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制度.doc
建筑安全生产制度 高度重视事前部署引领安全生产 2006年年初,建设部就制定下发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2005年工作总结与2006年工作要点和建设部安委会2006年安全工作措施分工意见,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建设部2006年第一、二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第四次联络员会议,对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在汪光焘部长和黄卫副部长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指示下,7月12日和8月21日,又分别召开了建设部第三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五次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中期总结,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 抓主要矛盾开展专项整治消灭事故隐患 年初,建设部确定 2006年以预防高处坠落为主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严格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加强工作指导。8月21日,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总结了经验,指出了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为督促和检查地方工作成效,2006年9月和10月他们开展了分为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督察,共督察了山西、江苏等10个地区,督察结果表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拟定的部门规章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目前已提交法规司。 2006年,建设部还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调查研究和测算工作方案,经过调研,确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计提标准和使用范围,并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草拟了部门规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广泛进行了调研和征询意见。同时,为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政纪处分规定,建设部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为了建立汛期建筑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部还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经请示国务院安委办明确了房屋与市政工程范围,理清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此外,还向全国转发了上海、北京、湖南、南京等地区和城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经验,就行政许可工作、 保险工作和起重机械管理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 动态监管大力查处事故推动安全生产 2006年,建设部出台了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3月和5月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20个地区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察。建设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知,分别于2月21日和4月14日在建设部网站和中国建设报上公示了各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并建立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和重大事故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季度通报制度。2006年9月12日,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工作座谈会,草拟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初稿),并就该稿到东北三省及河南省、四川省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国范围内征询了修改意见。 同时,去年以来,建设部分别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3家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处罚。各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发生事故的125家建筑施工企业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两家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006年,建设部发布了200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并针对各地发生事故情况,发出了关于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连续发生四起事故情况的通报、关于近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关于对北京市吉广饭店装修人员“12“中毒事故的通报、关于对近期四起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通报和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910“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等,并针对北京“221“重大事故,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2006年10月31日,针对中建系统当年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专门召开座谈会约见中建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措施,督促其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态势。2006年12月中旬,为督促有关地区遏制重大事故频发势头,专门对黑龙江省和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办。 强化培训教育狠抓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设部与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积极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并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 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通过明确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时间、加大培训投入等方式,切实提高和增强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能力和意识。下发了关于建筑行业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的通知,并以此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了建筑工人安全操作知识读本,开展了两次向农民工送书活动,黄卫副部长亲自参加并给农民工授课。还针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了4期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班。 2006年全国建筑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在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就一定能推动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水平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