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doc
附件1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4月21日至23日到当地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5月19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必须在上述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0 市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O九年四月 日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9月5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共 年。其主要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如下 起 止 年 月 在何单位 从事何种 专业工作 任何专业 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并对本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09年 月 日 主题词职称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