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新规正式颁布实施.pdf
注册安全工程师新规正式颁布实施 2019 年 3 月 1 日起,由应急 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 发布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制度规定 和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以下分别 简称 制度规定 考试实施办法 ) 正式施行。 制度规定 和 考试实施办法 的修订工作主要是在总结实践经 验的基础上, 按照新的法规制度要 求进行的, 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领 域专业化队伍建设, 有利于防范遏 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推动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与原有制度相比,制度规定 和 考试实施办法 有如下一些特 点 一是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为 准入类职业资格, 设初级、 中级、 高 级三个级别,划分为煤矿安全、 金 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 金 属冶炼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 道路 运输安全、 其他安全 (不包括消防 安全) 等 7 个专业类别, 由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会同住 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等行业 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二是按照统分结合的管理方 式, 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应急管 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 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 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同 时增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 输部编制相应类别考试大纲、 负责 相应类别注册初审等职责。 三是调整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 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科 目和考试成绩滚动周期, 扩大了中 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范围。 四是明确了申请注册人员的年 龄限制, 延长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 师的注册有效期, 增加了注册信息 公开共享、 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等条 款。 五是按照专业类别制定了执业 行业界定表, 细化了注册安全工程 师执业行业范围。 六是增加了推进注册安全工程 师职业资格国际化的要求。 针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 条件的变化, 新规定将直接报考中 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最低学历要 求由中专学历提高至大专学历, 但 也提供了具有中专学历的人员报 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通道。 同 时, 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书的有效期由 3 年延长至 5 年。 为有效打击证书挂靠等违法违 规行为,制度规定 第二十二条明 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的, 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 5 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明确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 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不 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不得 出租出借证书。违反上述规定的, 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 5 年 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 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 制度规定 考试实施办法 摘 要 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采取考试方式评价, 高级注 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全国 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 设 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 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安全 生产专业实务 4 个科目。其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 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为公共科 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为专业科 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一般 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考试设 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实务 2 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 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 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 内通过全部科目, 方可取得初级注 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该证 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 认可办法。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 业单位规模、 注册管理办法等由各 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 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 业中专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 业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业 务满 2 年; 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 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 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钟华雯) 上 海 化 工第 44 卷 46