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断电试验操作规程.doc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瓦斯断电试验 操作规程 1、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试验的日常管理、操作等工作由公司安全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及维护、标校人员负责。 2、 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断电设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所规定设置,(进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均≤0.5%,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1.0%,断电点≤1.5%,总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0.75%) ,不得随意更改设置。 3、 矿井瓦斯断电试验每隔7天进行一次断电试验。 4、 做好瓦斯断电试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首先报请公司安全通风科同意,进行断电试验,经公司安全通风科科长同意后,领取瓦斯断电试验申请单。 (2)、认真填写瓦斯断电申请单中所列各项。注明断电范围、区域、影响时间、安全注意事项、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措施、试验负责人、复电负责人等。 (3)、将填写好的瓦斯断电试验申请单送交相关领导审批签字,经审批签字后,申请单才可生效进行断电试验。 (4)、在断电区域做断电试验,应首先通知公司安全通风科,请公司安全通风科做好相应记录及相应措施。 (5)、向所在区域井下带班领导或安全员出示瓦斯断电申请单,并请所在区域带班领导或安全员及时安排断电区域内的工作,在带班领导或安全员同意的情况下继续断电试验。 (6)、上述工作完成后,进行断电试验,将标气缓慢的通入传感器,通气流量控制在200~300mL/min,认真观察传感器示值以及传感器在报警点示值时是否报警、到达断电点时是否将所控制区域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的供电中断。当通入的标气在报警点时传感器报警及气体浓度到达断电点时中断所控制区域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的供电时,试验成功。否则为不成功,不成功应及时查明原因,迅速解决问题,然后在所在区域领导或安全员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二次断电试验。 (7)、断电试验完毕后,立即向公司安全通风科汇报,并请公司安全通风科认真记录断电区域地点、断电时间、瓦斯传感器断电示值;安排专人对断电区域复电,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按要求将传感器、线路悬挂整齐;并通知断电所在区域领导或安全员断电试验完毕。 5、断电试验后认真填写断电试验记录,并附传感器断电曲线图及断电器动作情况备案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