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地下开采).doc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地下开采) 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区县、市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是否合格 1 合法证照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营业执照、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放炮员、装运车辆司机、电工等)。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矿长及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用品发放制度。 3 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 装运作业规程; 主要机械设备(提升机、岩石电钻、排水泵及风机等)操作规程。 4 各种记录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采面、掘面、巷道支护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 安全事故隐患处理记录; 炸药、雷管领、退记录;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5 机构及专(兼)职人员 是否有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监科、安全科等); 专(兼)职的安全人员不少于1人; 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安全投入 有工伤保险凭据;有安措费用计划和投入使用凭证。 8 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 劳保服、安全帽、矿灯及各种井下设备等是否有防爆合格证。员工是否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有无防尘措施,有无防尘水管;是否采取湿式打眼;手持式钻孔作业是否戴防尘罩;装运点是否采用喷雾洒水 有无防噪声措施,凿岩机作业是否采取防噪声措施(耳罩或耳塞),空压机是否采取隔音或远离作业人员的措施或其它措施。 9 开采范围 是否越界开采(查是否超出采矿许可证圈定的拐点)。 10 安全出口 是否有两个便于人员走到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30m; 11 矿井巷道 断面高不小于1.8m,宽不小2m; 支护不得有断柱、断梁现象; 裸露顶板及两帮不得有松动及悬空的岩石; 盲巷是否打密闭、栅栏及挂警示牌。 12 开采工作面 采掘工艺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顶板管理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是否按照安全评价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13 通风系统 是否采用机械通风; 是否测定矿井及采掘面风量; 是否测定矿井有毒有害气体; 开采工作面有无风流或采用局部通风机; 掘进工作面是否采用局部通风机。 14 排水系统 是否存在水患威胁,是否进行了水患专项安全评价; 斜井开采或平硐下山开采是否有排水设备; 排水管路是否畅通。 15 井下通讯 是否有井下通讯; 井下电话机是否完好。 16 矿山设备 风机、提升机、水泵及钻孔设备等是否有过流、过载及短路三大保护; 设备(风机、提升机、水泵、空压机等)外露转动及传动部分是否有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井口是否有检验合格的防雷电安全装置; 井下是否存在不符防爆要求的电器设备; 电缆吊挂是否整齐; 斜井提升是否有防跑车装置; 斜井提升下部是否有躲避硐室; 斜井提升信号装置使用是否正常; 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17 器材 爆破器材的存放是否有专门的库房或临时存放箱。 矿山构建筑物及大型采、掘、运设备是否有必要的灭火器材。 18 采矿方法 是采用了何种采矿方法,是否合理; 19 地压 是否存在地压威胁,是否进行了地压专项安全评价; 20 爆破 是否采用了三通一次点火或非电导爆管技术; 21 其它 检查结论 矿山现场 负责人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