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pdf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 50585 - 2010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Occupational safety code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2010 -05 -31 发布2010 -12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Occupational safety code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GB 50585 - 2010 主编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0 年1 2 月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票安全规范 GB 50585-2010 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850 X 1168毫米1/32 5. 375印张136千字 2010年9月第1版2010年9月第1次印刷 印数1-6000册 女 统一书号1580177 446 定价3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85一-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 3.0.10、4.1. 1、6.1.9、6.3.2、8.1.5、8.1.7、9.1.5、10.2.1、 11.1.3、1 1.2. 5、12.1. 1、12.2.7、12.3.5、12.5.2、12.6.5、 12.8.5、13.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泡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年五月三十一日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前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 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J102号的要 求,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 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戚。 本规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广 泛的调查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考虑岩土工程勘 察主要作业工序和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危 害因素,而规定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勘 察、安全监督单位的意见,对各章节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 定稿。 本规范共13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 基本规定,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勘探作业,特殊作业条件勘察,室 内试验,原位测试与检测,工程物探,勘察设备,勘察用电和用电设 备,防火、防雷、防爆、防毒、防尘和作业环境保护,勘察现场临时用 房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 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 反馈给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管理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通湖路188号,邮政编码350001 ,以供 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壁人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1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福建省丸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 福建泉州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戴一鸣黄升平徐张建韩明高文明 龚渊柯国生郑也平陈加才赵治海 刁呈城刘珠雄蔡永明林增忠陈北溪 主要审查人沈小克张炜赵跃平张海东化建新 刘金光董忠级蒋建良赖树钦 2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目次 1总贝u1 2 术语和符号2 2. 1 术语2 2. 2 符号3 3 基本规定4 4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6 4. 1 一般规定 6 4. 2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6 4. 3 地质点和勘探点测放 7 5 勘探作业8 5.1 般规定 8 5.2 钻探作业 9 5. 3槽探和井探门幻 5. 4 洞探14 6 特殊作业条件勘察门门 6. 1 水域勘察17 6. 2 特殊场地和特殊地质条件勘察19 6. 3 特殊气象条件勘察uυ 7 室内试验24 7. 1 一般规定αω 7.2 试验室用电24 7.3 士、水试验24 7.4 岩石试验 25 8 原位测试与检测27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句, aoδou--1411qυ 。,,缸少 “nJωqJqδnJqυ 明明 检 定试程 υ 定业业 规测士策规作作 般位土肘般域域 一原岩酣一陆水 123 工 123 n只unkunxunudnuJA 叫d 口叫U 9. 4 人工震源uυ 10 勘察设备u 门 10.1一般规定门门 10.2 钻探设备38 10. 3 勘察辅助设备门川 11 勘察用屯和用电设备ωυ 11.1 一般规定ωυ 11. 2 勘察现场临时用电41 11. 3 用电设备维护与使用问川 口防火、防雷、防爆、防毒、防尘和作业环境保护47 12. 1 一般规定ω门 12. 2 危险品储存和使用问7 12.3 防火ω们 12. 4 防雷49 12.5 防爆什川 12. 6 防毒50 12. 7 防尘ωυ 12. 8 作业环境保护 52 13 勘察现场临时用房刊们 13. 1 一般规定川川 13. 2 住人临时用房ωυ 13. 3 非住人临时用房ωu 2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附录A勘察作业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附录B勘察机械设备防冻措施 附录C粉尘浓度测定技术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3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 4 4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and survey 6 4. 1 General requirement 6 4. 2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and survey 6 4. 3 Positioning of geological and exploratory points 7 5 Exploration 8 5. 1 General requirement 8 5. 2 Drilling 9 5.3 1巳nchingand shaft exploration12 5. 4 Exploratory adit ... 14 6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under special clrcumstances 17 6. 1 Offshore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17 6. 2 Special jobsite and ground conditions 09 6.3 Hazardous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 22 7 Laboratory test 24 7. 1 General requirement 24 7. 2 Laboratory power supply 24 7. 3 Test on soil and water specimen ... 24 7. 4 Tests on rock specimen 25 4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8 In-situ tests and inspection27 8. 1 General requirement27 8.2 In-situ tests 28 8. 3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spection 2 9 9 Engineering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3 1 9. 1 General requirement 31 9. 2 Onshore engineering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3 1 9. 3 Offshore engineering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33 9.4 Artifical seismic source 3 4 10 Investigation equipment 37 10. 1 General requirement37 10. 2 Drilling equipment 38 10.3 Auxiliary equipment of investigation 3 9 11 Power supply and related electrical devices 41 11. 1 General requirement 41 11. 2 Temporary power supply at jobsite 4 1 11. 3孔1aintenanceand usage of employed electrical devic臼44 12 Prevention of other hazardous accidents and protection of the workplace environment47 12. 1 General requirement 47 12. 2 Storage and usage of dangerous goods47 12. 3 Fire prevention... 48 12. 1 Thunderbolt prevention 4 9 12. 5 Explosion prevention 49 12.6 PO阳oningprevention .. 50 12. 7 Dust prevention 52 12.8 Protection of the workplace environment 52 13 Temporary housing at jobsite 53 13. 1 General requirement 5 3 5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3. 2 Temporary residential housing54 13. 3 Temporary non-residential housing 54 Appendix A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巳ntof potential hazards 5 5 Appendix B Freeze-prevention measures of the drilling eqUlpments“们 Appendix C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ust measurement 6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6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3 6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总则 1. o. 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 勘察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国家和勘察 单位的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建设工程勘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 规范。 1. O. 2 本规范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T程、线路管道工程的岩土 工程勘察安全生产管理。 1. O. 3 勘察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勘察安全生产责任制。 1. O. 4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生产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2 术语和符号 2. 1术语 2.1. 1 危险品dang巳rousgoods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 和财产安全的产品。 2.1.2 危险源hazard source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破坏环境等其他损失的 根源或状态。 2.1.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safe operation regulation 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职业危害、设 备损毁、财产损失和破坏环境等危险源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 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 2.1.4 安全生产防护设施safety protection facilities 用于预防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或职业有害因素,避免安全 生产事故或职业病发生的装置。 2.1.5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security measures for safe work 为保护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职业危害和 环境破坏而采取的一系列包含防护用品、防护装置以及人的行为 规定。 2.1.6 安全标志safety signs 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用于表达 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2.1. 7 高原作业区jobsite in plateau region 海拔2000m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区。 2.1.8 高寒作业区jobsite in alpine-cold region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日平均气温低于lOC的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区。 2. 1. 9 王程物探engineering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应用物理探测技术对所获得的探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推断、 解释工程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勘探方 法。 2. 1. 10 接地ground connection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危及人身安全的电气装置、设施的某 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 1. 11 工作接地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安全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 2. 1. 12 重复接地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 接地。 2. 1. 13 接地装置grounding device 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2.2符 号 2.2.1 电参数 N一一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PE 保护线。 2.2.2 接地保护系统 TN→二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 通过保护中性导体或保护导体连接到此接地点; TNS 整个系统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分开的一种 TN系统接地形式。 3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3基本规定 3.0.1 勘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勘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勘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 应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 3. O. 2 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 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从业人员每两年应进行不少于一次 的自救互救技能训练。 3.0.3 勘察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应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同时应与部门、项目、岗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O. 4 勘察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青和安全生 产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 O. 5 勘察单位应对勘察作业过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 应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应 进行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可按本规范附录A 执行。 3.0.6 勘察单位应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 的危险源、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 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 3.0.7 勘察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并应签订安全 生产协议,分包合同应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和各自 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应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连 带责任。 3.0.8 勘察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 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2 勘察纲要应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3 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 4 作业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当地生存、避险和相关应急技能; 5 存在危及安全生产因素的勘察作业场地和设备,应设置隔 离带和安全标志; 6 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 应保留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必需的安全生产记录。 3.0.9 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现场 应设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 3.0.10 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勘察作业人员,严 禁上岗作业。 3.0.11 勘察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应采 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措施,并应定期对从事有职业病 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3.0.12 勘察单位每年度应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 产防护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安全生产费用。用于配备劳 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 品替代。 3.0.13 勘察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 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严 . ; .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4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4. 1一般规定 4.1.1 勘察作业组成员不应少于2人,作业时两人之间距离不应 超出视线范围,并应配备通信设备或定位仪器,严禁单人进行 作业。 4.1.2 在有狞猎设施、废井、洞穴和有害动植物等分布区域进行 作业时,应采取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并应配备和携带急救用品和 药品。 4.1.3 作业需要耽伐树木时应预测树倒方向,被砍伐树木与架空 输电线路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5. 1.4的有关规 定,树倒时不得损毁其他设施。 4.1.4 未经检验和消毒处理的地下水和地表水不得饮用。 4.2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4.2.1 在高寒、高原作业区,作业人员之间距离不得大于15m,每 个作业小组不应少于3人,应配备防寒用品、用具,并应采取防紫 外线、防缺氧等措施。 4.2.2 在崩塌区作业不宜用力敲击岩石,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 测危岩的稳定状态。 4.2.3 在乱石堆、陡坡区,同一垂直线上下不得同时作业。 4.2.4 在沼泽地区作业,应随身携带探测棒和救生用品、用具,探 测棒长度宜为1.5m。植被覆盖的沼泽地段宜绕道而行,对已知危 险区应予以标识。 4.2.5 水域作业使用的船舶等交通工具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 有关规定;徒步涉水水深不得大于O.6m,流速应小于3m/so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4.2.6 在矿区、井、坑、洞内作业,应先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 采取通风措施,井口、洞口应有人值守;较深的井、洞应设置安全升 降平台或采取其他安全升降措施。 4.2.7 进行水文点地质测绘和调查作业量测水位时,应采取相应 的安全防护措施o 4.3 地质点和勘探点测放 4.3.1 仪器脚架或标尺应选择安全地点架设。仪器设备安装完 毕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作业岗位。 4.3.2 在铁路、公路和城市道路作业时,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并 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立安全标志o作业人员应穿戴反光工作服等安 全生产防护用品,并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和协助维持交通秩序。 4.3.3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应选用绝缘性能好的标尺等 辅助测量设备;测量设备与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 范表5.1.4有关规定。 4.3.4 造标埋石应避开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设施。 4.3.5 在高楼、基坑、边坡、悬崖等区域作业时,应佩带攀登工具 和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睛 望工作。 4.3.6 在军事重地、民航机场及周边使用GPS,RTK、对讲机和 电台等无线电设备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应采取防止无线 电波干扰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4.3.7 雷雨季节不宜使用金属对中杆,确需使用时应采取绝缘防 护措施。 7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 与地下通信电缆、给排水管道及其地下设施边线的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2m; 2 与地下广播电视线路、电力管线、石油天然气管道和供热 管线及其地下设施边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 当勘探点与地下管线、设施的水平安全距离无法满足要求 时,应先在勘探点周边采用其他方法探明地下管线、设施,并应采 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勘探作业。 5.1.7 单班单机钻探作业人员不应少于3人。每个探井、探槽单 班作业人员不应少于2人。 5.1.8 进入勘探作业区,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和安全 帽等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用品o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5.1.9 泥浆池周边应设置安全标志,当泥浆池深度大于O.8m时 周边应设置防护栏。 5.2钻探作业 5.2.1 钻探机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机水龙头与主动钻杆连接应牢固,高压胶管应采取防缠 绕措施; 2 钻塔上工作平台应设置高度大于O.9m的防护栏,木质踏 板厚度不应小于O.05m; 3 基台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4 高度10m以上的钻塔应设置安全绷绳。 5.2.2 钻塔上作业使用的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袋,不得从钻塔上 向下抛掷物品。 5.2.3 升降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扬机提升力不得超过钻塔额定负荷; 2 升降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触摸、拉拽卷扬机上的钢丝绳; 3 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孔口或钻塔上作业人员发出的信号 进行操作; 9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4 普通提引器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起藩钻具或钻杆时,提 引器缺口应朝下; 5 起落钻具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钻具升降范围内,不得在 钻塔上进行与升降钻具无关的作业; 6 使用垫叉或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于扶托垫叉或提寻|器 底部; 7 钻具或取土器处于悬吊状态时,不得探视或用于触摸钻具 和取土器内的岩、土芯样; 8 钻杆不得竖立靠在“A“字型钻塔或三脚钻塔上; 9 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具j 10 不得使用卷扬机升降人员。 5.2.4 钢丝绳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绳端部与卷扬机卷筒固定应符合钻机说明书的规定; 2 提升作业时,保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3 钢丝绳与提引装置的连接绳卡不应少于3个。最后一个 绳卡距绳头的长度应大于O.14m; 4 钢丝绳检验、更换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 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的有关规定。 5.2.5 提放螺旋钻时,不得直接用于扶托钻头的刃口,不得悬吊 钻具清土,不得用金属锤敲击钻头的切削刃口。 5.2.6 钻进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探作业前,应对钻探机组安装质量、管材质量和安全防 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应在符合规定后再进行作业; 2 维修、安装和拆卸高压胶管、水龙头及调整回转器时,应关 停钻机动力装置; 3 扩孔、扫孔或在岩溶地层钻进时,非油压钻机提引器应挂 住主动钻杆控制钻具下行速度; 4 在岩榕发育区、采空区和地下空洞区钻探宜使用油压钻 机。立轴钻机倒杆前应将提引器吊住钻具;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5 斜孔钻进应设置提引器导向装置,钻塔应安装安全绷绳; 6 钻探机械出现故障时,应将钻具提出钻孔或提升到孔壁稳 定的孔段。 5.2.7 使用吊锤或穿心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使用锤体或构件有缺陷的吊锤、穿心锤。卷扬机系统 的构件、连接件和打箍应连接牢固; 2 使用穿杆移动吊锤或穿心锤时,锤体应固定; 3 锤击时,锤垫或打箍应系好导正绳,应有专人负责检查、观 察锤垫、打箍和钻杆的连接状况,发现松动时应停止作业并拧紧丝 扣,不得边锤击边拧紧丝扣; 4 锤击过程中,不得用于扶持锤垫、钻杆和打箍; 5 人力打吊锤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吊锤活动范围以下的 钻杆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他限位装置;打箍上部应与钻杆接头连 接,并应挂牢提引器。 5.2.8 处理孔内事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操作人员应撤离基台; 2 不得使用卷扬机、千斤顶、吊锤等同步处理孔内事故; 3 使用钻机油压系统和卷扬机联合顶拔孔内事故钻具,且立 轴倒杆或卸荷时,应先卸去卷扬机负荷后再卸去油压系统负荷; 4采用卷扬机或吊锤处理孔内事故时,钻杆不得靠在钻 塔上; 5 处理复杂的孔内事故应编制事故处理方案,并应采取相应 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5.2.9 反回孔内事故钻具时,作业人员身体不得处于扳钳扳杆或 背钳扳杆回转范围内,不得使用链钳或管钳反回孔内事故钻具。 5.2.10 使用千斤顶处理钻探孔内事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于基台梁上的千斤顶应放平、垫实,不得用金属物件做 垫块; 2 打紧卡瓦后,卡瓦应拴绑牢固,上部宜用冲击把手贴紧 11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卡住; 3 应将提引器挂牢在事故钻具的顶部; 4 千斤顶回杆时,不得使用卷扬机吊紧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5.2.11 孔内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的勘探设备、安全生 产防护设施和基台进行检查,并应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后再恢复 钻探作业。 5.2.12 钻孔经验收合格后,应与泥浆池一并予以回填。 5.3 槽探和井探 5.3.1 探井、探槽的断面规格、支护方案和掘进方法,应根据勘探 目的、掘进深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作业条件等影响槽探、 井探安全生产的因素确定。 5.3.2 探井、探槽断面规格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井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 2 圆形探井直径和姐形探井的宽度不应小于O.8m,并应满 足掘进作业要求; 3 人工掘进的探槽,槽壁最高一侧深度不宜大于3m。当槽 壁最高一侧深度大于3m时,应采取支护措施或改用其他勘探 方法。 5.3.3 探井和探槽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探槽和探井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槽、井侧壁和槽底土 层的稳定和渗水状况,发现有不稳定或渗水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支 护或排水措施; 2 同一探槽内有2人或2人以上同时作业时,应保持适当的 安全距离;位于陡坡的槽探作业应自上而r,严禁在同一探槽内上 下同时作业; 3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观察爆破、升降等作业联络信号; 4 不得在探井四周或探槽两侧1.5m范围内堆放弃土或 工具; 12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5 探槽采用人工掘进方法时,不得采用挖空槽壁底部的作业 方式;严禁在悬石下方作业; 6 井壁、槽壁为松散、破碎岩土层时,应采取先支护后掘进的 作业方式。 5.3.4 探井井口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口锁口应高于自然地面O.2m; 2 井口段为土质松软或较破碎地层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3 井口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4 停工期间或夜间,井口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防 护栏,并应盖好井口盖板。 5.3.5 井下作业时,井口应有人监护,井口和井下应保持有效联 络,联络信号应明确。 5.3.6 探井提升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升设备应安装制动装置和过卷扬装置,并宜装设深度指 示器或在绳索上设置深度标记; 2 提升渣土的容器与绳索应使用安全挂钩连接,安全挂钩和 提升用绳的拉力安全系数应大于们 3 升降作业人员的提升设备应装设安全锁,升降速度应小于 O.5m/s; 4 提升作业时不得撒、漏渣土、水,提升设备的提升速度应小 于1.Om/s; 5 井下应设置厚度不小于O.05m的安全护板,护板距离井 底不得大于3m,升降作业时井下人员应位于护板下方。 5.3.7 探井掘进深度大于7m时,应采用压入式机械通风方式,探井 工作面通风速度不应低于O.2m/s或风量不宜少于1.5旷/mino 5.3.8 作业人员上下探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井应系有带安全锁的安全带; 2 不得使用于摇绞车上下井; 3 探井深度超过5m时,不得使用绳梯上下井。 13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5.3.9 探井用电作业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外,尚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采取防磨损、防潮湿、防断裂等安全防护措施; 2 工作面照明电压应小于24V; 3 掘进期间,应采取保证通风系统供电连续不间断措施。 5.3.10 探槽和探井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回填。拆除支护结构应由 下而上,并应边拆除边回填。 5.4洞探 5.4.1 洞探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方案。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的有关 规定。 5.4.2 探洞断面规格、支护方案和掘进方法,应根据勘探目的、掘 进深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作业条件等洞探安全生产影响 因素确定。 5.4.3 探洞断面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洞高度应大于1.8m,斜井高度应大于1.7m; 2 运输设备最大宽度与平洞侧壁安全距离应大于O.25m; 3 人行道宽度应大于O.5m; 4 有含水地层的平洞应设置排水沟或集水井。 5.4.4 探洞洞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标高应高于当地作业期间预计最高洪水位l.Om 以上; 2 洞口周围和上方应无碎石、块石和不稳定岩石; 3 洞口位置宜选择在岩土体完整、坚固和稳定的部位;洞口 顶板应采取支护措施,支框伸出洞外不得小于1.Om;洞口处于破 碎岩层时,应采取加强支护或超前支护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4 洞口上方应设置排水沟或修建防水坝; 5 洞口处于道路或陡坡附近时,应设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安全标志。 5.4.5 洞探作业遇破碎、松软或者不稳定地层时应及时进行支 护。架设、维修或更换支架时应停止其他作业。 5.4.6 洞探作业应根据设计要求配备排水设备。掘进工作面或 洞壁有透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采取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或撤离作业人员。 5.4.7 凿岩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凿岩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面附近顶板和两帮有无松动岩 石、岩块,当存在松动岩石、岩块时,应清除处理后再进行凿岩 作业; 2 应采用温式凿岩方式,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振动等安全生 产防护措施; 3 扶奸杆的作业人员不得佩戴手套; 4 严禁打残眼和掏瞎炮; 5 在含有瓦斯或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