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_停电撤人制度.doc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公司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部、安监部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排放工作。 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的撤人制度 一、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思想素质、了解安全规程、掌握安全常识; 二、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停风、无风和微风地点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跟班领导安排,密切配合、督促撤人; 三、对井下停风、撤人的工作地点要立即停风、撤人、停电; 四、对停风、无风、微风已撤人的地点要打好密闭,设置栅栏警示标牌; 五、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对停风、无风、微风地点落实好反“三违”活动; 六、如若需要在停风、无风、微风地点作业,必须有安全员配合通风员,进行通风排放瓦斯及有害气体,待该处瓦斯和有害气体不再超标,方可送电进行作业。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一、 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1、成立领导组 组 长潘志明 副组长许贵兵、曹述清 成 员魏兵、何明周、安全员、电工 2、职责分工 (1)潘志明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许贵兵、曹述清总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 (3)调度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安全,统一指挥。 (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①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技术员现场组织排放。 ②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 ③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班长、队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④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队长、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⑤ 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部长、通风队长、掘进队长、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5)机电队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安排。 (6)安全员负责瓦斯排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情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 (7)通风队队长负责组织,安排瓦斯员、电工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工作面瓦斯排放情况的统一及时汇报工作。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命令,准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 (8)机电工执行调度室机电部部长的命令,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9)检身房执行调度室命令,切实掌握出入井人数,负责所辖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 (10)采掘队队长执行调度室的命令,负责停电前,组织落实撤出工作面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以及送电后组织落实副队长和电工与瓦斯员一道进现场瓦斯排放工作。 二、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的安全措施 1、主风机房的接到停风命令后,值班人员停止主扇,并立即打开安全行人门,防爆门。 2、主扇送电前,由瓦斯员检查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送电启动主扇。 3、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由通风部部长,现场组织排放。 4、启动主扇前,通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风道侧门,仍保持原状,以便风流短路,并必须有专人看管。 5、排放时,由瓦斯员检查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进行加大短路风流,待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2时,方可逐渐关闭风门,其顺序为安全行人门→防爆风门闭合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大小来决定。 6、排放时,瓦斯浓度呈驼峰状态,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将初期的降低误认为瓦斯已排,而迅速关闭风门,每关一扇必须等一段时间,瓦斯浓度下降时,方可关闭下一扇风门。 7、当风门完全关闭,出风口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以下时,电话汇报调度室,瓦斯员和变电站值班电工,工作面电工跟班队长先入井,其它人员不得入井,由瓦斯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中央配电室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中央变电所各开关符合完好标准时,由瓦斯员、电工同时汇报调度室,地面变电站向中央配电室送电,其它工人入井,但必须在井底车场待命,不得进入工作面。 8、各采掘工作面跟班队长同电工、瓦斯员先行入井后,由瓦斯员检查采区、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在1以下,采区配电室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采区电缆及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符合完好标准时,由通风队长,汇报调度室,采区配电室才可以送电。 9、采区配电室送电后,队长、电工和瓦斯员配合,检查局扇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风电瓦斯闭锁完好,由通风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局扇送电,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间,采区内所有电器设备不得送电。 10、 局扇送电后,队长、电工和瓦斯员进入工作面,由队长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电工检查瓦斯电闭锁瓦斯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瓦斯电闭锁完好,方可由通风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工作面送电。 三、 局扇排放瓦斯措施 1、局扇配电点送电后,首先由瓦斯员检查风机附近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由电工起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启动局扇后,瓦斯员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否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运转,调整风量。 2、排放瓦斯采用风筒分支法,严格控制工作面进风量,严禁一风吹。 3、排放过程中,瓦斯员应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否则,必须减小向工作面的供风量。 4、当瓦斯浓度平稳降至1以下时,瓦斯员、队长、电工先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超限,风筒吊挂良好且其它情况正常时,由通风部部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电工可向工作面送电,工人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