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瓦斯专项治理方案.doc
宜丰县澄塘牌楼村煤矿2009年瓦斯专项 治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大恶性事故,不断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2009年瓦斯专项治理方案。 1、 整治目标 1、消灭因瓦斯造成的责任事故,遏制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深入开展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改善通风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我矿通风质量标准化达三级。 二、整治内容 (一)合理采掘布置、优化采区系统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工作,凡采区系统不完善的必须及时整改。 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凡独立通风确有困难采用串联通风,必须有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1次,被串联的通风机前必须安装瓦斯报警断电装置,严禁掘采串联通风。 改革传统的采煤方法,摒弃非正规采煤方法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回采工作面长度,减少中间平巷条数,提高采区煤炭回收率,降低煤炭自然发火机率;消灭局扇送风回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积极采用先进实用的采煤方法。 大力开展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通风部门搞好矿井通风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矿每月中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执行处罚,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推动矿井通风质量上水平、上档次。 加大瓦斯治理安全技措投入,逐步补还安全欠帐,完善“一通三防”基础装备和设施,提高矿井综合抗灾能力。 (二)通风系统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主要通风机、风门、挡风墙完好并符合符合质量要求,减少矿井内、外部漏风,杜绝风流短路。 2、加强矿井风量调节,确保各采掘工作面全风压供风量满足要求;搞好局部通风质量,确保各掘工作面风量足够及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 3、加强对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不失爆。 4、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对我矿井下各工作面实行监控,瓦斯检查实行挂牌管理及工作面班组长签字制度,防止采掘工作面空班漏检。 5、加强矿井盲巷管理工作,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及时设置栅栏,提示警标,防止人员进入;长期停工地点必须及时予以封闭;收尾采区及报废巷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封闭。 6、加强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工作,排放前必须编制好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并报各级部门和领导审批,严格落实排放人员和单位,明确停电、撤人区域,未编制安全措施严禁进行瓦斯排放工作,杜绝在排放过程中发生瓦斯事故。 7、加强矿井爆破管理工作,爆破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火药,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电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及“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放炮。 8、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加强井下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安监员、电工、监控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操作技能。 9、安监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三违”人员及时爆光和处理,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影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处理。 风电闭锁装置,做到定期维修,确保监控系统的灵敏、准确、可靠。 2、 坚决执行以风定产措施,当风量或供风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对通风系统和采掘作业作相应 (三)安全监控系统 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电闭锁及风电闭锁装置,做到定期维修,确保监控系统的灵敏、准确、可靠。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我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矿长周胜明任组长;副矿长周青光任副组长;周宝国、周锴、周军林、周美宝、周金虎、周相余、周艳辉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矿对各基层单位必须签订瓦斯治理责任状,各督导组必须按照瓦斯治理工作方案经常性地检查指导瓦斯治理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瓦斯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5) 瓦斯基本参数。 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6m/min,是低瓦斯矿井。回采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0.12,瓦斯绝对涌出量0.25;掘进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0.16,瓦斯绝对涌出量0.2。 三、保障措施 (1) 投入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按规定每吨煤提取15元安全费用。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技术措施 各督导组及成员必须加强联系和配合,相互支持,确保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督导组必须每月5日前向瓦斯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上月整治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通报。 1、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电闭锁及风电闭锁装置,做到定期维修,确保监控系统的灵敏、准确、可靠。 2、坚决执行以风定产措施,当风量或供风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对通风系统和采掘作业作相应调整,凡风速超限、瓦斯浓度超限和不合理串联通风要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3、强化管理,健全完善各单位瓦斯管理制度和瓦斯治理措施,开展月度瓦斯超限分析制度,提出次月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爆破工作的一系列规定,抓住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薄弱环节,消灭瓦斯管理的死角,把排除瓦斯隐患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 4、严格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安全部门有权清点人数,超过人数规定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安全装备、危险源以及井下工作地点的通风状况,把瓦斯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 (三)人员 除瓦斯治理机构人员外,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专职安全员,专职瓦斯监控员。 (4) 管理 1、瓦检员严格检查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严禁空班漏检。 2、及时检查工作瓦斯浓度,瓦斯检查记录,必须有工作面组长签字,严禁假检。 3、安监员要巡回检查个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安监员要与工人同进班,同出班;确保作业员工的人身安全。 5、瓦斯监控系统要及时校正,保证监控系统灵敏可靠。 6、瓦斯监控员坚守岗位,发现井下瓦斯情况异常要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