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需建造师聘用合同.doc
建造师聘用合同 聘用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 二 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湘 ),注册到甲方公司之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为二级建造师,聘期为 壹 年,(具体合同时间为乙方成功注册至甲方公司起,初始注册以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网公告时间为准,变更注册以省建设厅贴条时间为准)。 第二条 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每年支付乙方聘用薪酬人民币 15000 (大写 壹万伍仟 元 整 )。 2.2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2000 元(大写 贰仟 元 整 ),乙方证书在甲方注册成功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聘用薪酬余款。 2.3 如合同签订时间为壹年以上,后续年度聘用薪酬为上一次支付日期的次年同一日期支付。 2.4 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等手续。 3.2 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注册证书办理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投标活动。在参与招投标与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中,如需乙方到场配合,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并报销往返车费、食宿费用,出场费按市场价给付。 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注册材料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注册手续,如甲方延误注册超过30个工作日(非乙方原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退回已接收的相关资料。 3.4 合同期间,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交由甲方保管,注册成功后,甲方应将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时退还给乙方。 3.5 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乙方的继续教育费用,乙方必须配合到场学习。 3.6 甲方不承担合同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7 聘用期间因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3.8 合同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相关证件,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学历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负责恢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a、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 b、身份证扫描件(市住建委验证提供原件); c、1寸彩色照片5张; d、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限转注册); e、执业印章(限转注册); f、原单位解聘证明1份(限转注册); g、学历证书原件(限初始注册) h、安全生产考核B证(限转注册带B证); i、原单位三类人员情况表及安许证复印件(限转注册带B证)。 4.2 乙方保证提供的证书必须真实,如果有伪造证件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假证件造成甲方企业注册时的额外支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如为初始注册或转注册无安全B证,则需参加三类人员的安全B证的考试,乙方必须配合到场参加学习。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由公司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缺席培训、考试而导致延误考取B证者,乙方需自行承担考试的所有费用。 4.4 乙方不需在甲方办公,不参与甲方日常经营活动。乙方可以在外建立劳动工作关系,甲方无权干涉,但乙方在外劳动工作关系所引起的一切经营法律责任、债权债务等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4.5 乙方不得将本人的其他相关证件用于其他公司,如乙方因为其他证件在其他公司使用影响到此注册二级建造师使用的,甲方立即中止合同,并有权向乙方索赔。 4.6 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否则,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中止及续聘 6.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和修改。 6.2 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对方是否续约,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定聘用合同。如不能续约,在合同到期15日内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好变更注册的手续。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期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如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有效执行,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本合同履行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合同丢失而引起的纠纷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第一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代表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