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pdf
- 1 -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JGJ 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 in construction 2 0 0 9. 0 9. 16 建筑之家 - 2 - 1 总总 则则 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 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 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 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减少 制作、安装工作量,提高重复使用率。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 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3 - 2 术语、符号术语、符号 2.1 术语术语 2.1.1 面板 surface slab 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并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面板 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 支架 support 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 的总称。 2.1.3 连接件 pitman 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 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简称模板) shuttering 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也可统称为“模板” 。 2.1.5 小梁 minor beam 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 主梁 main beam 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 2.1.7 支架立柱 support column 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 配模 matching shuttering 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 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 2.1.9 早拆模板体系 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 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规 范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 2.1.10 滑动模板 glide shuttering 模板一次组装完成,上面设置有施工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并从下而 上采用液压或其他提升装置沿现浇混凝土表面边浇筑混凝土边进行同步滑 动提升和连续作业,直到现浇结构的作业部分或全部完成。其特点是施工 速度快、结构整体性能好、操作条件方便和工业化程度较高。 2.1.11 爬模 crawl shuttering 以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墙体为支承主体,依靠自升式爬升支架使大模 板完成提升、下降、就位、校正和固定等工作。 - 4 - 2.1.12 飞模 flying shuttering 主要由平台板、支撑系统(包括梁、支架、支撑、支腿等)和其它配 件(如升降和行走机构等)组成。它是一种大型工具式模板,因其外形如 桌,故又称桌模或台模。由于它可借助起重机械,从已浇好的楼板下吊运 飞出转移到上层重复使用,故称飞模。 2.1.13 隧道模 tunnel shuttering 一种组合式定型模板,同时浇筑墙体和楼板混凝土的模板,因这种模 板的外形像隧道,故称之为隧道模。 2.2 主要符号主要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F───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小侧压力标准值; s F───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设计值; k G1───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 k G2───新浇混凝土自重标准值; k G3───钢筋自重标准值; k G4───新浇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侧压力标准值; M───弯矩设计值。 N───轴心力设计值; b t N───对拉螺栓轴力强度设计值; P───集中荷载设计值; k Q1───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 k Q2───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 k Q3───倾倒混凝土时对垂直面模板产生的水平荷载标准值;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V───剪力设计值; - 5 - k g───自重线荷载标准值; g───自重线荷载设计值; k q───活荷线荷载标准值; q───活荷线荷载设计值; 2.2.2 计算指标 E───钢、木弹性模量; EX N───欧拉临界力; 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c f───木材顺纹抗压及承压强度设计值; ce f───钢材的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 j f───胶合板抗弯强度设计值; Lm f───铝合金材抗弯强度设计值; m f───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 b t f───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 v f───钢、木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c ───混凝土的重力密度。 ───正应力; c ───木材压应力; ───剪应力; 2.2.3 几何参数 A───毛截面面积; 0 A───木支柱毛截面面积; - 6 - n A───净截面面积; H───大模板高度; I───毛截面惯性矩; 1 I───工具式钢管支柱插管毛截面惯性矩; 2 I───工具式钢管支柱套管毛截面惯性矩; b I───门架剪刀撑截面惯性矩; L───楞梁计算跨度; 0 L───支柱计算跨度; 0 S───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 W───截面抵抗矩; a───对拉螺栓横向间距或大模板重心至模板根部的水平距离; b───对拉螺栓纵向间距或木楞梁截面宽度, 或是大模板重心至 支架端部水平距离; d───钢管外径; 0 h───门架高度; 1 h───门架加强杆高度; h───倾斜后大模板的垂直高度; i───回转半径; l───面板计算跨度; 1 l───柱箍纵向间距; 2 l───柱箍计算跨度; w t───钢腹板的厚度; t───钢管的厚度; v───挠度计算值; v───容许挠度值; - 7 - s w───风荷载设计值。 ───长细比; ───容许长细比; 2.2.4 计算系数及其它 k───调整系数; 1 ───外加剂影响修正系数; 2 ───混凝土坍落度影响系数。 m ───压弯构件稳定的等效弯矩系数;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G ───恒荷载分项系数; Q ───活荷载分项系数;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钢支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 8 - 3 材料选用材料选用 3.1 钢材钢材 3.1.1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 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 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 Q235 钢和 Q345 钢。对于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 选用钢材。 3.1.2 模板的钢材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 、 低合金高 强度结构钢 (GB/T1591)的规定。 2. 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13793)或低 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2)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的要求,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中 Q235A 级钢的规定。不 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3. 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 中规定的 ZG200420、ZG230450、ZG270500 和 ZG310570 号钢的 要求。 4. 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 规定。 5. 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 (GB/T700)或低 合金钢焊条 (GB/T1591)中的规定; 6. 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 C 级 (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 (GB/T5782)的规定。 7. 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 规范 (GBJ214)的规定。 3.1.3 下列情况的模板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用 Q235 沸腾钢。 1. 工作温度低于-20C 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 2. 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C 的所有承重结构或构件。 3.1.4 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 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焊接的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 试验的合格保证。 3.1.5 当结构工作温度不高于-20C 时,对 Q235 钢和 Q345 钢应具有 0C 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 Q390 钢和 Q420 钢应具有-20C 冲击韧性的合格 保证。 - 9 - 3.2 冷弯薄壁型钢冷弯薄壁型钢 3.2.1 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采用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规定的 Q235 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 构钢 (GB/T1591)规定的 Q345 钢。 3.2.2 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具有抗拉强 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 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3.2.3 焊接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 (GB/T5117) 或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的规定。 2. 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结构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3. 当 Q235 钢和 Q345 钢相焊接时,宜采用与 Q235 钢相适应的焊条。 3.2.4 连接件(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螺栓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1.2 条第六款的规定外, 其机械性能还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891) 的规定。 2. 连接薄钢板或其它金属板采用的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 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 GB/T309811) 或 自攻螺栓(GB/T5282~ 5285)的规定。 3.2.5 在冷弯薄壁型钢模板结构设计图中和材料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采 用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供货条件及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材的牌号) 。 必要时尚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 3.3 木木 材材 3.3.1 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树种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质量好的材料, 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3.3.2 模板结构设计应根据受力种类或用途按表 3.3.2 的要求选用相应的 木材材质等级。木材材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的规定。 表 3.3.2 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材质等级 项次 主 要 用 途 材质等级 1 受拉或拉弯构件 I a 2 受弯或压弯构件 II a 3 受压构件 III a - 10 - 3.3.3 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法分级。选材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的规定,不得利用商品材的 等级标准替代。 3.3.4 用于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 应从本规范附录 B 附表 B.3.11 和附 表 B.3.12 所列树种中选用。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重要的木制连 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它缺陷的耐腐蚀的硬质阔叶材。 3.3.5 当采用不常用树种木材作模板体系中的主梁、次梁、支架立柱等的 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的 要求进行设计。对速生林材,应进行防腐、防虫处理。 3.3.6 在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中使用进口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选择天然缺陷和干燥缺陷少、耐腐朽性较好的树种木材; 2. 每根木材上应有经过认可的认证标识,认证等级应附有说明,并应 符合商检规定,进口的热带木材,还应附有无活虫虫孔的证书; 3. 进口木材应有中文标识,并应按国别、等级、规格分批堆放,不得 混淆,储存期间应防止木材霉变、腐朽和虫蛀; 4. 对首次采用的树种,必须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 3.3.7 当需要对模板结构或构件木材的强度进行测试验证时,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的检验标准进行。 3.3.8 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 25; 2. 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 20; 3. 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 18; 4. 连接件,不应大于 15。 - 11 - 3.4 铝合金材铝合金材 3.4.1 建筑模板结构或构件,应采用纯铝加入锰、镁等合金元素构成的铝 合金型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及铝合金型材 (YB1703)的规定。 3.4.2 铝合金型材的机械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表 3.4.2 的规定。 3.4.3 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3.4.3 的规定。 表 3.4.2 铝合金型材的机械性能 牌 号 材 料 状 态 壁 厚 (mm) 抗拉极限 强度 b N/mm2 屈服强度 2 . 0 N/mm2 伸长 率 () 弹性模量 c E (N/mm2) LD2 CZ 所有尺寸 ≥180 ≥14 5 1083. 1 CS ≥280 ≥210 ≥12 LY11 CZ ≤10.0 ≥360 ≥220 ≥12 CS 10.1~20.0 ≥380 ≥230 ≥12 LY12 CZ <5.0 ≥400 ≥300 ≥10 5 1014. 2 5.1~10.0 ≥420 ≥300 ≥10 10.1~20.0 ≥430 ≥310 ≥10 LC4 CS ≤10.0 ≥510 ≥440 ≥6 5 1014. 2 10.1~20.0 ≥540 ≥450 ≥6 注 材料状态代号名称 CZ淬火 (自然时效) ; CS淬火 (人工时效) 。 表 3.4.3 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 牌 号 材料 状态 取样 部位 抗拉极限 强度 b (N/mm2) 屈服强度 2 . 0 (N/mm2) 伸长率 () LY12 CZ 横 向 高 向 ≥400 ≥350 ≥290 ≥290 ≥6 ≥4 LC4 CS 横 向 高 向 ≥500 ≥480 ≥4 ≥3 注 材料状态代号名称 CZ淬火 (自然时效) ; CS淬火 (人工时效) 。 - 12 - 3.5 竹、木胶合模板板材竹、木胶合模板板材 3.5.1 胶合模板板材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 并有保温性能好、 易脱模和可以两面使用等特点。 板材厚度不应小于 12mm。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 (ZBB70006)的规定。 3.5.2 各层板的原材含水率不应大于 15,且同一胶合模板各层原材间的 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 5。 3.5.3 胶合模板应采用耐水胶,其胶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或竹材顺纹抗剪 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5.4 进场的胶合模板除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保证外观及尺寸 合格。 3.5.5 竹胶合模板技术性能应符合表 3.5.5 的规定。 表 3.5.5 竹胶合模板机械力学性能 项 目 平均值 备 注 静曲强度 )( 2 /mmN 三层 113.30 )()( 2 2/3bhPL 式中 P破坏荷载;L支座距离(240mm) ; b试件宽度(20mm) ; h试件厚度(胶合模板h15mm) 五层 105.50 弹性模量 )( 2 /mmNE 三层 10584 )()( 35 /4fbhPLE 式中 hbL、、同上, 其中三层fP /211.6;五层fP /197.7 五层 9898 冲击强度 )( 2 /cmJA 三层 8.30 )(hbQA/ 式中 Q折损耗功; b试件宽度;h试件厚度 五层 7.95 胶合强度 )( 2 /mmN 三层 3.52 )(lbP/ 式中 P剪切破坏荷载(N) ; b剪面宽度(20mm) ; l切面长度(28mm) 五层 5.03 握钉力 )(mmNM/ 241.10 hPM/ 式中 P破坏荷载(N) ; h试件厚度(mm) 3.5.6 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宜为 12、15、18mm,其技术性能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不浸泡,不蒸煮剪切强度 1.4~1.8 N/mm2; - 13 - 2. 室温水浸泡剪切强度 1.2~1.8 N/mm2; 3. 沸水煮 24 h 剪切强度 1.2~1.8N/mm2; 4. 含水率 5~13; 5. 密度 450~880(kg/m3) 。 6. 弹性模量 4.5103~11.5103 N/mm2。 3.5.7 常用复合纤维模板的厚度宜为 12、15、18mm,其技术性能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静曲强度横向 28.22~32.3N/mm2;纵向 52.62~67.21N/mm2; 2. 垂直表面抗拉强度大于 1.8N/mm2; 3. 72h 吸水率 5; 4. 72h 吸水膨胀率 4; 5. 耐酸碱腐蚀性在 1苛性钠中浸泡 24h,无软化及腐蚀现象; 6. 耐水汽性能在水蒸汽中喷蒸 24h 表面无软化及明显膨胀。 7. 弹性模量 大于 6.0103N/mm2。 - 14 - 4 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 4.1 荷载标准值荷载标准值 4.1.1 恒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 k G1)应根据模板设计图纸计算确定。 肋形或无梁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应按表 4.1.1 采用。 表 4.1.1 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kN/m2) 模板构件的名称 木模板 定型组合钢模板 平板的模板及小梁 0.30 0.50 楼板模板(其中包括梁的模板) 0.50 0.75 楼板模板及其支架 (楼层高度为 4m 以下) 0.75 1.10 注除钢、木外,其它材质模板重量见附录 A 中的附表 A。 2. 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 k G2) ,对普通混凝土可采用 24kN/m3, 其它混凝土可根据实际重力密度按本规范附表 A 确定。 3. 钢筋自重标准值( k G3)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确定。对一般梁板结构 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的钢筋自重标准值楼板可取 1.1 kN;梁可取 1.5 kN。 4. 当采用内部振捣器时,新浇筑的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最大侧压力标 准值( k G4)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小值 2 1 210 22. 0VtF c (4.1.11) HF c (4.1.12) 式中 F──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大侧压力(kN/m2); c ──混凝土的重力密度(kN/m3); V──混凝土的浇筑速度(m/h); - 15 - 0 t──新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h),可按试验确定。当缺乏试 验资料时,可采用15/200 0 Tt(T为混凝土的温度C); 1 ──外加剂影响修正系数。不掺外加剂时取 1.0,掺具有缓凝 作用的外加剂时取 1.2; 2 ──混凝土坍落度影响修正系数。当坍落度小于 30mm 时, 取 0.85; 坍落度为 50~90mm 时, 取 1.00; 坍落度为 110~150mm 时,取 1.15; H──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混凝土顶面的总高度 (m)。混凝土侧压力的计算分布图形如图 4.1.1 所示,图中 c Fh/,h为有效压头高度。 其中,为有 效压头高度( ) 图 4.1.1 混凝土侧压力计算分布图形 4.1.2 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 k Q1) ,当计算模板和直接支承模板的 小梁时,均布活荷载可取 2.5 kN/m2,再用集中荷载 2.5 kN 进行验算,比较 两者所得的弯矩值取其大值;当计算直接支承小梁的主梁时,均布活荷载 - 14 - 4 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 4.1 荷载标准值荷载标准值 4.1.1 恒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 k G1)应根据模板设计图纸计算确定。 肋形或无梁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应按表 4.1.1 采用。 表 4.1.1 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kN/m2) 模板构件的名称 木模板 定型组合钢模板 平板的模板及小梁 0.30 0.50 楼板模板(其中包括梁的模板) 0.50 0.75 楼板模板及其支架 (楼层高度为 4m 以下) 0.75 1.10 注除钢、木外,其它材质模板重量见附录 A 中的附表 A。 2. 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 k G2) ,对普通混凝土可采用 24kN/m3, 其它混凝土可根据实际重力密度按本规范附表 A 确定。 3. 钢筋自重标准值( k G3)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确定。对一般梁板结构 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的钢筋自重标准值楼板可取 1.1 kN;梁可取 1.5 kN。 4. 当采用内部振捣器时,新浇筑的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最大侧压力标 准值( k G4)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小值 2 1 210 22. 0VtF c (4.1.11) HF c (4.1.12) 式中 F──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大侧压力(kN/m2); c ──混凝土的重力密度(kN/m3); V──混凝土的浇筑速度(m/h); - 17 - 表 4.2.3 荷载分项系数 荷 载 类 别 分项系数 i 模板及支架自重( k G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⑴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对 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应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 控制的组合,应取 1.35。 ⑵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 一 般情况应取 1;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验算, 应取 0.9。 新浇筑混凝土自重( k G2) 钢筋自重( k G3) 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 k G4)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k Q1)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下应取 1.4; 对标准值大于 4 kN/m2的 活荷载应取 1.3。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k Q2) 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k Q3) 风荷载( k ) 1.4 4.3 荷载组合荷载组合 4.3.1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其荷载组合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并应采用 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模板设计 RSr 0 (4.3.11) 式中 0 r──结构重要性系数,其值按 0.9 采用;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的规定确定。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 值确定 ⑴ 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 18 - kQ n i ikG QrGrS 11 1 (4.3.12) n i ikQi n i ikG QrGrS 11 9 . 0 (4.3.13) 式中 G r──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 4.2.3 采用; Qi r──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 1Q r为可变荷载 1 Q的 分项系数,应按表 4.2.3 采用; n i ik G 1 ──按永久荷载标准值 k G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Q i k S──按可变荷载标准值 ik Q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 kQ S 1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⑵ 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n i QikciQiGkG SrSrS 1 (4.3.14) 式中 ci ──可变荷载 i Q的组合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各章的规定采用;模 板中规定的各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为 0.7。 注1.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当对 kQ S 1 无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 kQ S 1 ,选其 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 参与组合的可变荷 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2.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标准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 行设计 CS (4.3.15) 式中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应符合 本规范第 4.4 节各条款中有关变形值的规定。对于标准组合,荷 - 19 - 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 Gk SS (4.3.16) 4.3.2 参与计算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的标准值组合应 符合表 4.3.2 的规定。 表 4.3.2 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 项 目 参与组合的荷载类别 计算承载能力 验算挠度 1 平板和薄壳的模板及支架 kkkk QGGG 1321 kkk GGG 321 2 梁和拱模板的底板及支架 kkkk QGGG 2321 kkk GGG 321 3 梁、拱、柱(边长不大于 300mm) 、墙(厚度不大于 100mm)的侧面模板 kk QG 24 k G4 4 大体积结构、柱(边长大 于 300mm) 、墙(厚度大 于 100mm)的侧面模板 kk QG 34 k G4 注验算挠度应采用荷载标准值;计算承载能力应采用荷载设计值。 4.3.3 爬模结构的设计荷载值及其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结构设计荷载应包括 侧向荷载新浇混凝土侧向荷载和风荷载。当为工作状态时按 6 级 风计算;非工作状态偶遇最大风力时,应采用临时固结措施; 竖向荷载模板结构自重,机具、设备按实计算,施工人员按 1.0kN/m2采用;以上各荷载仅供选择爬升设备、计算支承架和附墙架时用; 混凝土对模板的上托力 当模板的倾角小于 45时, 取 3~5 kN/m2; 模板的倾角≥45时,取 5~12 kN/m2; 新浇混凝土与模板的粘结力按 0.5 kN/m2采用,但确定混凝土与 模板间摩擦力时,两者间的摩擦系数取 0.4~0.5; 模板结构与滑轨的摩擦力滚轮与轨道间的摩擦系数取 0.05,滑块 与轨道间的摩擦系数取 0.15~0.5。 2. 模板结构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计算支承架的荷载组合处于工作状态时,应为竖向荷载加向墙面 风荷载;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仅考虑风荷载; 计算附墙架的荷载组合处于工作状态时,应为竖向荷载加背墙面 风荷载;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仅考虑风荷载。 4.3.4 液压滑动模板结构的荷载设计值及其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20 - 1. 模板结构设计荷载类别应按表 4.3.41 采用。 2. 计算滑模结构构件的荷载设计值组合应按表 4.3.42 采用。 表 4.3.41 液压滑动模板荷载类别 编 号 设计荷载名称 荷载 种类 分项 系数 备 注 ⑴ 模板结构自重 恒 荷 载 1.2 按工程设计图计算确定其值 ⑵ 操作平台上施工荷载 (人员、 工 具和堆料) 设计平台铺板及柃条 2.5 kN/m2 设计平台桁架 1.5 kN/m2 设计围圈及提升架 1.0 kN/m2 计算支承杆数量 1.0 kN/m2 活 荷 载 1.4 若平台上放置手推车、吊罐、 液压控制柜、电气焊设备、垂 直运输、 井架等特殊设备应按 实计算荷载值 ⑶ 振捣混凝土侧压力 沿周长方向每米取集中荷载 5~6 kN 恒 荷 载 1.2 按浇灌高度为 800mm 左右考 虑的侧压力分布情况, 集中荷 载的合力作用点为混凝土浇 灌高度的 2/5 处 ⑷ 模板与混凝土的摩阻力 钢模板取 1.5~3.0 kN/m2 活 荷 载 1.4 ⑸ 倾倒混凝土时模板承受的冲击 力, 按作用于模板侧面的水平集 中荷载为 2.0 kN 活 荷 载 1.4 按用溜槽、串筒或 0.2m3的运 输工具向模板内倾倒时考虑 ⑹ 操作平台上垂直运输荷载及制 动时的刹车力 平台上垂直运输的额定附加荷 载 (包括起重量及柔性滑道的张 紧力) 均应按实计算; 垂直运输 设备刹车制动力按下式计算 kQQ g A W 1 活 荷 载 1.4 W刹车时产生的荷载 (N) ; A刹车时的制动减速度 (m/S2) ,一般取g值的 1~2 倍; g重力加速度(9.8 m/S2) ; Q料罐总重(N) ; k动荷载系数,在 2~3 之 间取用。 ⑺ 风荷载 活 荷 载 1.4 按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GB50009)的规定采用,其 中风压基本值按其附表 D.4 中 n10 年采用,其抗倾倒系 数不应小于 1.15。 - 21 - 表 4.3.42 计算滑模结构构件的荷载设计值组合 结构计算项目 荷 载 组 合 计算承载能力 验算挠度 支承杆计算 ⑴⑵⑷ 取二式中较 ⑴⑵⑹ 大值 模板面计算 ⑶⑸ ⑶ 围圈计算 ⑴⑶⑸ ⑴⑶⑷ 提升架计算 ⑴⑵⑶⑷⑸⑹ ⑴⑵⑶⑷⑹ 操作平台结构计算 ⑴⑵⑹ ⑴⑵⑹ 注1. 风荷载设计值参与活荷载设计值组合时,其组合后的效应值应乘 0.9 的组合系数; 2. 计算承载能力时应取荷载设计值;验算挠度时应取荷载标准值。 4.4 变形值规定变形值规定 4.4.1 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 值 1.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 1/400; 2.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 1/250; 3. 支架的压缩变形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 1/1000。 4.4.2 组合钢模板结构或其构配件的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表 4.4.2 的规定。 表 4.4.2 组合钢模板及构配件的容许变形值(mm) 部 件 名 称 容 许 变 形 值 钢模板的面板 ≤1.5 单块钢模板 ≤1.5 钢楞 L/500 或≤3.0 柱箍 B/500 或≤3.0 桁架、钢模板结构体系 L/1000 支撑系统累计 ≤4.0 注L 为计算跨度,B 为柱宽。 4.4.3 液压滑模装置的部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1. 在使用荷载下, 两个提升架之间围圈的垂直与水平方向的变形值均 不得大于其计算跨度的 1/500; 2. 在使用荷载下,提升架立柱的侧向水平变形值不得大于 2mm; - 22 - 3. 支承杆的弯曲度不得大于 L/500。 4.4.4 爬模及其部件的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1. 爬模应采用大模板; 2. 爬架立柱的安装变形值不得大于爬架立柱高度的 1/1000; 3. 爬模结构的主梁,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计 算跨度的 1/500~1/800; 4. 支点间轨道变形值不得大于 2mm。 - 23 - 5 设设 计计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 荷载大小、 地基土类别、 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 5.1.2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 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 构造应简单,装拆方便,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 养护等要求。 3. 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 不得大于 400mm。 4. 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时,应 符合相应材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5.1.3 模板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 荷载; 2. 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型模板大样图; 3. 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 4. 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5. 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6. 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 5.1.4 模板中的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的规定,其截 面塑性发展系数应取 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50214) 、 大模板多层住宅结 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20)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GBJ113) 的相应规定。 5.1.5 模板中的木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