有 ①处理浮石、危岩不及时(这是露天采场存在滚石伤人的隐患)。 ②爆破时边帮受震动,引起不稳定浮石突然下滑。 ③安全平台宽度不足,不能充分缓冲和阻截滑落的岩石。 ④处理浮石操作方法不当。由于处理浮石操作方法不当所引起的滚石事故,大多数是因处理前缺乏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掌握浮石情况而造成的。 处理浮石时,操作工人的技术不熟练,站立位置不当,当浮石落下时无法躲避而造成事故。 该采石场的露天采场开采工作面现局部存在浮石和危岩,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在以后的开采过程中存在发生滚石伤人的事故隐患。对此,必须加强防范,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3.1.3爆破器材的使用及意外爆炸 该采石场在露天开采过程中,爆破作业虽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配送、管理和使用,但也存在着以下危险 ①在爆破器材的运输(送)、使用、存放及起爆药包加工过程中,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意外爆炸,造成危害。为保证安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或控制引起爆破器材意外爆炸的能量。 ②在爆破作业中,若违背爆破安全规程与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③残炮、盲炮都可能引发危险,若处理不当,易引发严重事故。 ④若爆破设计不合理或未按审批的爆破设计施工、人员误操作、爆破器材质量差等,都可能引起爆破事故的发生。 ⑤爆破警戒和信号发生错误引发的危险爆破警戒范围确定有误、警示标志不明显、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未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或由于其它意外因素,导致爆破警戒范围内出现人员而进行了起爆,往往导致严重后果。 ⑥预警信号、起爆信号有误,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也易导致严重后果。 ⑦火药敏感度(尤其是热感度)较高,如使用过程中不引起高度注意,易发生意外爆炸。 3.1.4高处坠落 该采石场的露天采场的开采工作面高约为14m,作业人员与作业场所内的物体都具有较大的势能。当人员具有的势能释放时,可能发生坠落或跌落事故。如果在工作面上部边缘工作的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和安全绳等防护装备,则存在高处坠落的危险。 3.1.5物体打击 如果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则存在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可能。 3.1.6车辆伤害 该采石场在露天开采过程中使用自卸汽车运输,在车辆运行中,存在发生事故的危险。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运输车辆缺少必要的检修和维护。 ②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如雾天影响视线,冰雪或雨水使路面变滑等。 ③运输道路局部不符合要求坡度过大、转弯半径过小、路宽不够、路面不平等。 ④安全管理不到位。如车辆驾驶员没有经过培训、路面缺乏维护保养,都可能造成车辆事故的发生。 ⑤驾驶员酒后驾驶。 3.1.7机械伤害 该采石场使用铲车,其在运行时具有较大能量,与此相关,人员可能存在被运行机械伤害的危险。造成机械伤害一般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①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某些失误而造成不安全的行为,以及没有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而得不到良好的保护。 ②正在检修机器或者刚检修好,检修人员尚未离开,因他人误开动而被机器伤害。 ③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保养或做其它工作,因误入某些危险区域或部位而造成伤害。 ④防护用品没有穿戴好,衣角、袖口、头发等被转动的机械卷入造成伤害。 ⑤操作方法不当或不慎造成事故。 (2)设备安全性能不好 ①机械设备缺乏安全防护装置,结构不合理,强度达不到要求或者设备安装维修不当,都是导致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 ②机械的传动部分没有防护罩而轧伤人员或传动部件的螺丝松脱飞出伤人。 ③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险装置或其失灵而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此外,设备超载运行造成零部件断裂也可能导致伤害事故。 3.1.8火灾 引起火灾事故的主要因素如下 ①设备的原因。如不符合防火规定的要求。 ②物料的原因。如可燃物质的自燃、机械摩擦及撞击生热,在运输装卸时受剧烈振动等。 ③环境的原因。如高温、雷击、静电、地震等自然因素。 ④管理的原因。如管理人员安全防火意识差,疏于对火灾事故的防范等。 该矿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但仍要提高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1.9水灾 该矿的露天采场为山坡露天。大气降水可自流排泄,雨季时应采取防排水措施,以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3.1.10雷电 该矿的露天采场为山坡露天,地势相对较高,雷雨天气雷电会对采场设备造成损坏,对人员造成伤害。有雷击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设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 3.2主要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2.1尘毒 (1)粉尘 该矿在露天开采过程中各生产工序如凿岩、爆破、采装、运输等,都产生大量的粉(矿)尘。另外还有运输道路上的扬尘以及大风干燥天气露天采场的扬尘。 ①凿岩产尘 在用凿岩机进行凿岩时,产生较大的粉尘,在大风干燥天气尤为严重。 ②爆破产尘 爆破作业产生的粉尘较多,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③采装产尘 在采装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④运输产尘 由于该矿使用自卸汽车运输,行车公路上经常沉积大量粉尘,在大风干燥天气下车辆运行时,尘土弥漫,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粉尘量可能高达几十甚至几百毫克。 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尘量的大小与路面种类、路面上积尘多少、天气干湿程度、有无雨雪以及车辆行驶速度等因素有关。 粉(矿)尘对人的主要危害是能引起尘肺病。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大量吸入微细粉尘而引起的一种慢性职业病。尘肺病是矿工的主要职业病,发病率高,对人的身体影响很大,迄今为止尚无根治的方法。 (2)有毒有害气体 该矿在露天开采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来源于爆破作业以及自卸汽车等燃油设备排放的尾气。有毒有害气体对工作环境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2.2噪声 (1)噪声来源及分类 按成因(来源)噪声可以分为 机械噪声如自卸汽车发动机产生的噪声; 空气动力性噪声如空压机、凿岩机等扰动气体而形成的噪声。 其它噪声如爆破作业、采装作业等产生的噪声。 (2)噪声危害 噪声对人的听觉、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视觉、感知觉水平、反应时间等都有很大的影响,它能损伤人的听力,使人患心脏病。同时对人的情绪影响也特别大,如使人烦躁不安、注意力分散等。噪声越大,引起烦恼的可能性越大,从而使受影响的作业人员产生侵犯性、多疑性、易怒性和厌倦感。 噪声不但影响人脑正常接收信息,而且会影响人的睡眠,从而导致人的健康状况下降。此外,噪声还恶化了作业环境,影响到人机操作。 3.2.3酷暑 在盛夏酷暑季节,露天采场的作业环境温度较高,加之劳动强度大,作业人员易发生眩晕、中暑等症状。 3.2.4严寒 在严冬,于寒冷的环境中进行露天采剥作业,如果劳动防护不好,容易冻伤作业人员手脚,轻则红肿疼痛、重则可能造成终身残疾。 3.3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判定该矿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4.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划分评价单元的目的是便于评价工作有序进行,并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针对该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将其划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和露天开采2个评价单元。 因为露天开采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较多,又是交叉地存在于不同的工序和环节中,为便于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故将露天开采单元再划分为采场构成及采剥作业、采装与运输、防火及排水、警示标志4个评价子单元。 4.2评价方法选择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选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法是定性的安全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制定的,其检查目的明确,内容具体,易于实现安全要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的过程,也是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的过程,既能准确地发现问题,也可避免检查过程中的走过场和盲目性,从而提高安全检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另外,安全检查表法使用起来简便易行,易于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掌握和接受。 5.定性安全评价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国家与辽宁省的相关法规、文件、标准和规范,制定出安全检查表,对该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露天开采2个评价单元进行评价。 说明 安全检查表中检查结果按“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2个等级进行评价。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简称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简称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简称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简称安全规程。 5.1安全生产管理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单元进行评价,详见表5-1。 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安全检查表 表5-1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事实记录 结论 一、基础资料 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设计和附图,并具有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采场工程平面图和采场剖面图。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关于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发工作的意见 查阅 具备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采矿工程设计;具有采场工程平面图和采场剖面图。 符合要求 二、证照及人员资格 1.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具备和有效性。 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查验 具备采矿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且有效。 符合要求 2.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管理资质证及有效性。 矿山安全法第26条、 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规程之4.4 查验 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管理资格证且有效。 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及有效性。 许可证实施办法 查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资格证且有效。 符合要求 4.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及有效情况。 矿山安全法第26条、 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规程之4.4 查验 该采石场特种作业人员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管理,持证上岗。 符合要求 5.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第35条、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规程之4.4 查阅 对作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 符合要求 三、安全组织及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健全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许可证实施办法 查看 该采石场建立并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规程之4.1 查阅 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各项安生生产责任制。 符合要求 3.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 查阅 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符合要求 4.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查阅 制定了作业安全规程和较为齐全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要求 5.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等记录。 矿山安全法第五章第三条 查阅 具有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符合要求 6.制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边坡坍塌等各种事故以及诱发地质灾害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十二款 查阅 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要求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并有急救物资。 辽宁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程序(试行)的通知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 第13条 查看及询问 该矿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了必要的急救物资。 符合要求 四、其他 1.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十款 查验 该矿外雇当地民爆部门的穿孔凿岩设备,凿岩工作由当地民爆部门统一实施,民爆部门证件齐全,具有完备的施工设备。 符合要求 2.安全生产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 查阅 按规定数额提取并使用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符合要求 3.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款 查看保险单 依法参加了符合要求的工伤社会保险;保额满足要求。 符合要求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和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 查阅及询问 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符合要求 5.发生伤亡事故,应出具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及结案情况。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七条第六款 查看及询问 未发生伤亡事故。 符合要求 6.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安全规程之5.1.10 询问 遇到影响正常生产的天气能够做到停产,并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符合要求 7.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安全规程之7.2.6 查看及询问 该矿对职工的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了职工健康档案。 符合要求 单元评价小结该矿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做到了持证生产与有照经营,露天开采基础资料较为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较为健全;为职工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按时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了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建立了职工健康档案。 对该矿安全生产管理通过检查表的19项检查,全部符合有关规定。 检查结果表明,该矿安全生产管理能够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 5.2露天开采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露天开采单元进行评价,详见表5-2。 露天开采单元安全检查表 表5-2 子单元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事实记录 结论 采场构成及采剥作业 1.台阶、分台阶高度,根据所选定的开拓系统确定,采用直进式道路开拓时,台阶高度不大于20m,分台阶高度不大于6m。 安全规程之5.5.2 查看 台阶高度不大于20m 符合要求 2.台阶、分台阶坡面角,应根据矿层产状和节理裂隙倾角确定,工作台阶坡面角应小于80,台阶最终坡面角应小于70,分台阶坡面角应不超过90或与节理裂隙倾角一致。 安全规程之5.5.2 查看 工作台阶坡面角小于80,台阶最终坡面角小于70。 符合要求 3. 采场最终边坡角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宜小于60或由设计确定。 安全规程之5.5.2 查看 现采场边坡角为50左右。 符合要求 4.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应满足荒料分离、分切、整形、吊装运输、清碴等工艺设备和安全的要求,机械化开采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但应不小于30m;分台阶工作平台宽度,应大于分台阶高度;安全和清扫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 安全规程之5.5.2 查看 工作平台宽度满足要求,不小于30m;设计确定分阶段开采。 符合要求 5. 石材开采的剥离、开沟等浅眼爆破和其他常规爆破,应按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爆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GB6722的要求。 安全规程之5.5.3 查看 按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要求 6.挖掘机的停留、挖掘作业等,严格执行挖掘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规程之5.5.4 现场查看 现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要求 7.露天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不应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采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空洞”等。 安全规程之5.2.5.7 查看 现工作面不存在“伞檐”和“空洞”。 符合要求 8.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1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1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安全规程之5.2.5.3 查看及询问 该矿能够做到对采场工作帮每季度检查1次,高陡边帮每月检查1次,并做了必要的记录。 符合要求 9.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措施。 安全规程之4.12 查看 采场工作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能够佩戴安全带、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物品。 符合要求 10.从炸药运入采场开始,应划定运输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爆破安全规程之4.10.2 询问 爆破作业由民爆部门统一负责,能够按照有关规程运输、搬运爆破器材。 符合要求 1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爆破安全规程之4.7.1 查看及询问 能够按规程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符合要求 12.应按200m确定爆破安全距离,下坡方向应按300m确定爆破安全距离。 爆破安全规程之6.4 询问 能够按安全规程要求确定爆破安全距离。 符合要求 13.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爆破安全规程之4.12.1.1 询问 进行爆破作业装药时能够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符合要求 14.露天爆破时,避炮设施应设置在爆破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并构筑坚固紧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通达避炮设施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 爆破安全规程之5.1.1.4 查看 该矿有设置避炮设施。 符合要求 采装及运输 1.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安全规程之5.2.3.4 查看及询问 自卸汽车运输未超载,装载均匀,未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 符合要求 2.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安全规程之5.3.2.11 询问 装车时,能够做到不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未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符合要求 3.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安全规程 之5.2.3.12 查看及询问 该矿采用铲车装车,司机未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符合要求 4.机械铲装作业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安全规程 之5.2.3.12 查看及询问 铲装作业时,铲斗未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采用反铲挖掘机和前装机装车,司机未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符合要求 5.车辆在矿区道路上行驶宜采用中速,在采场行驶速度不超过20km/h。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之2.4.3 询问 车辆在采场行驶速度不超过20km/h。 符合要求 6.Ⅲ级露天矿山路面宽度宜不小于4.5m(单车道)、8m(双车道)。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之2.4.4 查看 采场运输道路(单车道)宽度约7m。 符合要求 7.Ⅲ级露天矿山道路最小曲率半径不得小于12m。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之2.4.6 查看 采场运输道路转弯处的最小曲率半径12m。 符合要求 8.Ⅲ级露天矿山道路最大纵坡不大于9。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之2.4.13 查看 采场道路坡度约6。 符合要求 9.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安全规程 之5.3.2.6 查看 山坡填方的弯道较缓、无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不需设置护栏、挡车墙。 符合要求 防火及排水 1.重要采掘设备,应配备灭火器材。设备加注燃油时,不应吸烟或采用明火照明。不应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不应用汽油擦洗设备。 安全规程 之5.9.2.2 询问 该矿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 符合要求 警示标志 1.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安全规程 之5.1.9 查看 采场边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符合要求 单元评价小结 对露天开采单元通过安全检查表的26项检查,其中,符合有关规定26项。 以上检查结果说明,该矿露天开采处于安全状态。 5.3单元评价总结 对该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露天开采2个评价单元通过安全检查表的45项检查,其中,符合有关规定45项。 上述检查结果表明,该矿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6.建议的补充安全对策措施 该矿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一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露天开采的生产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此,建议补充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采场危险区域及边界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数量少。 (2)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开采工作面局部的浮石和危岩。 (3)按照初步设计要求进行开采,保证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 (4)开采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保持工作平台、安全平台、清扫平台的宽度。 7.安全现状评价结论 7.1安全现状综合评述 通过对该矿安全生产现状所做上述具体评价,其安全现状可综述如下 (1)企业应必备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