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注安师资格认定绝不是取消注安工程师.doc
取消注安师资格认定绝不是取消注安工程师 中国安全生产网2015年05月18日 104358 摘要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绝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更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务院2015年5月10日公开发布的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业已实施,该文件附件1“国务院决定决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中第51项“审批部门为安全监管总局,其他共同审批部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设定依据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及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项目名称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相当多的安全人都判断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结束了,从而引起轩然大波。原文链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绝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更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请大家注意的是这其中的关键词资格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的“资格认定”,指的是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施行之前,对于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的人,不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而是通过申报材料,经审批同意后直接“认定”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再请大家注意另一个关键词非行政许可该非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12号及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实践中已经操作经年,曾记否一建在实行考试之前,有一批项目经理直接发放一建证书。资格认定与此一样。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这是考虑实际情况确保相当一部分有能力的安全人进行安全管理的过渡措施,从依法的角度来看,即合法,又避免了可能造成的安全人管理断档。 更为关键的是,这样的办法是一个临时政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该文件中已然明确“国家对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可以确定的是,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申请执业的,执业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参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办理指南。执业证应属于执业准入证书,不属于水平评价证书。 与安全人们分享作为唯一以如此精准确名字入法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只会越来越受重视,国家对此的管理也会越来越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